正因為這表現心靈的問題與不重複別人的問題隻能由學書者本人來解決而永遠也不可能從任何書帖中直接學到手,所以我們才認為文字書寫是“可學”的,而書法藝術是“不可學”的。因此在我們看來,人們在學習書法過程中所得到的,隻是文字書寫方麵的一些最基本的規律、方法與技巧。這些規律、方法與技巧,隻是為其學習者從中獲得啟發並從而體悟與總結出自己進行藝術建構所需要的那些東西來,而準備的一些原始材料而已。這些原始材料可以被其學習者加工並改造成進行自己的藝術創造的有力武器,但它們本身則仍然是文字書寫性質的。
這裏有一個問題是需要注意的,這就是:那些作為學習對象的書帖本身是書法藝術性質的(此僅指那些由曆代名家所創作的書帖,而不包括任何“非書法性質”的東西),而其學習者從它們那裏所學到的原始材料則是文字書寫性質的,這是為什麼?在我們看來,這是因為:這些書帖的書法藝術性質,取決於它們對於那些創造它們的書家們的心靈世界的表現性質,與它們所具有的那種對於別人的不重複性質。因而它們本身所運用的那些規律、方法與技巧,乃是為這種表現性質和不重複性質服務的。然而,表現心靈也好,不重複別人也好,這都無情地決定了任何一位書家手中的這種規律、方法與技巧,都隻能是為他自己服務的。因而人們從這位書家的書帖中所學到的那些規律、方法與技巧,也就是些隻具有文字書寫性質的原始材料了。
惟其如此,所以不管你把某家或某帖的字寫得多麼好,你也仍然是在寫字,而不是在創造書法藝術。因而這寫好某家或某帖的問題,亦即熟練掌握這某家或某帖的規律、方法與技巧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個文字書寫問題,而不是個書法藝術問題。譬如說,你把顏真卿的字已經寫到了完全可以以假亂真的程度,那你仍然是在寫“顏體字”,而不是在創造書法藝術。顏真卿的字是獨一無二的書法藝術,你的“顏體字”則是隨人腳踵的文字書寫。因而,你那些“顏體字”的書寫規律、方法與技巧,也是文字書寫性質的,而不是書法藝術性質的。
正因為這表現心靈的問題與不重複別人的問題隻能由學書者本人來解決而永遠也不可能從任何書帖中直接學到手,所以我們才認為文字書寫是“可學”的,而書法藝術是“不可學”的。因此在我們看來,人們在學習書法過程中所得到的,隻是文字書寫方麵的一些最基本的規律、方法與技巧。這些規律、方法與技巧,隻是為其學習者從中獲得啟發並從而體悟與總結出自己進行藝術建構所需要的那些東西來,而準備的一些原始材料而已。這些原始材料可以被其學習者加工並改造成進行自己的藝術創造的有力武器,但它們本身則仍然是文字書寫性質的。
這裏有一個問題是需要注意的,這就是:那些作為學習對象的書帖本身是書法藝術性質的(此僅指那些由曆代名家所創作的書帖,而不包括任何“非書法性質”的東西),而其學習者從它們那裏所學到的原始材料則是文字書寫性質的,這是為什麼?在我們看來,這是因為:這些書帖的書法藝術性質,取決於它們對於那些創造它們的書家們的心靈世界的表現性質,與它們所具有的那種對於別人的不重複性質。因而它們本身所運用的那些規律、方法與技巧,乃是為這種表現性質和不重複性質服務的。然而,表現心靈也好,不重複別人也好,這都無情地決定了任何一位書家手中的這種規律、方法與技巧,都隻能是為他自己服務的。因而人們從這位書家的書帖中所學到的那些規律、方法與技巧,也就是些隻具有文字書寫性質的原始材料了。
惟其如此,所以不管你把某家或某帖的字寫得多麼好,你也仍然是在寫字,而不是在創造書法藝術。因而這寫好某家或某帖的問題,亦即熟練掌握這某家或某帖的規律、方法與技巧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個文字書寫問題,而不是個書法藝術問題。譬如說,你把顏真卿的字已經寫到了完全可以以假亂真的程度,那你仍然是在寫“顏體字”,而不是在創造書法藝術。顏真卿的字是獨一無二的書法藝術,你的“顏體字”則是隨人腳踵的文字書寫。因而,你那些“顏體字”的書寫規律、方法與技巧,也是文字書寫性質的,而不是書法藝術性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