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例外是法務省。因為法務省和“三權”中的司法權有關連,而主掌司法權的裁判所(法院)和檢察廳和主掌行政權的政府是分開來的,司法權的頂點是最高裁判所,政府的法務省隻是檢察廳的一部分。任命事務次官並不需要天皇的認證,而任命最高裁判所判事(最高法院法官)和各高等裁判所長官(高等法院院長)和最高檢察廳的檢事總長,次長檢事以及高等監察廳的檢事長都是要經過天皇的認證的,至於最高裁判所長官(最高法院院長)則更是和內閣總理大臣,眾參兩議院議長一樣是三權之長,那是要天皇親自任命的,所以法務事務次官頭上頂了不少人,實際上擔任法務事務次官的很少有通過高級公務員考試考進來的職業官僚官僚,而是通過了檢察官考試的職業檢察官為多,他們在當完了法務事務次官之後一般是去東京大阪等主要城市的高等監察廳當檢事長,再努力去爭取最高檢察廳的位置。
但是一般來說官僚們在通過了高級公務員考試之後就開始了向著事務次官位置的長征。從理論上說,通過了高級公務員考試之後的所有人都有可能當上事務次官,但在實際操作中一個省同期進省的人中就隻有一個人能晉升事務次官,而這個人基本上在進省的時候就已經限定了範圍。基本上是被分配在所謂“官房三課”的那麼幾個人之中。
所謂“官房三課”並不是各省大臣官房的“第三課”,而是指各省大臣官房中人事,總務和會計這三個課。日本各級衙門中的“官房”相當於中國的“辦公室”或者“辦公廳”,是衙門中權力最大的機構,而這三個課又分別是直接掌握人事,計劃和預算大權的地方,可以算作中心的中心,各省的曆代事務次官幾乎都有過這三個課課長的經曆。
新人進來了之後基本上就是根據考試名次的前後分配,名次靠前的人才有進入官房三課的資格,然後再經過各個崗位的輪換之後爬上這三個課的課長位置,再經過各省重要局長的位置之後最後到達事務次官的終點。
這是一個漫長和艱難的曆程,在這個曆程中就隻有一個人才能夠走到終點,要知道參加競爭的都是一些天之驕子,沒有人甘心中途棄權,沒有人不想走到終點,而能夠走到終點的最基本條件就有不能犯下將來可能被人指責的過錯,當然這也就是官僚中“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風氣的由來之一。
這甚至還是所謂“族議員”風氣的由來之一。
官僚的人事權力並不在大臣,副大臣以及政務官這些政治家手裏,本來官僚們沒有害怕政治家的必要,但是沒有人事權的政治家們雖然成事不足,但敗事足足有餘,不要說大臣等三巨頭能隨時隨地找個什麼因頭把官僚訓個屁滾尿流,就是不相幹的議員也能在議會抽冷子惡心一下官僚,而被這麼整過的官僚就算背上了一個“辦事不力”的汙點,很可能就從此再也無法出頭。這樣越是想往上爬的官僚越怕政治家,越和政治家走的親近,久而久之爬上去了的那些官僚們都是那些政治家們能夠接受的人物。這樣也就形成了一個在官界擁有強烈影響力的政治家集團,即所謂“族議員”。
五十.為什麼要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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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麵講過,為了防止血緣主義和人情任用,日本人在考試時采用了公開考試名次的方法來防止在批卷和錄用時的作弊。但方法也帶來了一個副作用:職業官僚是憑成績考進去的,但並不能說一個人的能力單憑一次考試的成績就能夠測定,在爬往公務員的頂峰,事務次官的過程中並不一定總是頭一名取勝的,這就會帶來想象不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