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3 / 3)

話。幾個證人在證言中都證實了這點。

當時的純一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抬頭望著來到他桌前的佐村恭介。根據飲食店老板

的證言,是佐村單方麵靠近純一,他找茬兒說“看不慣你看人的眼光”,“就好像是看罪

犯的眼光”,等等。

後來兩人還對了幾句話,不過言辭激烈,並且逐步升級。在案件調查記錄中,據純一

的證言,佐村當時主要說的話是,“你認為我是鄉下人就瞧不起我。”而當純一知道佐村

是千葉縣人時,為了讓對方消火,還提起自己在高中時代離家出走的事件。他說自己曾去

過千葉縣房總半島附近的中湊郡。沒想到這卻起到了火上澆油的效果。原來,佐村恭介恰

好就是從中湊郡到東京來工作的。

“你這個壞家夥!”全體目擊者都在聽到這句話後看見佐村抓住純一的前襟。老板為了

製止他們兩人打架從櫃台裏跑了出來,但是當他跑到桌旁之前,在這麼短暫的時間內,他

們兩人之間已經廝打了四個來回,有的證言說,相當於十個來回左右你來我往的拳擊。先

出手的好像是純一。在自述的調查記錄中純一說“這樣做是為了掙脫開對手”。

當老板趕到桌旁時,已經沒辦法把毆鬥著的雙方分開。在後來的審判中,老板證實了

當時的情況。

“想傷害對方的應該是被害者,被告人當時看起來隻是想離開那裏而拚命掙紮。”

而且純一確實成功地擺脫了佐村,但是佐村又要從正麵抓住純一。對此純一一邊罵著

“你這個壞蛋,畜生”,一邊用頭、右肩、右腕與對方直接接觸。突然遭到攻擊的佐村搖

搖晃晃地向後退去,被一把低背椅子絆倒,他的雙腳被抄起,後腦部摔到了地上。大概就

因為這一摔,他的頭蓋骨骨折,腦挫傷,救護車趕到11分鍾後就死亡了。

出事後,純一不用老板勸阻,在警察到來之前一直留在現場。據在場的人反映,他當

時表情呆滯。後來他被逮捕了,罪名為有傷害致死嫌疑。

看到這裏,南鄉撚滅了香煙,歎了一口氣。大概南鄉認為對他的處理太輕率了,臉上

露出一絲苦笑。

吵架是根源,這是典型的傷害致死案件。不走運的人才會碰到這種事。從公訴的事實

來判斷,可以說服刑兩年的處罰量刑略微重了點。如果判緩期執行,也是屬於正常。也許

法官把純一高中時代被警察輔導過的經曆和他在那以後的行為都和不良行為聯係在一起了

吧。檢察官以這種認定為目標,在一開始陳述時就詳細敘述了他離家出走的事實。

因此,可以說法官是做出了公正的審判。通常在傷害致死案件審理中,焦點的問題在

於是否是正當防衛,或者被告是否有故意殺人之意。前者如果被認定的話,被告人就會被

判為無罪,後者如果被認定的話,罪名就會被認定,量刑馬上就會加重,如果致人死亡,

在法律條文上是犯下了適用於死刑的罪。

就純一的情況而言,審判中最大的爭論點是他的包中放著一把獵刀。這是極為不利的

證據。在父親廠裏幫忙的純一,平時工作中相當部分的細活就是要用刀來幹的。幸運的是

,這把剛買來的刀連商店的包裝紙都沒有撕去,是直接放人包中的。“如果有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