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發揮中國的長處以吸收外國的長處(1)(3 / 3)

此四大短處,全從一根本事實演來,此根本事實為何?那即是家族生活偏重(正麵)集團生活缺乏(負麵),此一事實在中國自古迄今一貫到底,未曾改變。

所以若問:中國人究竟缺乏甚麼?我答:“缺乏集團生活。”

五.西洋人團體生活之發展及轉變

西洋人之團體生活,遠者且不說它。我們從中古封建社會說起,那便是團體生活最嚴重最堅強之時代。第一表現在宗教上,教會之於教徒,好比今日國家之於國民,宗教彼此間對抗相爭,較之今日國際間還要激烈。政治上則有大大小小無數封建單位,並且政治與宗教牽混糾纏,更增加了團體間之對抗相爭。經濟上則一農村就是一團體,自給自足。工商各業,各有其行會,亦都是堅強之團體,內則統製,外則對抗,還有工商業集中在都市,每一都市,也是一團體,特別像所謂“自由都市”者,直等於一小國家。凡此種種,皆為中國所無。

“爭之與群,乃同時並見之二物”——孟德斯鳩語。因鬥爭而有團體,因團體而有鬥爭。鬥爭與團體相聯,此即西洋人自古迄今的生活。反之,中國人都生活於散漫和平之中;愈和平,愈散漫;愈散漫,愈和平。在對抗相爭之兩團體,便各自養成其人之公共觀念,法治精神,紀律習慣,組織能力;反之,在家族生活特重之中國人則不能成功。

精細分別言之,則紀律習慣,公共觀念,養成較早,而組織能力,法治精神,則有待於近代進步的團體之出現。進步的團體與未進步的團體,如何分別?團體內多數人居於被動地位,即是未進步的團體。進步雲者,即是多數人從被動轉入主動,團體內人人自覺地參加公共生活是也。此種進步或轉變,發生於中古後半期。例如:工商業之行會,地方自主之都市,皆其發祥地。至近年,一麵有民族國家,一麵有法治憲政,而得完成。

六.今天世界文化之三大類型

我們研究西洋文化,發現其中有兩大壁壘,即英美與蘇聯之分。此兩大壁壘之劃分,實即上文所雲,西洋團體生活轉變後之又一轉變。上文所雲之轉變,要在團體內個人之抬頭,即所謂個人主義,自由主義之近代潮流是也。英美為其代表。再一個轉變,則是感於個人抬頭之弊,而團體又重新抬頭,此即社會本位之思潮,蘇聯為其代表。

在團體生活裏,一麵有團體,一麵有個人,兩麵相待而立,猶左之與右,右之與左。從中古而上之社會生活,總是團體過強,幹涉太甚,個人被壓抑而不得伸。自“宗教改革”,“文藝複興”,“人文主義”,“啟蒙運動”,“人權宣言”,一幕一幕曆史演來,遂成功團體內個人之抬頭。變幹涉為放任,反專製而尚自由,近兩百年西洋政治,經濟,學術,文化種種發達進步,莫不導源於此。然而有利即有弊,物極則必反,近世資本主義,帝國主義種種罪惡和慘禍,亦一同導源於此。於是就有反資本主義之社會革命,共產主義;反帝國主義之民族革命,世界主義等出現。此時,又看輕個人,不重自由,要從階級專政,國家統治之中,建設出一社會本位之新社會,新世界,英美與蘇聯之兩極端,正不外重個人與重團體這兩極端。

但在缺乏集團生活之中國人,則一麵不知有團體,一麵不知有個人。團體與個人孰重之問題,為西洋史上之老問題者,中國數千年曆史上卻不曾發現。從社會結構上說,英美為個人本位之社會,蘇聯為社會本位之社會,中國恰都不是。人類文化,皆以其社會結構為骨幹。一種骨幹形成一種文化,蘇聯可謂社會本位之文化,英美可謂個人本位之文化,過去中國實為另外一種文化。

過去中國社會,從其結構上看,非個人本位,非社會本位,乃是倫理本位。何謂倫理本位?本位即重點,個人本位重點在個人,社會本位重點在社會,倫理本位之重點,乃在相關係之兩方中之對方。倫者倫偶,指相關係之兩人而言。例如父子,夫婦,兄弟,朋友,君臣皆是。在此相關係之兩麵中,彼此互以對方為重,是曰倫理。在父則以子為重——是之謂慈父。在子則以父為重——是之謂孝子。以此類推,重點都放在對方。朋友不如此,非好朋友,兄弟不如此,非好弟兄。倫理關係,即是情誼關係。因情而有義,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皆義也。所以倫理關係,亦即是相互間之義務關係。每個中國人必須各自認識其義務而履行之,卻從來不許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