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嶽正雙手環胸瞪著他:“你究竟來幹什麼的?”
“你別老不關門,多危險!”孫弘說。
“我剛才倒垃圾忘了,還有什麼事兒?”
“你啊你,這習慣,得改…”說到這裏孫弘停下了,他看到剛才他和潘小嶽躲起來的地方,有一幅畫,畫的是個警察,濃眉高鼻,像照鏡子一般,正是他自己。
“我還有事,我走了!”孫弘轉身就下樓,離開了。
“我就說你丫的有病吧!”潘小嶽在他背後喊。他不知道孫弘是來做什麼的,就這麼闖了進來,又這麼離開。孫弘說教的時候,他幾乎以為兩人回到了以前,但他又這麼走了。
回頭才看到那幅畫,蓋著的紅布剛才被孫弘給揭了,落在地上。那幅畫…終究還是被他看到了。該怎麼解釋?就說沒事兒幹就拿著你的照片臨摹?但哪裏又有這張照片呢,這是潘小嶽想著腦海裏的孫弘一筆一筆畫出來的。
算了,就算他那點心思被拆穿了又怎麼樣,結局已經壞得不能再壞了。孫弘他,是怎麼都不會喜歡他的了。就算他將整個心都掏出來放他麵前:看,孫弘,我有多愛你。孫弘也隻會帶著內疚誠實地告訴他,對不起,我不喜歡男人。
或許在他愛上他的那一刻,結局已經注定好了。
孫弘回到警局就見到了另一位潘曉月。那是個年僅二十歲的姑娘,畫著濃妝,燙著卷發,哭得眼妝都花了。郝晉陽告訴他,這姑娘學人泡酒吧,穿得暴露,被酒吧裏的醉漢拖去空地給強了。第二天她去酒吧找到那男的,用酒瓶的碎片割了他的喉嚨,逃了,第二天就被抓到。是個從受害人到嫌疑人的故事。
孫弘聽了覺得惋惜,一想到她也叫潘曉月,就心裏難過。他一個人坐下的時候,意識到剛才做了什麼,心頭大震。他剛才竟然無視司法,想將潘小嶽給藏起來,盡管他已經把他當成了殺人犯!這個想法太過可怕,孫弘從未想過他會犯這樣的錯,當警察這麼些年來,他從沒違紀過一次,連同事違規他都不留情麵地指出,得罪不少人。成為警察的時候,他對著五星紅旗宣過誓,那誓詞他現在還牢牢記得:
“我宣誓:我誌願成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我保證忠於中國共產|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保守秘密;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恪盡職守,不怕犧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願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為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奮鬥!”
孫弘為剛才的念頭有了深深的罪惡感,恨不得把自己給關起來,但他畢竟沒違法,不會被關進牢房。接著回想,當時他走得太急了,並未來得及細想,身體就為他做出了反應,去包庇潘小嶽是他的本能。他有些後怕,若這不是誤會,不知他會錯到哪步。
在他被罪惡感包圍的時候,謝明來到他的位置上:“孫弘,你明天把你弟的照片帶來。那彭閏說前些年在這附近也拐過孩子,你讓他認認看。”
作者有話要說:
☆、第16章 如果這都不是愛(2)∴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下了班孫弘回到家,吃上麵條的時候已經快七點。
吃完飯,將鍋碗瓢盆堆水池裏,懶得洗。他去父母的房間翻照片。
他弟弟走丟後,全家人每天都拿著他的照片找他。他叫孫弘,他弟叫孫誌,連一起是“弘治”的意思。那時他母親天天看著弟弟的照片以淚洗麵,他父親打印了無數張小誌的照片,在街上發,貼牆上,塞人信箱裏。結果垃圾桶都塞滿了被人丟掉的尋人啟事,還是沒能尋到。這麼找了一年後,他父親將弟弟的照片全部收起,藏起來,家裏看得見的地方,再無弟弟的影子。連他玩過的玩具都收起,不留一點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