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媽媽對教育孩子有不同的看法,這一點點點早已知道,而更讓點點認為有機可乘的是爸爸願意為自己辯護,這樣點點可以用父親做擋箭牌,為自己的行為做掩護。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不能意見一致、相互配合會因此引起很多爭端,甚至會造成夫妻關係的不和睦;更重要的是這樣做會使孩子能利用父母的矛盾逃避自己應負的責任。顯然這樣是不可取的。但事實上大多數父母在教育方式上看法有異,也並非就一定會有壞的效果,關鍵在於父母雙方怎樣處理這種分歧。

需要明確的是,父子與母子之間的關係是有相對獨立性的,雖然三人生活在一個家庭裏,但並非要按照同樣的模式處理關係。丈夫如果不同意妻子對待孩子的方式,可以在孩子不在場時發表自己的意見,兩人心平氣和地進行討論,但絕不該插入其中進行幹涉,尤其不應該當著孩子的麵阻止和提出反對意見,這不僅會傷了夫妻感情,還會讓孩子不知所措。母親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取決於母親與孩子,可以說不幹父親的事,父親沒有權利來對母子問的關係做決定、定規則。

對孩子的教育父母都有責任和權利,但並不等於一方可以幹預另一方的決定。盡管父母都可能認為自己的方式是正確的,但究竟是否完全正確,或誰的更正確,卻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即使雙方基本上的認識一致,遇到有些具體問題也可能產生分歧。一般來講,現代的家庭中沒有絕對的權威,父母可按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來處理與孩子的關係。而對於孩子,他應該懂得與媽媽之間的問題同媽媽解決,而不應去搬爸爸做救兵,這是對他自己和對父母的尊重,而父母不應交叉參與相互關係問題的解決,這也是對孩子能處理好這一問題的信任。對來自父母雙方不同的教育觀點下成長的孩子,應有能力學會取舍,而不為分歧所迷惑。在大部分情況下,如果父母能尊重對方的觀點,不加幹涉,兩種方式可和諧相處,而孩子可以從每一對關係中獲取對自己成長最大的益處。

不幹涉孩子與父母任何一方的關係,並不等於對兒子的求援聳聳肩,不予理睬。父親可以幫助兒子分析一下為什麼媽媽要打他,是不是孩子自己有錯卻不知道,如何才能避免挨打。在上麵的例子中當然要指出作業潦草是不對的,如果將作業寫得整齊就不會挨打了。這樣直接進入問題的中心而避免因方式不同而起爭執,會使孩子無隙可乘,可謂殊途同歸。

父母該怎樣處理孩子問發生的衝突

對於四五歲的孩子,家長往往是這樣教他和別的小朋友相處要互相謙讓,要互相幫助,要對小朋友友好,要好好玩。

但是實際上,孩子在玩耍的時候,卻經常會和小夥伴發生衝突。出現吵嘴、打架的事情,父母應當怎樣處理呢?大多數的家長會仲裁誰對誰錯,然後對錯的一方進行指責。

例如,家長看見小明打了小聰,於是就說:“是小明先動手的吧,小明不對。”然後就讓小明承認錯誤。可是這個判決卻錯了。因為小明出手的時候,正好被家長看見了,而在這之前,小聰已經踢了小明一腳。這是常有的事情。這樣,被冤枉的那一方,心中會留下創傷。事情的全部過程不清楚,隻憑看到的進行評判,這種評判本身就是錯誤的。有些家長評判時,必然判定出一方是“壞人”,如果判定不當的話,很容易傷害到孩子稚嫩的心靈,即使評判正確,也很容易傷到孩子的自尊。

還有的家長會各打五十大板,即讓雙方相互說“對不起”。這樣的做法更不可取,這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做法,很容易讓孩子認為世上根本沒有是非可言,這樣也會在兩個孩子的心中都留下陰影,並使他們因為這次被批評——而不是吵架感到不快。

在吵架這一問題上,孩子顯然與大人不同。大人之間要是吵了架,就很難和好了,有時候甚至還會斷絕交往。可是對於孩子,即使是狠狠地打了一架,第二天也會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似的,又在一起玩了。當孩子發現和小朋友一起玩耍比自己一個人玩更有趣時,他會用自己的思考方式,找出這樣那樣的方法來解決好衝突。對於這種情況,孩子是有自我主張的,做父母的最好是持信任的態度讓其自然發展。

孩子的吵嘴和打架絕不是壞事情,充滿活力的孩子會在爭吵中學會與朋友相處的方法。爭吵,然後和好——經過這樣無數次的反複,孩子漸漸地能夠理解對方,同時也學會設法讓對方理解自己,從而建立起朋友之間的相互信賴關係。這對孩子今後的成長也是十分必要的,能夠和朋友爭吵並和好的孩子在今後的生活中,適應環境的能力也會比較強。同時,這種爭吵及和好的經曆也會促使孩子增強自信,樂於與夥伴相處,樂於在團隊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