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稅種的申報期限。

因各稅種情況不同及稅務機關的工作安排,各稅種的申報期限也有所不同,在確定申報期限時,必然涉及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期限的確定問題。

(2)申報期限的順延。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期限的最後一天,如遇公休日,可以順延。

(3)延期辦理納稅申報。

根據我國現行《稅收征收管理法》第27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在納稅期限內,無論有無應稅收入、所得及其他應稅項目,均須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納稅資料,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期內無論有無代扣、代收稅款,均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向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稅款報告。

4.納稅申報的方式

納稅申報主要有兩種形式。

(1)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這是一種最直接最常見的方式,操作起來也很簡單。

(2)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其他方式申報、報送事項。

當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納稅申報期限內,因各種原因不能或不方便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便可以采取郵寄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或報送事宜。采取郵寄申報的,以郵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比如在華工作的外籍個人在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因故不在我國境內或出差離開,通常辦理納稅申報時,就可以采取郵寄申報形式辦理納稅申報。數據電文形式是近年來新興的現代化通讀手段或方式,這種高速、快捷的信息傳遞方式已越來越多地應用於稅務管理。采用數據電文的方式進行納稅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大大節省了時間,提高了效率。采用數據電文形式,收件人(此處指稅務機關)指定特定係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係統的時間,視為申報、報送到達的時間;未指定特定係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係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也可采用郵寄、數據電文以外的法定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5.違反納稅申報規定的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同時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