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心用分限之說,就其安慧乃至護法之異說來說,有一分說、二分說、三分說、四分說。據安慧說:處在現實世界的我們心用分限,或為主觀,或為客觀,而在作用作,但是心用能夠分為主客兩觀的原因,是由無始以來的迷妄所致的,真實的世界是主客觀未分的純粹世界罷了。這主客觀未分的世界,安慧乃把它稱為“一分”。他說:由於迷妄,生出了主觀(見分)和客觀(相分),在這個本來沒有的(空)的見相二分之上,更生起了我法二執,在心識上分別了我法二執。但是,離開了迷妄,達到佛果的話,就能夠離開見相二分,能夠證到“唯自證分”的一分,這便是安慧的主張。二分說為親勝、德慧所建立,由難陀和淨月將其繼承。二分是見分和相分,共為因緣依他之法,這和安慧所講的二分由於迷妄所產生的見解大有不同的地方。但相分是從見分所變出來的東西,都是在一識上的作用而已。然而,我們眾生卻把這由見分所變的相分,認為是另有的實法,去執著它。但覺者是能夠達觀這是見分所變之法,因此在事實上的世界裏麵,大有不同的地方。這個地方的境界,這一學派的人,把其稱為“相見二分同一種心實境虛”。三分家是陳那論師所建立。在智周的《成唯識論演秘》裏,卻把陳那和火辨兩人,判為屬於二分說的人。但在慧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裏,卻把他倆認為是三分說的人,此說為學術界所認同。三分說是在相見二分上,再建立了“自證分”,由常識上看,我們的認識成立,隻有相見二分就可以的樣子,但是三分家說,相見二分隻是主客的對立狀態,在這個狀態上,認識還是沒完了(完成)的,完全的否認是:要有一種知道了“主”認知了“客”的“自證作用”,才能夠完成認識的作用,這個自證作用,稱為“自證分”。護法論師的四分說是從陳那的三分說所當然會生起的學說。因為三分說已設定了自證分,而認為見分認知相分時,必有自證作用,才能完成認識,那麼理論再推進,必須有自證著自證分的東西才對,這證明著自證分的東西就是第四的證自證分。有人問,有第四分,還有第五分嗎?護法說,證第四分的東西,是第三分的“自證分”,因為“自證分乃唯識現量故”。
關於遍計所執論的問題,現在試來舉安慧和護法的不同意見。安慧認為八識和諸心所的有漏的東西,都遍計。護法對此乃舉出十個反證,隻以六、七兩識為能遍計,五、八兩識為“無執之識”,古來一句話說:“法五六八五六七,諸識有執安慧宗,二執相應為六七,五八無執護法宗。”
既如前述,十大論師之異乃因《唯識三十頌》的背景思想的“多樣性”,而每一個立場,都具有了他們的教證和理論。其中解釋得最巧妙的是護法論師,他的學說,繁榮於印度,可是印度的唯識學因為諸多的緣故,遂以十大論師時代而告終結。但護法的學說經戒賢傳玄奘而在中國弘揚開來,奈良時代傳至日本,至於現在,唯識學在中國和日本,仍然是佛學者研究的熱門課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