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社會中心模式(1 / 3)

文學史研究不僅依賴於思維元素(也即文學史料),還要依賴思維形構—模式,傳統的文學史論較重視前者,也就是通常意義上所說的文學史料的收集、整理,對文學史料的占有量成了傳統文學史論視野衡量一個史家的幾乎惟一的標準,而對後者—文學史家的思維模式—則是盲視的,因為在傳統觀念中,“論從史出”,有了“史料”,“論”就自然有了。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就像寫一篇學術論文一樣,有了材料,還要看如何組織這些材料,不同的組織方法不僅在選擇材料的過程中表現為重此輕彼性,而且還使材料的“說話”特性發生質、量變化。其實每一個文學史家,不管他是否明確意識到,他都處於某種特定的治史模式之中,模式支配了文學史家的文學史操作,支配了他的方法和過程,並以隱含的形式留存於他的文學史著述之中。進而言之,文學史家進行文學史思考,不僅要使用材料(文學史史料),還要使用結構,也就是模式。沒有模式,思維是不可能進行的,模式是我們組織思維的必要前提。但是一方麵,模式促成了我們的思維,另一方麵,它也以各種我們並沒有意識到的方式影響著曰、支配著、限製著我們的思維。如果我們不能將支們的思想的先決模式翻出來亮亮光,那麼我們就會成為的囚徒,模式就會在渾然無知的情況下成為我們的思想因此對以往我們的文學史治史模式進行一番批判性的審完全必要的。

所謂文學史治史模式,是文學史研究主體借助於積極的瞬象與抽象能力,對文學史事實從內在的深層結構上進行整體把握的一種意象形態的設計和構思。它包括兩個方麵的內涵:一是理論的假設,任何文學史模式都必須依賴於一種理論上的先定預設,例如社會曆史模式的理論預設是文學與生活的反映與被反映關係;二是文學史事件的整合通過理論預設的理性智識力量,使文學史偶然事件在思維中統一為一個曆時性與邏輯性相統一的過程而成為可理解的,這裏原先零散的曆史碎片被整合成一個一維連續體並被人的認識能力所理解。

一個有效的文學史治史模式必須具有如下幾個特點。第一,原生性,它自身成為思維的基始,是一切文學史理解與解釋的元話語,因而它在邏輯上具有衍生功能,能衍生出文學史解釋與理解的各種操作性定律。第二,簡單性,它對文學史的解釋與理解發生作用,不是把紛紜複雜的文學史現象支解得更為細碎雜亂,而是使文學史現象變得一目了然,也因此,它是對文學史的簡單化。第三,可操作性,它能直接為文學史流變提供一種直觀而又易於理解的模型,依靠這種模型文學史家可輕而易舉地完成文學史操作。第四,不可通約性,各種模式之間不可通約,它們的原生性規約使它們對文學、文學史乃至世界的精神性、物質性等的解釋是不一致的,這種不一致使它們之間無法對話;同時,操作的簡單化原則也使得各種模式問不能相通互補,違背簡單化原則會使文學史成為一個大雜燴,在邏輯上失去自洽性。

文學史治史模式從曆時的角度分大致可分為傳述模式、述評模式派、反思模式。傳述模式是一種以傳續史實為目的的的較為原始的以述介為方法的文學史治史模式,這種模式的基礎是樸素的真實論,認為文學史以再現“真實”的“過去”為任務。就體例上講,這種文學史大多以編年體為主,方式則是“冷觀”加“陳述”。述評模式是一種“史”、“論”結合的模式,這一階段治史目的比起早先無批判地傳述來有了明顯的進步。它還要求“論從史出”,它不僅僅為了傳述前事給後代,同時也為了總結曆史經驗教訓以教育、啟發後代,不過主要立足點還是在史事傳述上,文學史家還是著意隱匿自己,史家的“史評”還是一種在“史述”中若隱若現的東西,還不足於給曆史打上史家個體的烙印。第三階段,反思模式,這時文學史家的形象才得到充分肯定,客觀主義、決定論、一元論、絕對主義受到懷疑,這一階段是史家以其個性化的思想與風格整合曆史,旗幟鮮明地樹立自己的文學史批判原則和價值觀念,以自己的文學史態度與價值取向來分割、取舍、豁合曆史素材。這時的文學史材料已經退讓到曆史批判與反思的資料基礎的地位了,文學史以文學史家對曆史的反思而不是記載為特征。

按共時性分,文學史治史模式又可以分為社會功利主義模式、審美接受模式、心理分析模式、文化曆史模式、語言形式模式、修辭論模式等。

按文學史治史思維的哲學基礎又大致可以分為認識論模式、存在論模式、語言論模式。認識論模式以經典哲學的物質李體論為基礎重視文學的認識——社會教化意義和社會功能;存在論模式則以現代人本哲學的存在本體論為基礎重視文學的體驗——詩化生存意義、超越功能;語言論模式則以現代語言哲學的語言論闡述為根基,去除認識論模式的理性主義、存在化幌八的感性主義、將文學的符號性放在首位,集中於語言分析。

按文學史治史關注矛盾的主導傾向,又可將文學史治史式分為以關注文學與外部世界關係為重的他律論模式,以關文學內部諸元之間互動流變機理為中心的自律論模式及論、自律論結合起來的二元論模式。他律論模式強調必須到文學話語與其社會曆史語境的關係中尋找文學發展的動因,從麵「將對社會曆史語境的考察放在重要位置,試圖闡明社會曆史諳境對文學話語流變的決定性影響及這種影響得以發生的機製、這種模式多用社會學方法。自律論模式則認為文學史流變的特殊性在於它內部各形式要素的結構組織,而不在於外在的社會環境,藝術本質並不包含在社會本質之中,社會條件並不是藝術形式的生產與發展的充足理由,自律論文學史治史模式認為文學史就是文學語言與形式的演變史。而二元論模式則將上述兩個方麵統一起來。英國藝術史哲學家阿諾德?豪塞(ArnoldHawser)就是這一觀點的代表,在《藝術史哲學》①導言中,他認為:藝術風格與社會組織之間的聯係的靈活性是怎麼強調都不過分的,藝術與社會之間不存在直接的關係,藝術作品具有不能通過社會學術語加以界定的東西,因此藝術品在總體上是“’兩種相應事實的產出物:其一是藝術外部條件,即客觀的、物質的社會現實;另一方麵為藝術內部因素,形式的、自發的、創造的意識力量”。

按治史關注中心,文學史模式又可分為:社會中心模式、作者中心模式、讀者中心模式、文本中心模式四種,本文擬以此為線索逐一加以討論。

社會中心模式的一般特點是將作家、作品放到其得以產生的社會、時代、事件等周遭世態中去考察,從文學的外部尋找對文學曆史的解釋。因為關注的文學史外部環境因素的側重點不同,社會中心模式又分成不同的具體模型,有三元素模型、曆史/審美模型、文化/權力模型、女權主義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