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今年五月末,開始在馬薩諸塞州的劍橋生活以來,跑步便再度成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當認真。非要舉出具體的數字加以說明,便意味著每星期跑六十公裏,亦即說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裏。本來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裏最好,可是有的日子會下雨,有的日子會因為工作太忙抽不出時間,還有覺得身子疲憊實在不想動步的時候,所以預先設定了一天休息日。於是乎,每周六十公裏,一個月大約二百六十公裏,於我而言,這個數字便大致成為跑得認真的標準。

六月份,一如這個計算標準,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裏。七月份距離開始增長,跑了三百一十公裏,每天不多不少十公裏,連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當然,並不是說每天都一點不差地跑十公裏,有時昨天跑了十五公裏,那今天就隻跑五公裏得啦,平均起來是每天十公裏罷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時大致相當於十公裏。在我來說,這個水平就是相當認真地跑了。來到夏威夷之後,也保持了這個一天十公裏的節奏。接連不斷地跑這麼長的距離,是許久不曾有過的事情。

新英格蘭的夏天,遠比不曾體驗的人想象的難熬得多。雖然也有涼爽的時光,不過令人難以忍受的炎熱日子隨即到來了。有風兒吹拂的時候,還算好的。一旦風兒停息,從海上便飄來霧一般的濕氣,猶如潮濕的薄布纏裹住人。順著查爾斯河河濱跑上一個小時,就仿佛用水桶潑過水,身上的每一樣東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濕。因為日曬,皮膚火辣辣地痛。頭腦變得朦朧恍惚,無法完整地考慮任何一件事情。可是當你不顧一切地堅持跑完,便覺得仿佛所有的東西都從軀體最深處擠榨了出來,一種類似自暴自棄的爽筷感油然而生。

為什麼從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認真地跑步了?可以舉出幾項理由。首先,人生逐漸變得忙碌,日常生活中無法自由地抽出時間來了。並不是說在年輕的時候,時間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沒有如此繁多的瑣事。不知何故,瑣事這玩意兒似乎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馬拉鬆移向了鐵人三項比賽的緣故。眾所周知,鐵人三項賽除了跑步,還包括遊泳和自行車兩部分。我本來是一個長跑者,對跑步並不感到懼怕,可是想掌握其他兩項比賽的技巧,則必須經過相應的訓練。我從基礎開始,矯正了遊泳的姿勢,學會了騎自行車的技巧,還重新鍛煉了肌肉。這是費時費力的功課,因此削減了用於跑步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