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文學史家(3 / 3)

而對於以作家為中心的文學史研究來說,無論是社會曆史派的客觀主義反映論模式,還是形式分析派的技術淪模式,或者是接受美學派的審美論模式都是不完善的,作家論研究不可能僅僅隻是社會背景、作家生平、作品分析的機械結果。它必須依賴於文學史家的詩性的整合。這時的文學史家不僅是位曆史學者,他同時還應是一位詩人,他需用他的對象相似的詩性的思維習慣來認識他的對象,這時他應該像一個曆史小說家一樣地運用他的想象力、同情心,他的曆史研究應該是兩顆同樣詩性的靈魂越過曆史空間的同時爆響。例如,中國現代史是一個貧瘠而殘忍的時代,理性的光輝讓位給戰爭的殘酷,人生的嫵媚讓位給求生的艱辛……在黑夜般的是代理必得有人探入深淵,從更深的生命哲學的層次來體驗它、承受它,這種人注定要承受整個時代的悠長無止的苦痛,他們在精神上活的比常人痛苦百倍。對於這樣的靈魂,一個膠條的考據主義者,一個沒有響應的對於生命的形而上體驗的人是不可能真正甲乙認識的。在思考為什麼我們這個時代以作家為中心的文學史研究的總體層次不高的問題時,我們感到一個嚴重的問題是,我們的史學家太機械的理解了文學史研究的學術品格,把文學史研究等同於一般的社會科學研究,甚至等同於自然科學研究,要求每一句話都有出處,每一個字都有來曆,他們的自然蓬勃的學術生命消失在了這種以“科學”所提出的的要求之中,這是一重限製。另一重限製來自於一個文學史家在多大的程度上能與其對象進行精神上的同等的交流,一個唄考據、食療發掘和繁瑣論證折磨得筋疲力竭的文學史家,是屋裏做到這一點的。文學曆史學是一門人文科學,采用的方式是“理解”(不是狄爾泰意義上的而是達伽默爾意義上的)和“表意化”(李凱爾特意義上)的方法,它是人學的一部分,它不應以一種用邏輯方法建立精確的、描述的、還原的和工具的理想語言的、泛理性、泛邏輯主義的方法’‘為規桌,那是一種科學主義的泥淖。文學史研究不僅是一個認識論問題還是一種人的本體論的關懷問題,它的目的是以人的本體論為中心。揭示人的存在價值和本體意義。其中張揚的不僅是人對於客觀知識的追求還有人的終極關懷和本體追求,它是人的安身立命的形而上學之一,是解釋學的。而不是精確科學的。它的最本質的特征其實是與文學一致的,是博大的宗教情懷、悲劇性的人生體驗和對世界之道的苦苦追求。語言哲學家維特根斯坦說:“科學語言無法說出人生的體驗、宗教情懷、真正的形而上學,哲學根本就不是科學。”這一論斷同樣適用於文學史,針對那些堅持“曆史是一門像數學一樣精確的科學”的觀點的人。我們願意說:文學史根本就不是一門科學。我們的意思是,文學史家一方麵是一個學者,而另一方麵還應該是一個詩人,善於用詩一樣角我情來處理文學史素材,特別是處理有關作家的生平材料。

其實詩的質素對於文學史家來說其重要性不僅表現在針對作家研究時,還表現在史家麵對一部舊時代的作品時,他用什麼樣的精神狀態來閱讀那些以過去的風格、過去的思想、過去的題材寫成的作品。如果一個史家僅僅懷抱著一種類似於一個解剖學家麵對其手術台上的屍體的態度來到幽暗的圖書館過刊室,翻開那些塵封的發黃的舊期刊,他又能得到什麼呢?既然現實的時間之流無可挽回,那麼作品一旦脫卻那個初始產生的時地之境它就不再僅是它曾經所是的了。這時的文學作品一方麵是一個“曾在”,在延續與保存的範圍內與我們相對而立。這樣的相對而立乃是文學作品曾經獨立的結果,但這時作品還僅僅隻是對象性,且這種對象性與自然科學中的對象性並沒有什麼不同。這種“對象性”使得作品以獨立的自給自足的文本的麵目出現,他不因史家的介人而有絲毫的改變;與此同時,另一方麵作品還有自我呈現為“即在”—情感體驗的結果,審美移情的對象—的衝動力。這時史家以一個情感與想象力豐富,且時刻準備以全身心投人到作品中去的審美的人的麵目出現。總體上說,文學史視野中的作品是_L述兩方麵融合後在現時的呈現,文學史承擔這種承轉而成為“曆史”。這種“曆史”中其實不僅存在作為“曾在”的作品、作為“即在”的作品。還存在“融合承轉”的作品,作為一個史家正是在使“曾在”轉化為“即在”再於史著中呈現為“融合承轉的作品”的過程中使曆史得以成為景觀、如果說學者式的冷漠觀察隻能使他見到。‘曾在”,而詩性的閱讀使他見到“即在”,那麼文學史家作為詩人與學者的雙重身份則使“曾在”與“即在”融合而進入文學史範疇、文學史家就是這樣在“曾”,”中見到作品的曆時原生性,在“即在”中見到作品的共時衍生性,而在二者的融合中達到對曆時性與共時性的整合,將偉大的曆史感熔化在共時態的關注之中。這種融合不僅僅是迦達默爾的“文本所擁有的諸過去視界”與“主體所擁有的現在的視界”的融合,也是在“曆史的真是”與“曆史理解的真實”共在的意義上說的,同時還是就赫施的“含義”與“意義”翔雀分的意義上來說的。赫施認為文本的含義與意義是不同的,含義並在於作者用一係列符號所要表達的十五中,因此含義就能為符號所複現,意義是指含義與具體的個人、具體的情境、具體的係統或與某個完全任意的事物之間的關係,意義總是包含著一種關係,是可變的,而這種關係的固定的不會發生裱花的跡象就是本文的含義。文學史家的任務是將作為“曾在”的作品的“含義”與作為“即在”的作品的“意義”融合,在這種融合中他一方麵捍衛文學史的客觀性,另一方麵又伸張文學史的主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