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又是為什麼,人們不能容忍“智能設計”,卻可以容忍和接受“上帝創世”呢?前者缺乏證據,後者可有什麼證據嗎?
“神證論”不一而足。但,凡是要弄清創世之因的,迄今沒有不碰壁的——上帝的手藝豈是爾等凡夫俗子可以了然的!而碰壁回來,轉而尋求拯救之神的,才可能從容鎮定地走好人間這條路。諸多的“神證論”中,最讓我心悅誠服的一種是這樣說的:殘缺,證明了圓滿在;醜惡,證明了善美在……人之諸多的殘缺與醜惡,證明了神在。神之在,即圓滿與善美之在。
或者是,人看那圓滿與善美跟自己殊有距離,故稱之為神。或者這樣說吧:神即有別於人之實際的、一種人之心魂的向往;人一旦自知殘缺與醜惡,便是向那圓滿與善美之神性的皈依,因而神必定是在的。
但有一點:皈依,是走向,而非走到。“圓滿”和“善美”對人而言,都是動詞,且永遠是現在進行時。人可能“向善向美”,不可能“盡善盡美”;你可以說“圓滿著”,誰敢說“圓滿了”?
其實,“上帝造人”也好,“智能設計”也罷,還有“大爆炸”,有啥不一樣呢?我們總歸是被創造了,因此總歸會有個創造者或創造之因,但無論是創造者還是創造之因,對我們來說都是謎團。所以,真正的麻煩是:我們挺驕傲,挺自尊,不願受愚弄,不願做玩偶,不服氣我們祖祖輩輩的勤勞勇敢早都有著劇本。可是!無論創世何因,隻要我們不能徹底弄清它,宿命色彩即屬難免。
我傾向,要在上述意義上承認宿命,接受這個不管是誰發明的爛攤子。宿命何因?隻為局限。不敢承認自己的局限嗎?我們生而為某一整體之局部、某一對峙著無限的有限,不是嗎?因此,若向那冷漠的“造物主”討要意義,你就永遠都是個隻會背台詞的戲子,或被牽動著的玩偶。但一個有想象力的表演藝術家,是會讓編導也吃驚的。譬如藝術,難道不是一種限製,或是由於某種限製嗎?但其中卻有著無限可能的路途。大凡存在者,都必有宿命為其前提。大凡自由,都是說,在某種局限下去做無限的尋求。尼采說,偉大的人是愛命運的。是呀,既不屈從它,也不怨恨它,把一條冷漠的宿命之途走得激情澎湃、妙趣橫生,人才可能不是玩偶。那是什麼?又如尼采所說:既是藝術品,又是能夠創造並欣賞藝術品的藝術家。
所以,無論是“上帝造人”,是“智能設計”,是“大爆炸”還是“進化論”,都不影響人要對創世之神(秘)說是,否則你堅強地撞牆,終還是你倒,而牆巍然矗立;也都不妨礙人向著救世之神(性)的呼告與皈依,不然你就隻在憤怒、沮喪、抑鬱、絕望等子錄目中選項吧——但要注意,其根目錄是:愚蠢和仇恨。
因此可以這樣說:“救世主”既存在於我們自己——永不熄滅地尋找著圓滿與善美的心魂,又不是我們自己——即非那具被限定的肉身和偶然的姓名。拯救,即在有限向著無限的詢問中、人向著神秘之因的諦聽中;而大道不言,大道以其不言驚醒了人的智慧——唔,那原是一條無盡無休地鋪向圓滿與善美的神性之路!從而你接受宿命又不囿於宿命,從一個被動的玩偶轉變成自由的藝術家,尊重原著又確信它提供了無限可能。聖靈即於此刻降臨。所以,拯救必定是“道成肉身”。
這樣,我就又看懂了一件事——說“上帝造人”跟說“大爆炸”,真的沒啥不一樣嗎?作為創世的最初之因,二者的證據同樣不足,為什麼有人寧可相信“上帝造人”,而對“大爆炸”置若罔聞?另一些人則對“上帝造人”深存疑忌,卻很容易就接受了“大爆炸”?是呀,看起來大家說的是一碼事,其實呢,各存所念!後者必持無神論,相信宇宙的誕生不過是一次毫無道德傾向的物理事件,人呢,更是偶然生成,尤其是偶然生成的萬物之主宰,於是乎人性便得其全麵的自主和自由——但得強調:一不留神也就縱容了人性惡。前者當然是有神論,其根本在於相信人非萬物之主宰,而是需要更高的精神引領。其願望,尤其結果,是把問題引向了人的責任,引向了對人性惡的監督——譬如士兵再聰明也得服從命令,導演再先鋒也要尊重原作精神,而造假的商家終也躲不過“3·15”這一天。
0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