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典型議題的平衡報道分析(2 / 3)

關於死傷人數的報道中,《人民日報》偏向於官方發布遇難者人數的動態信息並及時辟謠;《南方周末》和《新京報》則偏向於對人們的質疑進行各種渠道的調查。相較於《人民日報》,後兩家報紙在追求真相上顯然更加大膽,敢於質疑,力求平衡的意識稍強。

議題三:對救援的質疑

在動車事故救援過程中,鐵道部24日對外公布車廂內無生命跡象,後又救出2歲半的小伊伊,輿論一片嘩然,是否過早地宣布救援結束?此外,異於常態的“救援與善後舉措”比如“就地掩埋車頭”,盡管鐵道部相關人員回應稱是為了“搶險需要”,還是麵臨公眾普遍的“是否毀滅證據”的質疑。

針對一些媒體報道“7·23”事故救援中,“鐵路官員24日曾宣布,車廂內無生命跡象,救援結束,但現場又搜救出生還者”,7月29日《人民日報》在《鐵道部否認事故救援中宣布“救援結束”》報道中指出“這種說法完全沒有根據、現場指揮部沒有任何人宣布停止救援”,並且刊登了鐵道部網站的相關信息。同日發表的特稿《搜救,我們從未放棄》,雖然隻是報道溫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邵曳戎和其他隊員的不放棄救援的事跡,標題也是在表明觀點。

《南方周末》站在公正、正義的立場上,在7月28日《【高鐵之亂】不該發生的事,無法停止的痛》一文中專門報道了掩埋車廂的前後真實過程,包括針對此事鐵路係統與亡者家屬之間的爭議;救援方已對外公布車廂內無生命跡象,溫州市特警支隊長邵曳戎堅持在鐵軌上原地清理,直至24日17時10分許,救出一名2歲半的小女孩項煒伊的過程;鐵道部在24日晚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王勇平稱“這是一個奇跡。掩埋車頭是為了便於鋪路搶險。”這則報道用事實說話,在客觀陳述中不僅還原了“掩埋車頭”事件,而且將各方觀點都反映出來。

《新京報》關於救援質疑的相關報道共有9篇。這些報道中有鐵道部官方回應質疑的報道,如《鐵道部否認過早宣布中止救援》、《麵對救援質疑鐵道部稱“傷感情”》;有以專家視角的報道《專業人士:黃金72小時不應放棄搜救》,指出不僅僅是搜救的技術問題,還有相關部門急於恢複通車的心態,體現了我國消防搜救工作的非專業化弊端;此外報道中,《新京報》稱溫州市特警支隊長邵曳戎為“奇跡”創造者,報道了溫州市特警支隊長邵曳戎接受聯合采訪的內容,並發表評論讚揚了其拒絕指令堅持原地清理,以生命為大。其他補充性的報道,如圖文配發報道了《連車拆車》,對話公安部消防局戰訓處處長魏捍東,報道了救援過程中的一些難點和需要改善的問題,如《鐵路高架橋缺登高設施難救援》、《救援指揮應該統一協調》。

從救援質疑議題的報道,可以看出《人民日報》對質疑鄭重否認,態度鮮明;《南方周末》則真正做到用事實說話,雖然隻是客觀報道和還原“掩埋車頭”事件,反映各方觀點,但對官方的譴責隱含在報道中。《新京報》則通過此爭議事件發生後各方的觀點和表態,包括對專家、網友、鐵道部及相關官員的觀點和表態等的報道,在眾多的報道中讓人們聽到了各種不同的聲音。

議題四:官員問責

長期以來,媒體在問責報道上存在嚴重盲點,如在“上海11·15特大火災”的報道中,媒體報道圍繞著救援、領導重視、追悼會、傷員和死者安撫工作等,出現了對事故責任追問的失語。問責缺失不僅蒙蔽事實真相,而且破壞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難以有效遏製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不利於推動社會民主進程。

由於官員問責是一個比較敏感性的話題,《人民日報》和《新京報》都隻對官方任免消息進行報道。《人民日報》隻是在7月25日《全力做好甬溫線特別重大事故處置工作》報道了“鐵道部黨組決定,對上海鐵路局局長龍京、黨委書記李嘉、分管工務電務的副局長何勝利予以免職,並進行調查”的消息。《新京報》也在7月25日綜合新京報和央視報道發表了《鐵道部道歉 滬鐵路局長被免》報道了官方消息“上海鐵路局局長、黨委書記、分管副局長均被免;鐵道部總調度長安路生任上海鐵路局局長”。此後在8月5日《安監總局表態追尾絕非天災》一文中報道了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與網友在線交流時指出:“35人死亡紅線”是訛傳,重大事故追責決不姑息,責任追究,要嚴格依據調查處理的結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