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則天皇帝(6)(2 / 2)

王弘義:冀州衡水人。以告密入仕,授遊擊將軍。天授年間任右台殿中侍禦史。長壽年間,升為左台侍禦史。常與來俊臣“羅告衣冠”,推鞫獄訟。延載元年(公元694年)被流放至瓊州。後矯詔北返,事泄被殺。

周興:少以明習法律入仕。初任尚書省都事,後遷司刑少卿、秋官侍郎。垂拱年間屢受製獄。天授元年九月晉升尚書左丞。次年十一月與丘神勣同時下獄,論罪當死,武則天“特免之”,流放嶺外,死於道中。

傅遊藝:載初元年(公元690年)為合宮主簿。累遷左肅政台禦史、左補闕。因“上書稱武氏符瑞”,受到武則天的重視,擢拜給事中。數月後入相。不久又加朝散大夫、守鸞台侍郎。武則天改唐為周後,賜姓武氏,加銀青光祿大夫。一年之中連升數級,“時入號為四時仕宦”。但不久即被告“謀反”,命喪黃泉。

來子珣:永昌元年(公元689年)上書言事稱旨,被任命為左台監察禦史,按照武則天的旨意推鞫詔獄。天授年間告雅州刺史劉行實兄弟謀反,遷遊擊將軍。長壽元年被流配愛州。

郭霸:天授二年以宋州寧陵縣丞應“革命”舉,至神都洛陽擔任左台監察禦史。如意元年遷左台殿中侍禦史。長壽二年官至右台侍禦史。後疑懼自殺。

吉頊:舉進士,累遷明堂尉。萬歲通天二年告劉思禮等人謀反,拜右肅政台中丞,“日見恩遇”。聖曆二年以天官侍郎身份入相。後與武懿宗爭功,被貶為琰川尉,再轉安固尉,死於任所。

來俊臣:垂拱年間以上書告密受到武則天接見。天授元年遷侍禦史,加朝散大夫,開始推按製獄。天授二年任左台禦史中丞,與其黨徒造《羅織經》,以殘暴酷烈著名,成為影響最大的酷吏。他似乎是酷吏中的特例,屢受武則天保護,他是武則天搞平衡的重要棋子,下麵還會說到。但在神功元年(公元697年),來俊臣還是落了個被“棄市”的下場。

從上述情況來看,武則天統治時期的酷吏大部分都是禦史台官。他們的職責基本上都和司法有關。在武則天統治時期出現的這11位酷吏中,影響最大的酷吏是索元禮、周興、來俊臣。索元禮官止遊擊將軍(從五品上),周興官止尚書左丞(正四品上),來俊臣官止司仆少卿(從四品上),此三人皆未至宰輔。在當時的酷吏中,官至宰相的隻有傅遊藝和吉頊兩個人。傅遊藝從天授元年(公元690年)九月十三日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到天授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獄自殺,當宰相有一年多時間。吉頊從嚴格的意義上講並不能算作酷吏,《新唐書》就沒有把他列入《酷吏傳》中。他在聖曆二年(公元699年)臘月二日升為天官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久視元年(公元700年)正月二十八日即被貶出朝廷,為相時間還不足一年。至於其他的酷吏,就更不能參與朝中大政了。由此可見,武則天一直把行政大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酷吏的司法權限內,對他們加以限製

天授二年(公元691年)正月,禦史中丞李嗣真對酷吏提出了十分尖銳的批判。李嗣真質疑司法製度被破壞,提醒武則天權威下移會影響國家安全。他引述古代的司法程序,要求恢複中書門下省的詳複權力。詳複權是對君主集權的一種監督和製約,同時也有匡正的作用。其實,破壞司法製度正是武則天的用意所在和縱容酷吏的結果。但“權由臣下”卻是她的大忌。李嗣真說:我看那些法官們,單人獨騎奉命去審理定案,所有結果都是定好的,隨審隨定案,不走嚴格的司法程序;有的法官甚至不等向皇上奏明就臨時自己專決。這種作法,將帶來的危險後果是:權力流到臣下手裏,這可不是審慎的方式。陛下讓那些九品小官專管審判,反而不讓刑部插手,不讓門下省複查,如此下去就要出問題。李嗣真的這一勸諫正中武則天的心思。幾個月後,酷吏中的幾個魁首——丘神勣、周興、索元禮都被除去了。

狄仁傑一案更加重了武則天對酷吏的不信任。長壽元年(公元692年),來俊臣以謀反罪誣陷宰相狄仁傑、禦史中丞魏元忠等七位大臣,並由他自己來審問。武則天曾有指令,凡是初審就承認給自己加的罪名,便同自首一樣對待,可以不判死刑。來俊臣為了邀功,逼七大臣認罪。狄仁傑很快招認說:“大周既然建立,自然應當由新進官員掌握政權,我是唐室老臣,情願接受誅戮,謀反是實。”來俊臣見狄仁傑招供得這麼痛快,便沒對他再施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