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思想是企業內部加強團結和增強凝聚力的基矗現代企業是什麼?在美國人看來是“一堆資本”;在日本人看來是“一群人”,是“一個人的群體”。因此,日本人主張企業管理要“以人為本”,企業的發展靠人的作用,靠人所發揮出來的協作精神。企業的領導、企業家們要以仁愛之心去對待自己的下屬或員工,同樣員工也應該以仁愛之心去對待企業的領導與管理人員。隻有這樣,企業才能產生出內在的凝聚力。
“仁愛”思想也是一個企業成為一流企業的重要條件。韓國高麗大學校長洪一植先生2005年11月在《經濟人》周刊上發表的題為《21世紀韓國的企業和道德性》的文章中指出:道德性是優秀企業文化的絕對標準。立足於道德性樹立企業文化,是成為世界第一流企業的首要條件。因此說,樹立企業道德是比開發尖端技術和改善企業體製更重要的事情。如果說財富和權力是幸福的表麵,那麼道德性則是幸福的本質。文化生活的基礎是道德,它決定生活的質量。道德不單是人類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道德還體現著真正生活的基矗現在,我們正體驗著沒有道德基礎的物質豐富的嚴重的虛假現象。過分的個人主義,使上下之間、左右之間的隔閡日益加深。那麼,如何樹立企業的道德性呢?他認為,應該宏揚傳統文化。隻有創造性地繼承和發揚民族文化中固有的道德性,才能真正成為世界第一流的企業。洪一道先生的這些思想,對於我們來說,具有啟發性,值得深思。換言之,我們的企業要想成為世界第一流的企業,必須要宏揚我們民族文化中的道德性,其中最基本的就是“仁愛”思想。
總之,一個企業如果實現了管理幹部之間、職工之間、幹部與職工之間,以及企業與廣大消費者之間的仁愛之德,這個企業對內就一定有很強的親和力、凝聚力、協作力、向心力,管理者也就具有了一定的軟實力,對外就一定有很強的競爭力,也必然帶來好的經濟效益。
義——安身之道
“義”是儒家重要的道德規範之一。“義”的基本內涵是“善或美”。《說文》說:“義”從我從羊,“這是從字形上給它下的定義。段玉裁注:“從我從羊者,與善美同意。”晉代王弼注《老子》中的“絕仁棄義,民複孝慈”時說:“仁義,人之善也。”由此可見,“義”和“仁”是不能分割的,是“仁”的一個方麵的內容,是仁德的一種表現。由於人具有仁德和善行,這個人就具有內在的美。“義”的其他一些含義均是從“善”這個內涵中引伸出來的。
“義”的對立麵就是“利”。是不是儒家隻講“義”,不講“利”呢?儒家認為,合於“義”的“利”就是“善”,人追求合於“義”的“利”也是美的。由此出發,儒家並不反對“利”但是,曆史上在對儒家的義利問題上,多有偏見和誤解。儒家認為,在“義”與“利”發生矛盾的時候,要著重考慮“義”,不要“見利忘利”,要以“義”為重。不加分析就說儒家“隻講義不講利”,是有片麵性的。孔子“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這句話,是從如何對待“義”和“利”的關係上來區別“君子”與“小人”的,而不包含“重義輕利”,或“隻講義不講利”的意思。“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意思是說,道德高尚的人深明大義,善於從整體和全局看問題,不自私自利,不計較個人得失;德行差或卑鄙的小人,不明大義,隻曉得個人的私利,甚至損人利己。
在這裏的“義”中已經包含著合於“仁”的原則的“利”,而“利”卻是違背“仁”的原則的“利”。這是“君子”和“小人”在如何對待物質利益上的分水嶺。
這裏可以看出,孔子並不反“利”,隻反對在獲得物質利益時所采取的不道德的手段。還有關於孟子“何必曰利”的言論,也受到人們的誤解。這句話是特定的環境中,主要是在反對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之間互相攻伐,企圖侵占別國的土地,虜略別國的人民,搶奪別國的財富的局麵而說的,旨在說明國與國之間的交往,應該實行“仁義”的外交路線。因此,這句話不是一般地講“義利”的關係,也就不能用來作為孟子反對“利”的證據。事實上,孟子並不反對“利”,他所反對的隻是統治階級的橫征暴斂,魚肉人民以求其富的私利,反對不合於“仁義之道”的“利”。不僅如此,孟子還主張要實行“仁政”,提倡“製民之產”,“取於民有製”,減輕人民的負擔,合理地使用民力,使百姓不饑不寒,衣食飽暖。“仁政”和富民政策是儒家政治學說的核心。因此,不能抱有偏見,硬說儒家隻講“義”不講“利”。事實上,儒家的義利觀是用來調節社會集團與集團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利益關係的思想武器,因而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企業管理中,“義”應該是管理者遵循的一條道德規範,是對職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的一項內容,也是提高職工素質的重要條件。“義”也是建設優秀企業文化不可缺少的道德指導原則。一個企業,如果真正樹立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大眾服務的思想,並且真誠地付諸實踐,就算是合於“義”的了。一個企業的理念、經營宗旨必須以“義”為根本作為管理的指導原則。日本的鬆下幸之助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創造更好的產品,以利大家的需求,要以適當的價格供應社會。”鬆下還認為:“首先,我們必須認識企業團體對社會負有責任,所以隻顧自己賺錢的公司,或對社會責任漠不關心的公司,都會對社會造成危害,而且不可能有太大的發展。我認為,企業家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和社會共存共榮的誠意。說到底,公司畢竟是社會的公司。”鬆下的這些觀點和認識,就合乎“義”的道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