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做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50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製定變通規定。”目前,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20周歲,女18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相關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2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一)》第7、10條
第七條 【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應用提示
結婚的禁止條件包括以下兩種:
(一)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
《婚姻法》第7條第(一)項規定: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禁止結婚。法律之所以禁止一定範圍的血親結婚,主要是因為,血統過近的親屬結婚,會把某些肉體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累積地遺傳下來,對子孫後代以至民族的健康帶來不良後果。另外,近親結婚也不符合倫理道德的要求。
1.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的含義
直係血親是指有直係關係的親屬,從自身往上數的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為長輩直係血親。從自身往下數的親生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晚輩直係血親。直係血親無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結婚。
旁係血親是指相互之間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人,包括直係血親之外,在血統上與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如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這些平輩、長輩、晚輩,都是旁係血親。
2.三代以內旁係血親的計算
三代是指從自己這一代算起,向上推數三代和向下推數三代。從自己數到父母算是第二代,數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三代,這是上三代。從自己推算到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是下三代。所謂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就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同源而出的旁係血親。
(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婚姻法》第7條第(二)項和《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第(五)項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記機關也不予以登記。究竟哪些屬於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婚姻法並沒有列明。隨著人類醫學水平的提高,看似不可以結婚的疾病,不久的將來也許可以結婚。因此,很難規定究竟哪些疾病患者不可以結婚。結合實踐,應當禁止或暫緩的疾病主要是指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具體主要有以下幾種: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做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50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製定變通規定。”目前,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20周歲,女18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相關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2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一)》第7、10條
第七條 【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應用提示
結婚的禁止條件包括以下兩種:
(一)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
《婚姻法》第7條第(一)項規定: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禁止結婚。法律之所以禁止一定範圍的血親結婚,主要是因為,血統過近的親屬結婚,會把某些肉體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累積地遺傳下來,對子孫後代以至民族的健康帶來不良後果。另外,近親結婚也不符合倫理道德的要求。
1.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的含義
直係血親是指有直係關係的親屬,從自身往上數的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為長輩直係血親。從自身往下數的親生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晚輩直係血親。直係血親無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結婚。
旁係血親是指相互之間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人,包括直係血親之外,在血統上與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如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這些平輩、長輩、晚輩,都是旁係血親。
2.三代以內旁係血親的計算
三代是指從自己這一代算起,向上推數三代和向下推數三代。從自己數到父母算是第二代,數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三代,這是上三代。從自己推算到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是下三代。所謂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就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同源而出的旁係血親。
(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婚姻法》第7條第(二)項和《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第(五)項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記機關也不予以登記。究竟哪些屬於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婚姻法並沒有列明。隨著人類醫學水平的提高,看似不可以結婚的疾病,不久的將來也許可以結婚。因此,很難規定究竟哪些疾病患者不可以結婚。結合實踐,應當禁止或暫緩的疾病主要是指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具體主要有以下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