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論權力(2)(2 / 3)

從深層次看,權力本身就是社會的產物,社會是權力的母體。這裏為什麼社會需要權力這種形式,根本原因在於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解決社會內部所包含的各種矛盾的需要。需要是權力產生的引力。主要有:一是資源配置的需要。二是為了維護穩定的需要。三是保護社會安全的需要。四是保護私人財產的需要。五是合作的需要。因為權力有利於形成合作,而合作有利於發揮規模優勢。六是人性的需要。因為對個人和組織而言,為了在博弈中處於有利地位,對擁有權力的需求必然是天然的。

權力存在的形式是廣泛的,如:某人身強力壯,武功高強,也可視為一種權力的表現形式。但從社會現實看,權力形式主要可分為政治權力、經濟權力、文化權力等方麵。

3.權力均衡:社會改革的關鍵和靈魂

什麼是權力均衡?其實質就是權力運用的合理化,而合理化的核心原則是公正。

權力均衡是任何社會改革都應體現的基本原則,其本身就是改革的實質所在。

首先,任何社會改革都包括兩方麵的內容:一是以直接改變財富占有量為目的改革,最終實現財富的重新分配和重新占有。這種改革本質是對原有財富存量的一種再分配,是財富從有產者向無產者,從多產者向少產者的一種轉移。二是以直接改變財富獲取手段為內容的改革,最終實現財富獲取機會的重新調整。這種改革本質上是一種權力的改革,因為權力本身就是財富獲取的手段。這裏,權力改革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如何有效實現權力的均衡化,即有權者與無權者,權力小者與權力大者,都能在公正原則指導下獲取社會財富。權力改革的著眼點是在財富的流量,而不在財富的存量方麵。

其次,對社會而言,從長期來看,就直接改變財富存量本身和改變財富獲取的手段兩方麵比較而言,後者更能體現社會的理性原則。因為若不改變財富獲取的手段,隻改變現有的不合理的財富存量格局,從短期來看,也許能體現一定的合理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獲取財富的不合理手段仍未改變,其最終結果隻會導致又一個不合理財富存量格局的出現。所以,改革財富獲取的手段,從長期來看,社會成本更小,其意義也更深遠。

再次,從財富占有主體角度看,直接改變財富本身的存量格局與改變財富獲取的手段相比,後者也更具合理性。因為對現有財富占有者而言,其原有財富的來源是多渠道的,所以直接改變其財富占有量的做法本身就包含著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而後者的改革不然。因為任何問題都是權力問題。好的權力體係和結構可以將鬼變成人,不好的權力體係和結構可以將人變成鬼。為什麼有些人能占有大量的財富,而有的人終年辛勞,最終仍是一無所有,根本原因就是不合理的社會權力體係和結構所致。所以,改變財富的獲取手段就直接改變財富本身的存量格局而言,前者更容易使財富占有主體接受,相應受到的阻力就更少,同時也更具合理性。

第四,權力的所有者也是“經濟人”,其運用權力的最終目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改革進程中,追求權力的均衡不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須的。不管是政治權力主體,還是經濟權力主體或文化權力主體,其運用權力的最終目的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裏存在的主要區別是各主體的利益偏好結構會有所不同。政治權力主體可能更偏好選票、民意等;經濟權力主體可能更偏好利潤方麵;而文化權力主體可能更關注聲望、科研成就等方麵。

權力如何均衡?應堅持兩個基本原則:權力分立和權力製衡。權力分立是產生權力製衡的前提條件,權力製衡是權力分立的必然要求,二者是一個配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