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型保險產品。
保障型保險產品包括:定期壽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疾病保險、收入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家庭責任保險、房屋貸款保險。
儲蓄型保險產品。
儲蓄型保險產品包括:終身壽險、年金保險、生死兩全保險、分紅保險、萬能壽險。
投資型保險產品。投資型保險產品是指投資連結保險。
2.保險產品介紹
(1)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是指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被保險人發生死亡事故,由保險人一次性給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沒有發生死亡事故,則到期合同終止,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定期壽險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保險期限固定。保險期限可以為5年、10年、15年年不等。有的以達到特定年齡,比如50歲、60歲為保險期滿。
第二,保險費不退還。如果保險期滿,被保險人仍然生存,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同時不退還投保人已經繳納的保險費。
第三,保險費低廉。保險費低廉是定期壽險的最大優點。投保定期壽險可以用較少的支出獲取較大的保障。
第四,沒有儲蓄的性質。
(2)終身壽險
終身壽險是以被保險人在投保後無論何時死亡,保險人均按照保險合同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終身壽險具有以下特點:
沒有確定的保險期限。保險合同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死亡為止。
所有的終身壽險都假設被保險人最高年齡為100歲。
終身壽險的保險費中含有儲蓄的成分。
(3)生死兩全保險
生死兩全保險是指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還是保險期限屆滿時生存,都能獲得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生死兩全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生死兩全保險是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的結合,被保險人無論是生、死,都可以得到不保險人的保險金給付。其次,生死兩全保險的保險費中含有儲蓄的成分。
(4)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是指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金額、方式,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有規律地、定期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年金保險多用於養老,所以又被稱為養老金保險。年金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被保險人在領取年金之前,必須繳清所有的保險費。
年金保險實質上就是長期儲蓄。
年金保險是個人和家庭儲備養老金的重要方式。
(5)分紅保險
分紅保險是指保險人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照一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相關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分紅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具有保底利息收益。保險人通常給予分紅保險一個最低的利息保障,在此基礎上,給予客戶一定的分紅,但分紅的多少是不確定的。
分紅保險適應於各種類型的人壽保險品種,比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和生死兩全保險。
(6)萬能壽險
萬能壽險是一種繳費靈活、保險金額可以調整的人壽保險。萬能壽險實質上是定期壽險和“保底的債券基金”相結合的產物。萬能壽險具有以下特點:
具有保底的利息收益。
具有獨立的投資帳戶。投資帳戶內的資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的投資產品,比如各種債券、大額存單、央行票據等。
保險金額可以調整。
(7)投資連結保險
投資連結保險是一種將保險和投資結合起來的新型保險產品。投資連結保險實質上是定期壽險和“證券投資基金”相結合的產物。投資連結保險具有下列特點:
沒有最低收益保證,客戶可能會虧損本金。
有獨立的投資帳戶。投資帳戶分為四種: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股票基金、FOF(基金中的基金),投資人可以選擇不同的帳戶進行投資。
保障功能較弱,產品設計側重於投資。投資連結保險實質上是保險人推出的“基金”。
(8)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又稱醫療費用保險,是指提供醫療費用保障的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因患疾病需要治療時的醫療費用支出,包括手術費、診療費、藥費、護理費、檢查費和住院費等。按照保障範圍的不同,醫療保險產品可以分為:普通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手術保險、門診醫療費用保險、綜合醫療保險等。醫療費用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保險費率高。
第二,規定最高保險金額
。醫療保險一般規定一個最高保險金額,保險人在此限額內支付被保險人所支出的醫療費用,無論被保險人是一次還是多次治療;但超過此限額之後,保險人就停止支付。
第三,規定醫療費用分攤。醫療費用分攤條款是醫療保險常用的條款,通常采用免賠額和比例分攤兩種方式。此外,還有限額給付法和免責期限等方式。
(9)疾病保險。
疾病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患有保險合同規定的疾病時,保險人按照投保金額定額給付保險金,以補償被保險人患病受到的損失的保險。疾病保險是以疾病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保險,如重大疾病保險和特種疾病保險。疾病保險不考慮被保險人的實際醫療費用支出,而是根據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10)收入保險。
收入保險是對被保險人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事故而導致殘疾、喪失部分或者全部勞動能力而不能獲得正常勞動收入或使得勞動收入減少造成損失的補償保險。
(11)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由於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體傷害,並以此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險人死亡或者殘疾時,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殘疾保險金或者醫療保險金的一種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承保的人身危險是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殘疾或死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保險期限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
保費低廉。
(12)家庭財產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是以城鄉居民的家庭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一種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主要分為普通家庭財產保險和還本家庭財產保險。
(13)機動車輛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是以機動車輛本身及其第三者責任等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機動車輛保險的具體內容包括車輛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和附加保險。
(14)家庭責任保險
家庭責任保險產品主要包括以下三種:高空墜物責任保險、出租人責任保險、家政人員責任保險、寵物責任保險。
(15)房屋貸款保險
房屋貸款保險承保的是貸款期間房屋的物質損失和費用,以及借款人在遭遇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者殘疾,喪失還款能力時,由保險公司償還剩餘的貸款本金。
3.保險產品在家庭理財中的配置方式
各種保險產品在家庭理財中按照以下方式進行配置。
我們在這一章中講述了保險與理財的關係,明確了保險在家庭理財中的重要地位,並對各種保險產品進行了簡單介紹。在下麵的各章中,我們將詳細講述各種保險產品的條款和特點,看完了這本書,相信你對保險產品就不會感到迷茫了,你就能明明白白買保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