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但是整個來說在從明治維新開始一直到日本在太平洋戰爭中戰敗這段時間內的絕大部分中,帝國高級文官的收入是很好的。
戰後麥克阿瑟的公務員改革雖然沒有取得很了不起的成績,但確確實實地把高級公務員的工資可是拉了下來。現在日本高級國家公務員的工資基本上都低於他們在企業工作的同學,比如現在改名叫了財務省的大藏省課長級幹部年薪不超過三千萬日元,而他們在銀行工作的同學基本上都能爬到董事級高管,也就是日語叫“役員”的那個位置上,年薪高達五千萬日元以上,要相差一倍以上,而且這種傾向是級別越往上相差的越多。
主張“高薪養廉”的人會說這種官僚和民間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會引誘或者助長官僚的貪汙,但是日本人並沒有采取什麼措施去增加官僚們的收入,而日本官僚也沒有去貪汙。“為國效力”的自尊心當然是一個原因,另外就是這個“官僚下凡”的製度基本上在金錢上對官僚們進行了補足,使得官僚們並無損失,起碼是並無多大損失。其實這是一種社會聯合起來保障高級官僚們生涯收入不低於民間企業的雇員,從而促使高級公務員盡職盡責,不見異思遷也不去貪汙的一種方法。所謂下凡行為也就是官民之間的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在剛開始的時候並不算什麼腐敗。不但不算腐敗,反過來還可以說是一種很有效的防腐措施,因為存在一種將來可以得到的補償,官僚們在位時都會小心翼翼地愛惜羽毛,不會因小失大從而喪失那筆將來的補償。
但是實際上“下凡”又已經成了日本官僚腐敗的一個象征性的存在,這是因為到現在這種“下凡”並不僅僅是“找家民間企業就職混口飯吃”那麼簡單。職業官僚們,尤其是高級職業官僚們所找的企業都是大企業或者是全國性的行業協會,所就的職務,也都是常務,專務,甚至副社長,副會長,社長,會長這樣年薪極高的要職。除了年薪收入之外,還有一份極高的退職金。甚至經常有高級官僚們在下凡後隔個兩三年就換一個地方就職,以再拿一份相觀的退職金這樣令人發指的事情。
時代在變化,社會也在變化,這種“下凡”的初衷和後果都會發生變化,以至於最後演變到了一種腐敗。
五十一.下凡問題的由來
和“下凡”問題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日本國家公務員的薪金到底是怎麼決定的?說他們的收入低於在民間企業就職的同期同學的根據在哪裏?。
如果到日本首相官邸去查詢“公務員的收入”這個關鍵字的話,就會知道日本收入最高的國家公務員是內閣總理大臣和最高裁判所長官,接下來是眾參議院的議長,再下來是國務大臣,第四位是副大臣,第五位是大臣政務官以及東京大學京都大學的校長等等。
但實際上這些人都隻是“特別職國家幹部公務員”,並不是這裏所要討論的那些通過了“Ⅰ種考試”的那些職業官僚。職業官僚們的薪水級別是根據一張“薪俸表”而定,薪俸表上將國家公務員分成了11個等級,然後每個等級根據在職的資曆分成若幹“號”,最低工資是一級一號俸,最高工資是拿11級15號俸的各省事務次官。低級級別的高等號薪俸可能比高級級別的低等號薪俸還高,但是絕對比不上高級級別的同等號薪俸。同等級別從低等號走向高等號是熬年資,隻要不犯錯誤,每年肯定往上升,但是能否晉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日本職業官僚們的“晉級”是名副其實的,確實就是在薪俸表上晉了級。
但這還隻是抽象的等級和號數,這些等級和號數到底值多少具體的現金工資又是由誰根據什麼標準決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