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吃吃案
這是指一種由於改變了食物的因素和結構從而改變了心理狀態的有機係統。很難想象在自然界中竟然有一種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性格從而使得一個人的想象力、審美能力、抽象思維以及開闊性思維變得更加開放的物質——蘑菇。一般來說,人在30歲之後不僅性格通常不會發生很大變化,而且“正常情況下,開放性性格還會隨著年齡增長而逐漸減弱”。這是美國科學家發現的一種神奇的蘑菇。此項研究獲得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批準,研究發現刊登在《精神藥理學雜誌》上。研究顯示,如果大劑量攝入這種蘑菇,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性格,使其變得更具開放性。更令人感到吃驚的是,這種改變並不隻持續短短幾個小時,而是至少可以持續一年。這種神奇的蘑菇被稱之為“迷幻蘑菇”。“迷幻蘑菇”生長在英國野外和美國部分地區,墨西哥和泰國等國也存在這種蘑菇。它含有致幻化合物裸蓋菇堿,一次攝入大劑量裸蓋菇堿造成的性格改變可持續相當長時間,有近60%的人至少持續一年時間。研究領導人、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精神病學與行為學教授羅蘭-格裏菲思表示,大量研究參與者在攝入裸蓋菇堿一年後性格仍處在變化之中,這種改變可能是永久性的。研究過程中,參與者進行2到5次裸蓋菇堿體驗,每次8個小時。第一次體驗中,研究人員要求參與者躺在沙發上,利用眼罩屏蔽外部視覺幹擾,同時聽音樂,將注意力集中到體內發生的變化上。研究發現,參與者性格方麵的“開放性”受到持久影響,這種開放性包括想象力、審美能力、抽象思維以及開闊性思維。裸蓋菇堿導致的性格改變相當於性格在幾十年內緩慢發生的變化。卡洛斯-卡斯塔納達等作家也體驗了裸蓋菇堿。在上世紀60年代飽受爭議的蒂莫西-萊利博士啟動了哈佛裸蓋菇堿計劃,研究這種物質產生的影響。研發成果可用於未來的抑鬱症藥物治療。但這種蘑菇的效果非常明顯,它對人的性格的改變並不是持續短短幾個小時,至少是可以持續一年的,甚至還可以是永久性的,從而使這種蘑菇會在不久的將來有可能成為治療抑鬱症的一種藥物甚至食物。其實,平時的喝茶、喝酒、抽煙和吸毒對人的性格都有較大的影響,其影響的方向和力度不是積極的就是消極的,不是開放的就是封閉的,不是失控的就是謹慎的。
(十一)距離案
這是指對個體人進行管理時所形成的一個涉及距離的有機係統。這種距離的感覺和要求其實很早就有的,隻是沒有形成一個明確的概念而已,如“知人知麵不知心”、“人心隔肚皮”,等等。其中,對“丈夫”的理解也應該劃入距離的方案中給予認識。所謂“丈夫”實際是指可以允許在一丈之內的近距離存在和生活的人。在公共場合中,有距離要求的提示和管理業基本處於這樣的考慮,如機場安檢和取款時要求保持1米左右的距離。近來,有人還總結出人際交往中的一個“1.6米原則”:如果兩人之間的距離在1.2米之內則顯示他們的關係非常親近,如果二人之間的距離超過了2米,則反映出雙方關係是比較生疏。所以,隻有在保持了1.6米左右時才是一個“心理安全距離”,即既可以消除冷淡,也可以保持矜持。有很多官員就是遵循了這個“1.6米”的距離原則,從而保持了自己廉潔從政的狀態和態勢。這也是廣西女貪官高平的距離理論。事實也驗證了高平微妙的官場距離理論,使她在開始時拒絕了不少人向其行賄:行賄者每次見她保持著這個矜持的距離,就不由地望而卻步,從而不敢貿然“進貢”。如有位建築老板不甘心,幾次試探性地靠近女副市長,而高平每次都本能地將座椅往後挪動,識趣的老板便隻好在1.6米之外交談。“1.6米”成了高平早期的防火牆。
(十二)激將案
這既是一種利用情景、情節、情緒和情感對個體人進行激將的有機係統,又是一種由“激情”、“激動”和“激勵”構成的有機係統。其中的要點在於,一是要能抓住對方的弱點,二是要用“蒙羞受辱”的方法,三是其力度要適宜,既要摧毀防線,又要留有餘地,讓對方感覺自己有能力改變現狀。這可以從女貪官的防線被突破的案例中窺見一斑。它要求有一個融洽的情景氛圍,有一個細致構思的情節,當時就可以打動對方的情緒,回去後還可以印記到情感層麵。它運行的程序是,先煽情,後動作,再成功,克服甚至超越以往的局限,然後為下一步的發展提供一個階梯性的台階。
(十三)因人案
這是指一個“因人而異”和“因人而宜”的有機係統,它源自漢高祖劉邦的三個“吾不如”漢高祖劉邦當上皇帝後,一次同群臣議論漢楚成敗的原因時說了三個“吾不如”:“夫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裏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糧餉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人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的說法。從中可以看出,一個人要想成功的關鍵在於“知己知彼”,特別是既要知道自己的不足,又要知道他人的長處;也隻有知道他人之長,才能使用他人之長。劉邦知道張子房有“運籌帷幄決勝千裏之外”之長,知道蕭何有“鎮國家撫百姓”之長,知道韓信有“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之長,於是才讓張良當了謀師,讓蕭何當了丞相,讓韓信當了大將軍。而他自己的長處就在於,既能知人,又能用人,更能容人。由此也就形成這樣一個結論:領導的主要職責就是知人、用人和領人,而不是自己要多幹和多能。幹部則不同,幹部和幹事主要是為了幹事和幹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