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統一就業規則。統一就業規則是統一勞動用工製度的核心和靈魂。如果沒有規則,就沒有真正的法律秩序。盡管一個法律製度的重要意義並不隻在於頒布和執行規則。規則最終通過製度得到全麵的反映和落實。製度是人類相互交往的規則。它抑製著可能出現的、機會主義的和乖僻的個人行為,使人們的行為更可預見並由此促進著勞動分工和財富創造。就勞動力市場而言,統一就業規則主要是在如下三個方麵實現統一:(1)統一勞動力市場準入製度。市場準入是統一就業規則的基本前提,主要包括:就業年齡的統一,職業資格的統一,職業培訓標準的統一等。國家應頒布相應的就業準入標準,規定相應的就業年齡和技術標準,針對特殊的行業和工種實行嚴格的崗位資格證書製度。目前,在我國實踐中存在大量的職業培訓機構,各個機構不僅資質不統一,在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和資格證書等方麵也不統一,最終導致職業資格在各地效力不統一。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培訓標準,成為統一勞動力市場準入製度的必要組成部分。(2)統一招工標準,依法禁止就業歧視。統一招工標準是統一就業規則的核心和關鍵,主要包括:依法確立平等就業權製度與禁止就業歧視的法律原則,統一行業與工種的招工標準,堅持招工標準的確定性、開放性、一般勝和普適性,規範招工行為與禁止就業歧視等。目前,用人單位的招工手段越來越“聰明”,就業歧視越來越隱蔽,因此,規範用人單位的用人標準和招工行為,劃清用工自主權與平等就業權之間的界限,是落實統一招工標準的關鍵。(3)統一競爭規則。統一競爭規則是統一就業規則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確保就業信息和工作職位平等地向所有勞動者公開,保證就業領域向所有勞動者開放,堅持公開招聘與擇優錄用等。
三是統一工資形成機製。統一工資形成機製是統一勞動力市場和勞動用工製度的典型特征。工資是勞動力作為商品的等價物,反映了勞動力在交換中的數量和質量。工資支付的基本要求是“同工同酬”和“等值勞動同酬”。在勞動力市場中,工資主要通過市場機製形成,勞動力等各種要素在工資形成機製的驅動下自由流動,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統一我國勞動力市場用工製度的工資形成機製,就是要消除目前存在的各種扭曲工資的“非市場”因素和力量,尤其要衝破國有部門和‘體製內”勞動力市場對工資的壟斷,在整個勞動力市場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工資形成機製,為勞動力諸要素的流動提供足夠的動力,為平等就業權的保障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當前,政府尤其要繼續規範並統一包括小時工資製在內的最低工資標準,通過富有彈性的最低工資標準,加強對靈活就業的製度性引導,保障勞動者在靈活就業中依法享有平等就業權。
四是依法構建勞動關係。勞動關係法製化是統一勞動力市場勞動用工製度的重要保障。首先,勞動關係法製化是指勞動關係的規範化。即是說,所有勞動關係都應當依法建立。在我國目前,鑒於勞動用工形式日益多樣化,傳統的勞動關係“單一化”形式麵臨新的挑戰。可以在《勞動合同法》中對勞動關係實質及其形式突破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勞動法適用範圍的改革,依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實質內容,以適應勞動關係“彈性化”趨勢。我國當前的勞動關係的主要問題在於:在生產要素的配置中,重視資本和管理而忽視勞動。資本權利,尤其是私人資本權利與經營管理者的權利在上升,而勞動者的權利和地位在下降。因此,勞動關係還應充分體現勞動標準的各項內容,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障。
城市化的主要任務,是實現大批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產業工人化。而阻礙農民工融入城市、阻礙城市化進程的根源,是不合理的農民工用工製度。特定條件下形成的農民工用工製度,是建立在城鄉分割和權利不平等基礎上的。要實現真正的城市化,使農民工及其後代融入城市,除了放寬戶籍限製外更應該徹底打破“農民工”這種用工製度。通過實施統一的勞動用工製度,實現同城同權,使農業轉移人口獲得融入城市的條件,讓“農民工”這個概念成為曆史。
2.加強勞動立法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