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國城市化發展的幾個階段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城市化經曆了一個十分曲折的過程,並表現出與他國迥異的發展路徑,大體可以分為六個不同的發展階段。
1.1949-1957年:城市化起步和人口自由遷移階段
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城市化水平僅為10.6%,是一個典型的農業社會。隨著國民經濟秩序的逐步恢複,自1952年起,國家的經濟建設逐步進入正軌化,由此也進入了一個城市化快速推進的時期。自1953年起,國家啟動了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大規模經濟建設,從農村招收了大批職工,工業化的啟動推動了城市化的發展。國家計劃組織的城市工業的超常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勞動力需求,由此造成了大量農村勞動力的工業移民來填補工業對勞動力的大量需求。尤其是作為“三北”內地和邊疆等新工業重點建設和發展地區,遷入了大量外來人口。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的顯化為勞動力遷移提供了條件。最直接的農村勞動力的增加來自於土地改革之後的地主階層以及農村婦女。為了找到出路,這些剩餘勞動力要麼拓寬農村就業渠道,要麼流入城市。
這一時期,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從1949年到1957年,城市人口從5765萬增加到9949萬,年平均增幅達到7%以上,城鎮人口的比重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1957年的15.4%。當然,城鎮人口的一部分來自城鎮內部的機械增長,當時城鎮人口的自然增長率平均高達3%,但這在城鎮人口增長中隻占44%,仍有56%的增長是由農村人口的遷入取得的。從城鎮數量來看,1948年大陸共有58個設市城市,之後新增保定等設市城市達到82個。同時,取消了解放前的北安、延吉、陝壩、武昌4個建製市。到1949年底,全國大陸建製市由解放前的58個增加到158個,建製鎮達到2000多個。到1952年底,建製市達到159個,到1957年進一步增至176個。這一時期建製鎮也有所增加,到1957年達到3596個。
2.1958-1960年:城市化過快推進和人口過度遷移階段
以重工業為主的工業化和“大躍進”經濟發展戰略的強製推行,使得城市工業生產迅速擴張,對勞動力的需求也激劇增長,由此誘發了人口遷移高度活躍,並形成了新中國建立以來聲勢浩大的一場人口遷移浪潮。“大躍進”導致了農業勞動力大量減少,大量農村人口流入城市,二、三產業勞動力迅速增加。僅1958年,第一產業勞動力比例陡降20多個百分點,降至58.2%的水平,第二、三產業勞動力分別上升了17和6個百分點。從1958年起,人民公社運動快速推進,各地盲目推行公共食堂,“放開肚皮吃飯”。1958年1月的南寧會議之後,中央正式提出了將農業合作社合並為大社的主張,這為人民公社化打開了大門。農村勞動力的大量減少、比例下降。對農村形勢的盲目樂觀,加之人民公社缺乏激勵機製,導致農業的嚴峻形勢迅速體現出來。
這一時期,中國城市化發展呈現過快增長態勢。全國城鎮人口從1957年的9949萬人迅速上升到1960年的13073萬人,城鎮人口比重從15.39%猛升到19.75%。與此同時,城市數量也有所增加,三年間新設城市33座。這種由“大躍進”式國民經濟建設所導致的快速城市化,超越了當時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其根本原因在於工業化的推進脫離農業經濟發展的實際,加之缺乏合理的激勵製度安排,人民公社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最終導致經濟發展超越了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的內在支撐能力。
3.1961-1965年:城市化調整和人口返遷階段
對經濟形勢的過高估計、對農業生產的忽視以及人民公社的“理想化”製度安排最終釀成了1958-1960年的災難性後果。到了1961年,中國開始對國民經濟進行大規模調整,提出了“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對工業實行關停並轉,精簡職工,減少城鎮人口,中國進入一個大量城鎮人口返遷和城市化調整的曆史時期。從1961年起,中央決定城市各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職工,特別是1958年以來從農村招收的職工,凡是能夠回到農村的都動員回農村支援農業生產。從1962年起,國家開始有組織、有計劃地動員城鎮青年下鄉,主要是插隊和到國營農場。從1962-1966年,全國城鎮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累計有12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