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在自己的亂七八糟,毫無邏輯的想象中漸漸迷醉了。半睡半醒之間,腦海裏又響起了那支神秘悠久,帶著宇宙伸出神秘律動的歌聲——
Oh! How far you are from home
哦,你離家鄉已然如此之遠
Mornie utulie (Darkness has come)
黑暗已至
Believe and you will find your way
堅信你將堅守信條
Mornie alantie (Darkness has fallen)
黑暗雖至⊙思⊙兔⊙網⊙
A promise lives within you now
但你心中承諾不忘
May it be shadows call
願那邪惡暗影之呼喚
Will fly away
就此隕落
May it be your journey on
願你那漫漫長路之征程
To light the day
點燃星空
When the night is overcome
當那黑夜被你征服
You may rise to find the sun
你將崛起於陽光之下
我不知道我是什麼時候開始吻他的。我對他的愛已經成為了一種無需理由,無需解釋的原始動物一般的感情,深深根植於心底,我不要他的坦誠,不要他的專一,也不要他的道德,我隻要他和我存在於同一個世界,這難道還不是愛的理由嗎。就好像吉莉安曾經給我看過的一本麻瓜小說《丹尼爾的半生緣》裏麵所寫的:“倘若有人非得問我愛他的理由,我隻能想到一種表達:‘因為他就是他,我就是我。’這是一種超越我表達能力的力量,難以言喻,不可抗拒,將我們結合在一起。”
他很困,似乎想把我抱在懷裏,讓我不要亂動。但是我的手逐漸伸到了他的睡衣底下,緊密觸碰著他的皮膚,舌尖挑開他的嘴唇,開始激烈地吻著他。也許,過了今晚,我們這一片共同的燦爛星空就不再存在了。Carpe diem,活在當下,不就是我要抓住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的道理嗎?
我已經不記得上一次與他這麼親密還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了。我們之間永遠都是近在咫尺,卻又隔著千山萬水,想要走近一步都是那麼那麼地辛苦。當他終於清醒過來,開始吻我的時候,我覺得整個人都有種飄飄欲仙的感覺,簡直覺得為了這一秒,我願意付出餘下所有的生命。
第二天,我們在雪天的明亮晨曦中醒來,我躺在他胸`前,揚起腦袋,懶洋洋的說了聲早。
他對我笑了笑,在床上又躺了幾秒鍾,起床洗淋浴去了。
我穿著睡衣下樓去給他煮咖啡。他下樓的時候已經是穿戴整齊,渾身一塵不染,風度翩翩了。我看了他一眼,給他倒了一杯濃濃的清咖,說:“準備好出去調♪戲單純小姑娘了?”
他在桌邊坐下,濕淋淋的黑頭發有點亂七八糟。他喝了一口咖啡,笑了笑說:“小姑娘死了。”
我手一抖,咖啡全部撒在了桌子上。
“赫普茲巴·史密斯和阿德萊德·史密斯都死了。”他又說了一遍,那雙烏黑的眸子裏很平靜,“如果沒錯的話,今天早上的預言家日報頭條就是這個消息。”
他從烤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