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述兩個城市的情況看,轉移人口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來在全國來說還是比較高的,但其他地方都相對較低。雖然經過這些年的努力,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率有所提高,但總體上看仍很低。據國家統計局農調總隊提供的數據,2004年全國農村外出務工的轉移人口已近1.2億人。根據勞動保障部轉移人口課題組的分析,除工傷保險已有相當數量的轉移人口參加外,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僅為15%,醫療保險的平均參保率為10%左右,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幾乎為零。即使在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麵工作搞得較好的廣東省和大連市,轉移人口的參保率也僅為20%左右。
從上麵可以看出,我國轉移人口養老保險的參保率還是比較低的,在低參保率現象存在的同時,我們還要看到“高退保率”現象的存在,據新華社2006年2月15日報道,福州市10多萬參加養老保險的轉移人口,累計退保達4萬人次。來自廣東的報道稱,廣東東莞2005年有105萬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僅一年就有40萬人退保,基本都是外來務工者;在浙江杭州參加養老保險的外來工在50萬人左右,而每年退保人數高達8-10萬,目前累計退保的人次超過24萬。在廣東等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轉移人口“退保”現象並不罕見。在廣東省一些地區,轉移人口“退保”率已經達到95%以上。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地,每天都有轉移人口“退保”,甚至出現了“退保”人數比辦理參保的人數還多的現象,轉移人口“退保”儼然已成“風潮”。
對於轉移人口養老保險出現的問題,有學者進行總結歸納認為:養老保險的費用超出了轉移人口的經濟承受能力;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困難;15年的繳費門檻難逾越。
此外有人認為這主要是由於轉移人口的眼光短淺和缺乏維權意識所致。因為按照規定,轉移人口要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基數,按7%的費率繳納保險費。這對於更關注眼前利益的轉移人口來說,這筆費用就成了一種額外的負擔,不少人因此不想自掏腰包;而企業違反規定不給轉移人口辦理養老保險,作為職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但很多轉移人口對此缺乏維權意識而沒有舉報。其實,很多的轉移人口很重視自己的養老問題,更有一些轉移人口自願承擔養老保險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和企業繳納的部分,將自己的父母掛靠在自己的工作單位,參加養老保險。雖然這隻是目前出現的一些個別現象,但是從中也可以反映出轉移人口對養老保險的認可和重視。
筆者比較認同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於建嶸所做的解釋,即現階段推行的養老保險基金區域統籌與轉移人口跨省區流動存在尖銳矛盾,轉移人口調換工作崗位後沒有辦法轉移、保持養老保險關係,即使個別的能轉移,但是費時費錢費精力,而使轉移人口很難真正享受老有所養待遇,才是轉移人口消極對待養老保險的真正原因。也就是說,問題的關鍵是目前各地實施的轉移人口養老保險製度存在不便民和不利民這一根本性的缺陷。隻有從根本上去尋找原因,轉移人口參保率的問題才能得到根本的解決。
轉移人口養老保險問題的根源在於,我國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導致城市和農村曾經幾乎“互不往來”,並形成完全不同的發展方向。如今農民群體迫於生計問題進入城市,卻沒有城市人的身份和待遇,遊離於現有的養老保障體係之外。雖然某些地區近年來對轉移人口的養老保險作出了規範,也出台了一些相關的政策措施,但是由於沒有充分考慮到轉移人口群體的特點,適用性和可執行性差,政策執行和實施的效果不佳。當然我們也不能忽視轉移人口養老保險取得的進步,隻有充分總結經驗,研究製定合理的養老保險政策,才能夠加快轉移人口養老保險體係的建設,把轉移人口群體納入我國的養老保險體係之下。
4.轉移人口的工傷保險狀況
(1)轉移人口工傷保險參保率低,企業逃保漏保現象嚴重。轉移人口所從事的工作大多是險、髒、難的,工作條件惡劣。一些企業片麵追求效益指標,忽視安全管理,產生大量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加之轉移人口自身的安全保護意識薄弱,導致工傷事故屢屢發生。而轉移人口麵臨的嚴重安全生產隱患,缺乏的就是社會保障機製和社會保障服務。據四川有關部門的調查,在縣以上企業就業的轉移人口中,僅有3.41%參加工傷保險。就全國而言,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調查,全國轉移人口的參保率也不足40%。據有關專家估計,實際數字還要低5-8個百分點。此外,雖然有相當數量的轉移人口參加了工傷保險,但這樣一個關係到人的生命權的保險在實際中也常常得不到實施。一旦發生工傷事故,賠付主要由雇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