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一刀截斷了一個時代(3 / 3)

此時,前來哭臨的府縣各級官員恰好均集於蘇州府衙,其中就有江蘇巡撫朱國治等高官。秀才們乘“撫按皆在時,跪進揭帖”。正當官員們準備接受秀才們提交的揭帖時,聚集在府衙外的千餘名民眾,“號呼而來,皆欲逐任知縣也”。本來是“秀才上訪”,陡然間化作“群體性事件”。朱國治害怕群眾暴亂,驚慌之下,“叱左右擒獲,眾見上官怒,各鳥獸散,止獲十一人:倪用賓、沈玥、顧偉業、來獻琪、丁觀生、朱時若、朱章培、周江、徐玠、葉琪。偕任維初發王道研審,喚吳之行詰問”。迫於社會各方麵的壓力,朱對任維初也予以暫時拘審。

拔出蘿卜帶出泥,任維初案件明顯牽涉到巡撫朱國治。朱見對己不利,連夜派手下到道台王紀處索取口供,塗改審訊供詞。他故意“高抬年月”,使自己“與任立於無過之地”。同時,他還惡人先告狀,肆意歪曲哭廟的事實真相,上綱上線,參奏哭廟生員三大罪狀:一、鳴鍾擊鼓,號哭抗糧,震驚先帝之靈,罪大惡極;二、聲言抗打朝廷命官,目無朝廷;三、擅寫匿名揭帖,觸犯大清律令。

當時,清政府於東南統治尚未穩固,鄭成功、張煌言等抗清力量,仍不時深入江南內陸進行活動。同時,江南士紳對清王朝頗懷二心,世祖新喪,康熙年幼,正值“人神乏主,億兆靡依”之際,清廷擔心蘇州發生民變,故定於5月1日,案子移至江寧會審。朱國治主場審案,其自然有恃無恐,甩開膀子收拾這批讀書人。會審不久,朱又將同情和支持哭廟行動的顧予鹹、程翼蒼、朱嘉遇、薛爾張等9人株連入案。25日,丁子偉、金聖歎二人被押解至江寧審訊。其實“哭廟案”爆發當日,金聖歎在混亂中僥幸逃脫。當晚他還召集有關人員,準備於次日再次率眾哭廟,抗議官府的鎮壓暴行,後被人勸阻而未行。後來,金曾到他處躲避多日,“以有司不公,哭文廟,構成獄,避匿僻所,卜滿百日,可脫災。及三月,僅欠一日,以為幸免矣。悶鬱已久,暮稍出探巷口,舊門頭過賀曰:‘相公幸甚,案定不追。但我拖累艱苦,須為壓驚。’旋為訪拿,抵案陷辟,正落百日之厄”。

就這樣,“軍師”金聖歎被定為“哭廟案”之首犯,受到嚴刑拷問。金聖歎被作為要犯審訊,不外三個原因:一是鳴鍾擊鼓,二是草擬哭廟文,三是為文得罪朱國治。金聖歎曾作“十弗見”之文,對朱巡撫含沙射影,故朱“必欲殺金等而後快”。再說金聖歎平日裏一向蔑視權貴,“遇貴人,則嬉笑怒罵以為快,以是大吏頗感之!”在很多高官富貴眼裏,金聖歎這“刺兒頭”,該死!

那麼,金聖歎之死,有何象征意義?

餘論

須知,“哭廟案”發生前,雖說清軍鐵騎踏遍江南各處,但擊退了南明弱旅,卻未掃盡晚明文人遺風。是故像金聖歎這般的狂生尚可以放蕩不羈,甚至時不時冒出幾句“不和諧”的雷語。

然而,“江南”這個詞彙,卻如同一根鋼針紮在清統治者眼中,令其坐立不安(詳見楊念群教授《何處是江南》一書)。於是乎,欲除“邪氣”,必先“整人”。朱國治砍了金聖歎的腦袋,雖有替自己脫罪之嫌,但恐怕也有殺殺江南士子們銳氣之意。

就這樣,金聖歎和他的小夥伴們成為清廷拿來祭旗的刀下之鬼。一刀下去,晚明與清初斷然割為兩個時代。於是,清代的政治基調也由此譜成……

那位端坐在文廟裏的孔聖人,其實,也救不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