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則天皇帝(7)(1 / 2)

因為狄仁傑已經認罪,管理監獄的官吏便放鬆了對他的看管。狄仁傑趁獄卒不在時將自己的冤情寫出來,放在棉衣裏,轉給他的家人。狄仁傑的兒子狄光遠接到棉衣,發現了裏麵藏著的帛書,就拿去向武則天告發。武則天召見了他。看過帛書,立即傳來俊臣進宮,問他:“你說狄仁傑都招供了,可是他的兒子又來訴冤,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來俊臣掩飾說:“這些人總是不肯老實承認自己的罪過,對於狄仁傑,我確實沒有用刑,他吃的住的都很好,連頭巾和腰帶都沒給他去掉,如果不是事實,他怎肯承認謀反呢?一定是他反複無常,擾亂視聽!”

武則天並不相信,派專使前去查問。專使也懼怕來俊臣的凶殘,不敢到監獄裏去看,隻說了幾句恭維話就走了。來俊臣又令人假造了一份狄仁傑的《謝罪表》,讓專使轉交給武則天。

恰在這時,鳳閣侍郎樂思晦的兒子被召見。他年方八九歲,他的家已被來俊臣族滅。他告發來俊臣的刻毒,說來俊臣總是按照預定的罪名逼出供詞。武則天又親自召狄仁傑訊問:“你既然叫兒子前來訴冤,為什麼承認謀反呢?”狄仁傑道:“如果我不承認,早就死於枷棒之下了!”武則天立即明白了,免了狄仁傑的死罪,貶為彭澤縣令,接著又下達了對其他六位大臣免除死罪的詔書。武則天如果將審訊的全權下放給來俊臣,狄仁傑等必死無疑。但她始終不肯下放這個權力。而在最後關頭,采取了當麵訊問狄仁傑的措施,狄仁傑的性命被保存下來了,事情真相也水落石出。

來俊臣自治獄以來,每次都博得武則天的讚許,這次卻挨了一記耳光,心裏好大不快,到武則天那裏去申辯,認為這樣處理太輕,應將七大臣全部殺掉。武則天不予應允。處理七大臣一案,表現出武則天對酷吏來俊臣信任程度的降低,也表明了酷吏在武則天心中的位置已有了明顯的改變。

綜觀酷吏的任官情形和結局,可知武則天隻是因為特殊的政治需要而對他們加以利用。他們的任官一般僅限於大理寺和禦史台的中層官職,其影響局限於司法係統而不涉及行政機關。而且即使在司法係統內,也並非讓酷吏一統天下。大理寺的長官大理(司刑)卿和禦史台的長官禦史大夫,很少由酷吏擔任。尤其禦史大夫一職,大都由宰相兼任。而李嗣真、嚴善思、周矩、魏元思、徐有功、杜景儉、李日知等用法平恕之人先後擔任法官,無疑也是對酷吏的一種抑製。

采取不斷換血的方法,使酷吏之間互相牽製

索元禮、周興這批老酷吏,就是被來俊臣這批新酷吏解決的。“請君入甕”的故事就由此而來。

天授二年(公元691年),禦史中丞李嗣真因酷吏濫殺,向女皇進言說,現在的法官不按程序,隨意斷案定罪,這是“權由臣下”。他還拿出老子的話“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認為現在把威權交給酷吏,不可不慎。“權由臣下”是她的大忌,她對老酷吏也下手了。

對酷吏,武則天始終不是專信一派,而是多樹旗幟,分其權勢。在促使武則天對酷吏重新洗牌的過程中,二線隊伍也發揮了促動作用。天授二年一月,來俊臣集團采取了行動。他們首先控告的是丘神勣。丘神勣家族屬於貞觀士族,這類家族本就是武則天疑忌的對象。丘神勣被羅織的罪名是“謀反”,結果下獄被誅殺。

緊接著發生了史務滋事件。史務滋是武周帝國建立後的第一個納言(門下省首腦,屬宰相集團成員之一),此時正受命審判劉行感案。來俊臣參與了此案。劉行感出身顯貴,此時被人告密而下獄。

來俊臣的厲害之處,在於他準確把握了史務滋事件這一時機,激起了武則天對一些法官的疑忌和憤怒。史務滋與劉行感有舊交,來俊臣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刻上報武氏。結果是:武則天大怒,令來俊臣審訊史務滋。史務滋惶恐自殺。把同一辦案的法官也列為指控對象,這是來俊臣的又一發明。既然女皇已經對法官有了懷疑,來俊臣就再接再厲,把矛頭指向周興。之後,有人上告周興與丘神勣合謀,武則天要用一派去處理另一派,讓來俊臣審訊周興,就有了“請君入甕”的故事。

來俊臣先不露底牌,和周興一同吃飯。席間向老前輩請教:有囚犯不認罪,如何是好?周興也誨人不倦,說取個大甕,用火在周圍烤,讓囚犯進甕裏,不怕他不認罪。來俊臣依樣布置好,說請兄入甕吧。周興一見到自己發明的刑具,精神立刻崩潰了。他伏地求饒。來俊臣就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一切。

索元禮的下場與周興有相同之處,在周興被控告的同時,索元禮也受到了指控。他的罪名是貪汙受賄。索元禮入獄,持抗拒態度。刑訊的酷吏說:“拿索公的鐵籠來。”索元禮立即屈服了。來俊臣對待周興的方法是請君入甕,同樣地,對待索元禮的方法也是“請君入籠”。籠和甕都是周、索自己設計的刑具,現在還治其身了。由此也可見來俊臣的陰狠,他刑訊不一定用酷刑,那樣做可能讓一些軟弱的人屈服,但遇到硬漢也未必好用;而且,更麻煩的是,刑訊易留下痕跡,如果犯人日後翻案,那是最好的證據;一旦刑訊的火候沒掌握好,犯人死了,也不好向女皇交代。所以,他更願意用心理戰術,在刑訊之前先把你的意誌摧垮,在兵家,這是不戰而屈人之兵。這種手段的智力含量更高,更不露聲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