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受不俱轉義:前六識是同緣外境的,既是同緣外境,則相違的三受不能並起;而且五俱意識與五識所緣是同,五識若是三受俱轉,則同緣的意識,有三受俱轉之失。故三受不能俱轉。
2.三受俱轉義:如前所述,六識可以領納順境違境及中容境,所以三受可以俱時轉起。第六識不是定和五識相同,若隻偏注於順違的一境時,即起苦樂之受;若不偏注於一境時,則和舍受相應。所以《瑜伽師地論》說:“藏識一時,與諸識相應,三受俱起。”
五、所依門
心心所的生起,必定以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的三種為所依。前六識的生起,皆以第八識為根本所依止。在這三依裏,說因緣依及增上緣依中之共依,即以種子的賴耶為親因緣而始有前六識的現行;換言之,就是由第八識中的生果的功能,即各自的種子而生起前六識,是六識的因緣依,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五根若受現行的第八識執受著,則前五識可以說是以現行的第八識為所依,這個根本依的意思,即是共依。第六識也以第七識為所依,第七識若以現行的第八識為不共依,則第六識可以說以第八識為根本共依。這個增上依,即是俱有依之意。
六、俱不俱轉門
俱,即俱時轉;不俱,即不俱時轉。即是論說第三能變的六識現行的時候,這六個識是互相同時並起,或是不並起的義門。在《唯識三十論疏》卷七中說到六識俱轉門,雖然是說六識,但實際上這一門隻說前五識。蓋第六識,無論於前五識起多或是一的地方,必定與其俱轉,故沒有特論的必要了。若至第七段起滅分位門,唯就第六識的起滅來說明,前五識的起滅就不說了。這前五識的俱轉不俱轉,則起滅自明,故第六、第七的兩段,通說六識的俱轉不俱轉,亦可以說是共明六識的起滅。
前五識的現起,必須依靠內外多緣方得生起。內緣即第八識中所具有的五識的種子,此種子是五識生起的親因緣。外緣即:(1)空,空隙距離。(2)明,有光明。(3)根,新依根。(4)境,即新緣境。(5)作意,心要警覺注意。(6)根本依,即現行第八識。(7)染淨依,即第七識。(8)分別依,即第六識。(9)種子依,即第八識的種子。故前五識待多緣後,方得現起,所以有生緣的具足與不具。為便於學者熟習牢記,故有《八識緣頌》雲:
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
鼻舌身三七,後三五四三;
若加等無間,從頭各增一。
又有《九緣頌》如下:
根境空光明,作意分別依;
染淨根本依,最後種子依。
每個識照它的緣而生,不可缺一,有緣具足而生,否則不生。如波濤一樣,依風緣而起。故《唯識三十頌》雲: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
七、起滅分位門
起即轉變生起,滅即不生起。前五識的具緣不具緣即是起滅的分位。
《唯識三十頌》雲:“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意識,指的是第六意識,乃是對於五識隨緣現而說的。前五識是因:(1)尋伺不相應,故不能思慮;(2)由於他緣所引此識始能生起,自己是不能生的;(3)唯外門轉,即對外界時方可生起,故生起的時候,必須憑借多緣;因多緣故,所以具緣很難,以是現行的時候少,不現行的時候多。但是,第六意識則不然:(1)因尋伺相應,故自己可以思慮;(2)不由他引而自己可以生起;(3)內外門轉,即對外界的五境,也可以緣;對於內界的心法理性等,也可以緣;故借緣因之也減少。因借緣減少,而具緣亦易,六識因此恒時現行,故對前五位說為“常現起”。六識雖說常現起,但遇違緣的時候,則不能生起,故有間斷,這即是無心的五位。違緣即: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極睡眠、極悶絕,因這五無心位,故意識不得現起。除五位外,一切時意識常現起。因為此識有間斷,所以與恒時轉的七、八兩識不同。
無想天,是色界第四禪的廣果天中最勝依處,若生到此天,在五百大劫中,於行住坐臥之間,不起心法。外道即計此謂是真的涅槃。這是因為外道遍計,以想心所為生死之因,故厭離此心所;因欲出離想故,乃修無想定而生無想天。其實乃是“不恒行”心滅,並非涅槃。即前六識的心心所,雖然都滅掉,而在加行位中,獨厭離想心,故叫無想天,或叫做無想事、無想果。在無想天中,第八識及染汙第七識,雖是相續生起;但第六意識隻是初生與退沒的二時有,於中間五百大劫中,前六識是不生起的,感此果報的叫無想定。修這個定的時候,有微微的心所熏習,這即先是和厭心所俱行的思心所種子的不動業,感廣果天總報的第八識。初生此天的時候,雖暫且從第八識生起異熟無記的第六識;但因依著無心的無想定力之故,那異熟第六識遂滅,在五百大劫中成為無心,把這個無心之間,叫做無想天的別報。因此六識都沒有分位,故假立為不相應法中的一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