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宗教隻是為人類解決資源有限性與欲望無限性的矛盾提供了可供選擇的眾多手段中的一種,這也就意味著並非所有人都選擇以宗教為解決這一矛盾的手段。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知識結構和對世界的認知,從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效用偏好結構。不同的偏好結構將決定不同手段的選擇,因為不同的手段對實現既定偏好下的效用最大化效果是不一樣的。但最終目的是相同的:就是實現人生總效用的最大化。這裏存在的主要區別是:有宗教的人實現的是現世與來世效用總和的最大化,而無宗教的人隻是實現現世效用的最大化。
再次,知識的有限性和不確定性是宗教產生的知識前提。羅素在《人類的知識》最後一頁中寫道:“全部人類知識都是不確定的;不精確的和不全麵的。”麵對不確定性,如何解決,人類主要通過兩種途徑。一是努力通過科學研究,來提高認識世界的確定性;二是通過創新製度係統,來增加人類活動的確定性。海納指出:製度起因於個人在麵臨不確定性時所做的努力,通過限製人們的有效選擇並因此使行為可預測,從而減少不確定性。沒有製度就沒有秩序、沒有社會、沒有經濟、沒有國家組織。在某種意義上宗教也可以看成是人類應付不確定性的一種製度設定。宗教在減少不確定性方麵主要有這樣一些功能:一是為不確定性的存在提供合理解釋依據;二是減少人類在麵對不確定性時所產生的恐懼感;三是通過將不確定性交給神聖世界而為人類自身尋求了一種解脫,減輕了人類自身尋求確定性的壓力。
從現實看,宗教表現出眾多的經濟特點。
首先,宗教是人類社會最早的第三產業。宗教活動總是與神職人員密切相關的。在宗教活動中,有些神職人員是專職的,有些神職人員是兼職的。這裏不管是兼職還是專職,都必須以一定的脫離勞動時間為前提。所以龐大的神職人員集團顯然屬於社會的非生產階層,因為他們的活動並不能直接導致產出的增加(對產出有一定間接作用)。他們主要靠為社會其他階層提供精神服務而生存。由於非生產性,所以宗教的存在和發展應以經濟的發展為其基礎條件。因為沒有經濟剩餘的支撐,宗教“部門”的存在就難以有效維持。
其次,宗教性的消費對社會需求也是一種刺激,有助於社會總產出的增加。所謂宗教性消費,就是指圍繞宗教行為而產生的各種消費,包括獻祭、進行宗教建設等方麵。當然,這種宗教性消費對社會再生產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因為在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的情況下,由於剩餘產品有限,過度性的宗教消費將對生產和生活產生嚴重的消極作用。如解放前,在雲南的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存在的過度的宗教性消費,不僅損害了擴大再生產,甚至侵蝕了簡單再生產,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大量的耕畜被宰殺,大量的食物被消耗,以致來年的生產和生活都受到很大影響。同樣在雲南的一些地區,為什麼基督教會得到迅速傳播?這裏與減少宗教性消費也有一定相關性。一是由多神崇拜轉向一神崇拜,減少了崇拜時間和崇拜對象;二是獲得上帝保佑無需犧牲作為祭品,隻需進行祈禱和少量教費;三是不僅基督教教義有助於節省宗教性消費,而且對一般的財富消費也作了限製,這對財富積累和生產發展十分有利。滇東北流傳的一首歌謠對此作了有意思的概括:“信耶穌,真上算,不喝酒,不抽煙,不燒香亦不賭錢,一年省下多少前;省下錢,好吃穿,過日子,不費難,死後還把天堂上,你說上算不上算。”
再次,宗教為人類社會經濟的運行提供一種秩序保證。因為宗教為公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一種意義,而有意義的生活造就了公民的道德趨向與道德行為,而道德趨向與道德行則為社會規則的有效性提供了可能性和內在的保證條件。所以貝格爾說:“宗教是一種用神聖的方式來進行秩序化的人類活動。”在現實生活中,秩序的意義是深遠的。有秩序就有信任,從而就能減少合作的成本。當秩序占據主導地位時,社會交易成本就少,人們就可以更好地預期未來,從而將產生更多的有效交易,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同時,人們將更易於發現其所需要的信息,更易於估算代價和回報,結果是發現和應用更有用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