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變得不太熱衷於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還是我從某個時刻開始,對跑步有些厭倦了。我從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開始跑步,持續跑了將近二十三年,幾乎每天都堅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馬拉鬆算起來,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還在世界各地參加過無數次長短距離的比賽。跑長距離,原本與我的性格相符合,隻要跑步,我便感到快樂。跑步,在我迄今為止的人生中養成的諸多習慣裏,恐怕是最為有益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我覺得,由於二十多年從不間斷地跑步,我的軀體和精神大致朝著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強化。
我不能說是一個適合團體競技的人,好也罷壞也罷,生來便是如此。參加足球或棒球這類比賽除卻孩提時代,這樣的經曆幾乎為零總是隱隱感到不快。這也許和我沒有兄弟姐妹有關,和別人共同參與的賽事,總是難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網球這樣一對一的比賽,我也不怎麼拿手。壁球是我喜歡的運動,可是一打比賽,不論是輸是贏,我總是難以從容不迫。格鬥技也非我所長。
誠然,我並非毫無爭強好勝之心。不過不知何故,跟別人一決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勝負成敗。這一性格在長大成人後也大致未變。無論何事,贏了別人也罷輸給別人也罷,都不太計較,倒是更為關心能否達到為自己設定的標準。在這層意義上,長跑方是與我的心態完全吻合的體育運動。
跑過二趟全程馬拉鬆便會明白,在比賽中勝過或負於某個特定的人,對跑者來說並不特別重要。倘使成了奪冠的熱門選手,超過眼前的競爭對手便成為重要的課題;然而對於普通的市民參與者來說,個人的勝負並不是重大話題。也許不無參賽動機就是我可不願輸給那小子之類的人,這種動機大約足以成為練習的動力。然而,那位競爭對手因故不能參加賽事的話,此人的參賽動機勢必將告消失或者減半,那麼他作為一個跑者,就不可能長期堅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許多人都事先設定個人目標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時間之內跑完全程然後再去挑戰賽事。假如能在這個時間內跑完全程,就算達成了某項目標;如果未能跑出預定的成績,就是未能實現某項目標。即便未能在預想的時間內跑完全程,隻要有了業已盡力的滿足感,或是為下次比賽奠定了些基礎,抑或有了某種類似重大發現的東西,大約也算大功告成吧。換言之,在跑完全程時,能否感到自豪或類似自豪的東西,對於長跑選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寫作。小說家這一職業,至少對我來說,是無所謂勝負成敗的。書的銷量、得獎與否、評論的好壞,這些或許能成為成功與否的標誌,卻不能說是本質問題。寫出來的文字是否達到了自己設定的基準,這,才至為重要;這,才容不得狡辯。別人大概怎麼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靈卻無法蒙混過關。在這層意義上,寫小說很像跑全程馬拉鬆,對於創作者而言,其動機安安靜靜、確確實實地存在於自身內部,不應向外部去尋求形式與標準。
跑步對我來說,不獨是有益的體育鍛煉,還是有效的隱喻。我每日一麵跑步,或者說一麵積累參賽經驗,一麵將目標的橫杆一點點地提高,通過超越這高度來提高自己。至少是立誌提高自己,並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處於極為平凡的毋寧說是凡庸的水準。然而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隻是那麼一丁點兒,才更為重要。在長跑中,如果說有什麼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
然而過了四十五六歲,這種自我考核體係也一點點出現了變化,簡單地說:比賽成績再也提不上去了。考慮到年齡,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不管是誰,都會在人生的某個時刻迎來體能的巔峰。自然有個人差異,不過在通常情況下,遊泳選手在二十到二十五歲的年紀,拳擊手則在二十五到三十的歲數,而棒球選手在三十五歲左右,會分別跨過肉眼看不見的分水嶺,這無從回避。我詢問過眼科醫生:世上難道沒有不會得老花眼的人麼他覺得頗為好笑似的回答這種人,我至今還一個也沒見過呢。好在藝術家的巔峰狀態因人而異,比如說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後幾年間,寫出了《群魔》和《卡拉馬佐夫兄弟》這兩部意義最為重要的長篇小說。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創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鍵琴奏鳴曲,絕大部分是在五十七歲至六十二歲寫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後半期,作為跑步者的巔峰到來了。至此為止,我是以三小時半為基準來跑馬拉鬆全程的,節奏正好是一公裏五分鍾、一英裏八分鍾。有時突破三小時半,有時突不破突不破的時候居多,然而總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績跑完全程。即便覺得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時四十多分鍾來。哪怕幾乎不曾練習,哪怕身體狀態不佳,時間超出四小時也是很少的。這樣的時期好似平穩的台地一般,延續了一段時間。然而好景不長,勢頭逐漸地不對了。雖然和從前一樣練習,但是用三小時四十多分鍾跑完全程漸漸變得頗為吃力,節奏變成了一公裏五分半,終於勉勉強強接近了四小時才跑完全程的界線。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衝擊。究竟是怎麼了我不願意承認是年齡的原因。因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還未有過軀體漸趨衰弱的感覺。然而任憑如何否認它漠視它,數字卻在一步又一步地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