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勞動福利待遇少,沒有平等的享有福利待遇的權利。我國《勞動法》第76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而對於多數農民工來說,工資幾乎是其全部收入,他們享受的單位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很少。在一項調查中,對“您所在的單位是否有生活、服務設施”這一問題,2119名農民工中,選答有“職工食堂”的占38.5%,有“醫務室”的占23.6%,有文化娛樂設施的占15.0%,有“澡堂或浴室”的占11.9%,有“療養設施”的占2.8%,一項福利設施沒有的占9.0%。在享受政府的福利政策方麵,由於農民工沒有城鎮戶口,不能購買經濟適用房或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多數農民工買不起商品房,有的甚至住在地下室、倉庫或簡易搭蓋的工棚。農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學存在的種種困難,特別是高額的借讀費用令他們難以承受。此外,他們無法享受諸如最低生活保障等城市的社會救助。在廈門,勞動保障投訴中心工作人員反映,他們有時會接到農民工因找不到工作或求職被騙了錢財而生活無著的求助,但他們對此也無能為力,有時工作人員實在看不過去就自己掏錢給農民工買包方便麵。
七是沒有平等的接受培訓的權利。當前,中國農民工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以及受培訓的比例明顯偏低。有調查顯示,71.8%的外出農民工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訓,他們主要靠體力來掙錢,其中從事製造業、建築業的分別達到30.3%和22.9%。近年來,由於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企業的技術改造的加速,普遍較低的農民工職業素質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我國農民工素質普遍較低、缺乏職業培訓,嚴重地製約了我國產業的升級換代和企業技術改造。根據世界銀行研究顯示,勞動者平均受教育的時間每增加一年,一個國家的GDP就會增加9%。另據測算,農民工每年給城市創造的增加值約2萬億,帶回農村的現金收入約5000億元以上。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作為我國勞動力市場重要主體的農民工的平均受教育水平還有很大的提高空間,而廣大農民工受教育水平和職業技能的提高能夠產生巨大的收益。農民工在參與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建設的同時,理應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或培訓的權利與機會。但由於我國長期奉行國家工業化戰略,資源配置偏向城市,使得城鄉人力資源素質差距越來越大。這種政策偏向性導致的城鄉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再加上對“農民工”的歧視和偏見,從而使農民工所能分享的教育資源十分有限或遠遠低於其他群體對教育資源的享用程度,以致絕大部分農民工沒有享受到正當的接受培訓的權利。
八是沒有平等晉升的權利。教育和因教育獲得的技能、素質,無疑是現代社會主導底層群眾向上流動最重要的機製。由於缺乏相應的知識技能,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往往難以獲得良好的發展空間。南開大學博士生劉敬威在“三農”專家劉純彬教授的指導下,通過對500餘位返鄉的年輕農民工走訪和問卷調查發現,平均受教育年限為8.8年,相對較低的文化層次決定了他們在城市屬於就業弱勢群體,多屬於“非正規就業”,從事的多是收入低、無保障、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不穩定的職業。現行戶籍製度所確立的二元社會結構造就了我國公民人格權利不平等的現實。在今天的城市裏,幾乎所有的髒、累、差的工作都成為農民工的“專利”。即便農民工與市民同在一個單位工作,他卻不能和市民正式工一樣累計工齡,不得評定技術職稱,不能得到進修與培訓的機會,沒有晉升的希望,分不到住房,享受不到公費醫療、退休待遇,沒有失業救濟,一遇經濟不景氣或政府治理整頓,可使其立刻變成為無條件清退的對象。與有城市戶口的員工相比,農民工大多沒有發展和可持續提升的機會,由於他們都處在次級勞動力市場,從事的是一些技術含量低、以體力勞動為主的一線崗位工作,這些工作勞動可替代性極強,所以,雇主根本就沒有對他們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意識,更沒有對他們進行培訓開發和晉升提拔的打算。
應該說中國自改革開放政策以來,經濟有了較快發展,中國勞工狀況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由於多方麵的原因,出現許多社會問題。其中,勞工與弱勢群體問題仍然是十分嚴峻的,成為世界最大的勞工問題。以下問題相當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