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是納稅程序的中心環節。它是納稅人在發生納稅義務後,按稅務機關規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以書麵報表的形式寫明有關納稅事項及應納稅款所履行的法定手續。納稅申報不僅是征納雙方核定應納稅額、開具納稅憑證的主要依據,也是稅務機關研究經濟信息、加強稅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實行納稅申報製度,不僅可以促使納稅人增強依法納稅的自覺性,提高稅款計算的正確性,而且有利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稅款,查處財務違章,保證國家稅收及時足額入庫。
1.納稅申報的對象
納稅申報的對象就是指誰應當辦理納稅申報,它主要包括:
(1)應當正常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在正常情況下,納稅人必須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
(2)應當履行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3)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納稅人。
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填報納稅申報表,以便於進行減免稅的統計與管理。
2.納稅申報的內容
納稅申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麵:一是納稅申報表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二是與納稅申報有關的資料或證件。
(1)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在填報納稅申報表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將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扣代收稅款項目,適用稅率或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稅額或應代扣、代收稅款,稅款所屬期限等內容逐項填寫清楚。
(2)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要報送如下資料:
[1]納稅申報表。它是由稅務機關統一負責印製的、由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書麵報告,其內容因納稅依據、計稅環節、計算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2]財務會計報表。它是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及其他有關反映生產、經營情況的資料,按照規定的指標體係、格式和序列編製的,用以反映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的時期內經營活動情況或預算執行情況結果的報告文件。不同納稅人由於其生產經營的內容不同,所使用的財務會計報表也不一樣,需向稅務機關報送的種類也不相同。
[3]其他納稅資料。 比如,與納稅有關的經濟合同、協議書;固定工商業戶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境內外公證機關出具的有關證件;個人工資及收入證明;等等。
(3)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時,要報送的資料有:
[1]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2]其他有關資料。通常包括: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濟合同、協議書、公司章程等。
3.納稅申報的期限
在發生納稅義務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應納或應繳稅款的期限,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由此可以看出,申報期限有兩種:一種是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另一種是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及其所應繳納的稅種等相關問題予以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