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故事與主題:外表與內涵(1 / 1)

第二十四章 故事與主題:外表與內涵

餘光中:

從您剛才所講的,我有一個想法:關於「故事」與「主題」,故事就是等於演給大家看,一件事情把它講出來,用有趣的方式、生動的方式講出來;至於到了主題的地方呢,就是要歸納成一種道理、一種價值、一種傳統了;所以這兩者一個是內涵,一個是外表出來的。現在有些人訴苦說,這個小說不好看,就是因為沒有什麼故事;西方說小說家就是個說故事的人,所以我們台灣有個小說家黃春明,他每次演講不由自主的講了很多故事,就很生動,他天生就是講故事的人。那麼,如果是意識形態出發的話,就是從這個主題出發,然後找那個故事來印證主題的正確,或者不正確,是不是這樣子?

王安憶:

如果嚴格把它們區分開加以理論化,也許就隻能是這樣描述。我覺得小說的情況比較曖昧,似乎當你在講一個故事的時候,你的主題、你的思想已經融合其中了。我們有時候會陷入一個困境,就是被逼問:你能不能概括地訴說你的故事?事實上很難做到,我們囉囉嗦嗦說上一大片也未必說得明白,我們的主題並不來自現成的某一個概念,我們都是缺乏歸納能力的人,所以才會選擇說故事來作表達,同時呢,我們又無法簡單地敘述一個故事,簡單的故事不能滿足我們的主題。生活裏有很多會講故事的人,坊間的傳聞、流言、八卦,都是故事的形態,可是那卻不是小說。我的意思是,小說應該有思想的價值,這價值要怎麼體現呢?以故事體現。有好故事,有不怎麼好的故事,還有壞故事。好故事就是能夠完滿釋放價值,而不好的故事就無法傳達價值。故事的陷阱是,由於它和生活的表麵過於相似,難免會被羈絆。就像方才說的,個人經曆,坊間流言,社會新聞,它們常常會來迷惑我們;由於它們已經發生成為事實,所以就具備合理的邏輯,但是合理的不一定有價值。我以為價值應該超出常識,在常識之上。它不是既定的、普遍性的認為,而是專屬講故事的人獨有,對世界和存在有新發現,新期望,是這價值將原始的故事和小說的故事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