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廣泛的議題設置與版麵設置較多有一定的關係,但是從《新京報》的議程設置分類圖,能夠看出市場類報紙在議題選擇上給記者以更大的自由度和平衡報道的空間,求新、求廣、求深。
四、報道立場
新聞報道要有立場,而這個立場無論是記者的立場還是新聞媒體的立場,都應該站在事實真相這一邊。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必須要進行平衡報道。新聞報道是否能夠反映事實的真相、報道立場和視角至關重要。
因為報紙定位各不相同,所代表的利益集團不同,記者所站立場、角度或看法不同,對新聞事實的選擇就會不同,不同的報道視角就形成內容和觀點各異的報道,在很大程度上也隱含著媒體的意識形態性和記者的主觀判斷。根據統計分析,《人民日報》、《南方周末》和《新京報》3份報紙,在這次動車事故報道中體現了各自不同的報道立場和視角。
1.《人民日報》:“官方立場”
《人民日報》作為黨和國家的喉舌,在41篇事故報道中,有29篇文章以官方立場進行報道,占總報道數量的63%;還有4篇報道也是以官方報道為主,兼顧民間或專家立場,占10%。隻有1篇以專家視角分析報道中國新聞發言人,7篇以民間視角報道,而且以民間視角的文章多為正麵報道。
2.《南方周末》:“客觀立場”
富有責任感、敢言敢行的《南方周末》,在動車事故報道中批評性報道居多,但多站在建設性立場,在質疑中求證,批評中勸諫,反思中借鑒,調查真相,弄清事實,建言獻策。針對事故原因分析,在《“不可能”的事故》一文中,《南方周末》記者分別向目擊者、乘客、專家、鐵道係統方麵相關人士深度調查舉證,綜合各方觀點,全麵分析了動車追尾真正原因。在事故調查中,發表評論文章建議對這起重大事故的調查依據憲法第71條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特別調查委員會來進行。
《南方周末》在大量的調查性報道中,不僅在顧及主要方麵的同時,而且顧及次要或其他方麵,尤其是顧及意見相左的方麵。如在《事故善後的官方“慣例”--透視“特別重大事故”後續處理》一文中,依據公開信息和可查找資料,《南方周末》記者整理統計了近幾年來的“特別重大事故”(即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善後工作發現,政府部門有一套長久以來的事故後續處理“慣例”:如遇難者名單較少公布;賠償談判中“討價還價”的博弈是特大事故善後處理中的常見現象;近年來特大事故調查組成員已經有了非常固定的組成模式;同時也指出,慣例也並非一成不變,例如“在此次甬溫線動車追尾事故中,國務院調查組詳細成員名單的公布就不同往常;而總理溫家寶現身特大事故現場,向遇難者家屬鞠躬,亦屬罕見。”
《南方周末》的報道視角還體現在素材選擇上,其中有很多報道涉及大量背景材料的介紹,如針對事故善後處理,在《德國高鐵事故的善後處理》一文中,回顧了1998年的德國高鐵艾雪德慘劇事故的善後處理,並進行點評指出:“德國高鐵公司的管理體製雖然也有問題,但其矯正能力很強,事發後不文過飾非、不捂蓋子,整個善後處理過程公開透明,令真相浮出水麵,在此基礎上改善了技術和管理。”《“跨越式發展”,連“地基”都跨越了?》中回首10年中“跨越式發展”理念的演進。針對官員問責,在《官員問責:明規則與“潛規則”--透視“特別重大事故”追責慣例》中透視官員問責機製。文中通過對近年來的一些“特別重大事故”官員問責進行回顧,列舉了如“臨時工”受刑罰、官員背黨紀,問責變成“暫時受點委屈”等,指出有關官員問責的種種非議,往往是因為各種或明或暗的規則糾纏不清:類似問責界限模糊,處罰理由不透明,地方陽奉陰違,甚或公然違規提拔被問責官員等問題屢屢出現。但這種通過新聞事實和素材選擇和建構,進行客觀陳述的方式,並不意味著報道中沒有傾向性,而是通過對新聞事實精心選擇和排列組合中,將觀點巧妙地隱蔽其中。這種隱蔽性的背後隱藏著的是媒體自身的價值判斷。
3.《新京報》:“多元立場”
《新京報》“以負責報道一切”為口號,主張“有責任報道一切新聞,追求新聞的終極價值和普世價值;更要對報道的一切新聞負責,包括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通過統計分析,《新京報》關於動車事故的報道,官方和民間立場的均有35篇,各占38%;以專家立場進行報道的有6篇,占6%;以多元視角(官方、民間、專家立場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進行報道的有17篇,占18%。綜觀《新京報》的報道,總體上更加體現了多維的報道視角,顧及到了官方、鐵道部、“7·23”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組、國家安監總局、民間、專家、媒體等各方的觀點,注重多元視角在報道中將其交融呈現。
五、報道傾向
《人民日報》、《南方周末》、《新京報》這3份報紙在2011年7月24日至8月12日這20天時段內對“7·23”甬溫動車事故報道傾向情況整體如下。
1.《人民日報》:“中性為主,正麵為輔”
關於“7·23”甬溫線特大交通事故的報道,《人民日報》中性報道占的比例最大,有34篇,占83%,但多為反應中央領導重視、及時發布事故救援、善後等指示以及事故有所進展;正麵報道有5篇,占12%,主要集中在事故救援的選題上,呈現事故救援的“積極、主動”,體現災難時刻社會各界所體現的溫暖和力量,如7月25日的《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和《全城總動員 感覺真溫暖》,7月26日的人民時評《記取“溫州溫暖”的力量》,7月28日的《嗬護》,7月29日《搜救,我們從未放棄》;負麵報道隻有2篇,占5%,涉及事故原因調查的報道有《“不該發生的事故為何發生?”》,涉及事故影響的報道有《高鐵概念股全線大跌》。由此體現出,在《人民日報》關於“7·23”甬溫線特大交通事故的報道中“選擇”與“凸顯”機製表現尤為明顯,具有鮮明的傾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