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朱子語類》——宋代正宗理學的集大成者(1)(2 / 2)

第一,領導者注重修身

朱熹的修身學說繼承《大學》提出的修身觀點,並有所發展和突破。

朱熹以“敬”作為修身的最佳心理狀態。朱熹秉持漸修觀,主張通過積累過程培養正當的信念、態度和行為。他要求學生將修養心靈作為日常課程:“夫心者,人之所以主乎身者也,一而不二者也,為主而不為客者也,命物而不命於物者也。故以心觀物,則物之理得。”朱熹相信,心處於恭敬狀態時,自然會為人的升華培養端正的性情。

他強調“持敬”,首先要使自身外貌風度得到整肅,要排除雜念,外表與內心做到表裏如一、整齊嚴肅,可以概括為十二個字:動容貌、整思慮、正衣冠、尊瞻視。他有一句名言:“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意思是說,待人接物必須恭敬、畏謹、收斂身心,不要放縱自己。如果人人都如此講究修身,那麼實現整個社會的精神文明也就距離不遠了。

朱熹的修身觀關注人們的日常行為、生活細節,這主要體現在他對青少年的教育上。朱熹繼承了孔子關於“少時若天性,習慣成自然”的看法,認為隻要使青少年日常言行都能遵循一定的禮儀守則和規範,長大成人後就能遵守倫理綱常。

朱熹認為須從具體的日常事務入手,來培養青少年良好的道德習慣,所謂“聖賢千言萬語,教人且從近處做去”。為此,他主張把社會倫理具體化、條理化,讓青少年遵照履行,為使他們衣服冠履、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灑掃應對、讀書寫字等生活習慣和行為都按照儒家的標準,要求青少年遵循不違,誠履篤行,庶幾將來“自不失為謹願之士”,甚而“入於大賢君子之域,無不可者”。

他認為,要使青少年形成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還必須向他們灌輸社會倫理道德觀念,這正如他所指出:“為學之實,固有踐履。苟徒知而不行,誠與不學無異。然欲行而未明於理,則其踐履者,又未知其果何事也。”他以眼睛和腳的關係來比喻行和知二者的關係:“知與行常相須,如目無足不行,足無目不見。”行與知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朱熹認為,《大學》修齊治平的理論中,最重要的是格物、致知。在朱熹看來,格物指努力窮究事物之理,當人們通曉事物之理之後,人的知識也就完全具備了;致知是作為認識過程中所格之物的一個結果。所以,沒有格物談致知是無法辦到的。朱熹用“格物所以致知”來說格物和致知的關係,一方麵說格物以致知為目的,另一方麵,致知是在格物的過程中實現的。

《玉山講義》中說:“故聖賢教人為學,非是使人綴輯語言、造作文辭、但為科名爵祿之計,須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而推之以齊家、治國,可以平治天下,方是正當學問。”充分表現了朱熹辦學的目的,這也是他修身的目的。

對朱熹而言,內聖與外王的結構關係是“論本末,修身為本;論輕重,天下國家為重”。作為儒學的一分子,朱熹的修身觀念體現著宋代儒學的政治文化理念,也突出了修身的重要性。

以朱熹為代表的宋明理學講求立誌、修身,以最終達到“內聖外王”、“治國平天下”,把道德自律、意誌結構,把人的社會責任感、曆史使命感提升到本體論的高度。在注重氣節、重視品德、講求以理統情、自我節製、發憤立誌等方麵,朱熹的修身學說數百年來發生過重大影響,體現了士大夫以天下為己任的意識,發揚了士的承擔精神。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鮑莫爾認為,一個合格的管理者應具有的十大條件是:合作精神,願意與他人共事,對人不用壓服而用說服和感服的策略;決策才能,能根據客觀情況做出決策,具有高瞻遠矚的能力;組織能力,善於發掘下級才智,善於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恰當地授權,能把握方向,抓住大事,而把小事分散給下級去處理;善於應變,能隨機應變,不墨守成規;勇於負責,對國家、下屬、消費者乃至整個社會,都負有高度的責任心;敢於創新,對新事物、新環境、新技術、新觀念有敏銳的感受力;敢於承擔風險,有雄心,有能力創造新局麵;尊重他人,能聽取別人的意見,不狂妄自大,並能器重下級;品德超人,品德為社會和企業內的人士所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