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會有這麼高了。
錄取率這麼高怎麼辦呢?那沒關係,“錄取”本來就不是“錄用”,還可以做一些工作,讓那些被錄取了但不準備錄用的人主動撤退的啊,當然不會全部不錄用,肯定要用幾個的。
知道了事實真相的胡佛當然怒不可遏,堅決不肯承認這次所謂“公務員考試”的結果。不承認可以,您老人家再出一次題目再考就是了,至於怎麼解釋為什麼這次考試不算數那是您老人家的問題,還有這次考上了的那幾個“外來務工人員”怎麼辦?你如果承認這幾個人而不承認其他的人在行政法法理上可能會有問題吧?
於是胡佛隻能忍氣吞聲,找了借口回美國渡假散心去了。日本有句諺語叫“趁鬼不在的時候洗衣服”,和中國的那句“生米煮成熟飯”有點差不多,這回胡佛這位討厭的鬼畜不在了,高文組們就趁機洗開了衣服,等胡佛回來一看傻了眼:飯全部熟了。到最後曾經鬧得紛紛揚揚的“胡佛公務員改革”就這麼無疾而終了。
三十五.考試名字不一樣了
也不能說胡佛的改革沒有一點結果,起碼現在日本把高級公務員稱為“career”(可以翻譯成“職業官僚”)的這種古怪方法就是從美國來的,因為據說精力過剩的美國人沒事就換工作玩,很少有終身幹一個工作的人,但安定的公務員是例外,所以本來意思是“生涯,職業”的career就成了公務員的同位語,久而久之本來應該是“career officer”的公務員也就短縮成了“career”了。日本人還又創造了一個和這個詞相對的“non-career”的字來稱呼在衙門當差的其他人。
那個S1考試隻是個惡心占領軍的笑話。但是除了這個笑話之外,日本人還確實是在認真地考慮考試方式。
戰前要擔任奏任官以上高等官必須通過“高等文官考試”,而判任官必須通過“普通文官考試”,現在戰敗了,無論從那種角度出發都起碼要變個名稱吧,還有戰前的“雇員”和“傭人”就是各衙門自己用的臨時工,要用就雇,不用就炒,現在民主了,不能那麼幹了,就也要有個章程。
1948年3月,頒發了中止高等考試的政令,但是作為高等考試的法律依據的《高等考試令》和《文官任用令》一直到7月份《國家公務員法》正式施行之時才被正式廢除,這樣從明治年間開始的高等文官製度才正式降下了帷幕。
可能應該說消失的僅僅是“高等文官”和“高等文官考試”這兩個稱呼才對。
從1948年之後就出現了這麼幾個名詞,“六級職考試”,“五級職考試”和“四級職考試” 。六級職考試就相當於過去的高文考試,同理五級職考試就相當於過去的普文考試,而四級職考試是新設的,就是把過去各省招收雇傭的考試統一了起來。
“大日本帝國”已經沒有了,當然也沒有了“帝國文官”這種稱呼,占領軍帶來的新稱呼是“公務員”,那時候還沒有出現“高等公務員”這樣的分類,於是官方在解釋這幾種考試的不同之處時說是根據招收人員的文化水平而分的等級,那時日本衙門裏的工資實行的是“十五等級製”,高中畢業進了衙門工作從四級工資開始拿,高等專科學校(後來改為短期大學,相當於中國的大學專科)畢業從五級工資開始拿,而如果大學本科畢業的話則從六級工資開始,所以弄了這麼個怪怪的稱呼。但要說明的是這裏說的隻是“相當文化程度”並不一定要求學曆,就是說隻要能通過考試就行,不一定要有文憑。有意思的是這種根據文化程度來區分考試的說法在現在還在用,而現在的日本已經基本上普及了四年製大學本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