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正是這個政權的掌舵人載灃,出於維護政權的目的,親手把體製內外的改革派推向了自己的反麵,並為革命的發生提供動力———精英階層似乎得出結論,這個政權確實如革命黨所說,是不可能與漢人分享權力的,身為漢人,不值得維護這個壓迫漢人、腐敗無能的異族政權。就是說,皇族內閣的出籠,極大地激發了漢人濃烈的民族主義情緒,無論是地方督撫還是軍事將領,他們已經不願意再維護這個政權了。
但是,載灃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從他在內閣名單公布後一段時間內的表現就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點。
5月8日,內閣名單公布;9日,召見內閣成員;12日,在“閑園”觀賞弋昆諸劇;14日,為次子溥傑慶生,在“閑園”演弋昆曲;15日,日記中載明“由茲以後凡屬閑遊,即不贅敘”,可見此後“閑遊”成為常態;28日,步船遊交翠庭,並於濠間看仆輩葉子戲;29日,派人為載濤慶生;31日,在純一齋台右看戲、吃飯;6月1日,又在純一齋台右看戲、吃飯,回府後在“閑園”演小劇;2日,仍到純一齋台右看戲、吃飯。7月4日晚,在大觀樓用餐畢,“率仆輩泛舟於瓊島之下,頗多雅趣也”;14日,在“閑園”牽來以往曾騎過的青馬和黃鬃馬,“看視試騎”。25日,泛舟閑遊,“舟中食鮮蓮蓬,頗合口”。在此前後,一定還有“不贅敘”的閑遊。
看,載灃何等悠閑淡定?在他那裏,哪有一絲一毫黑雲壓城城欲摧的感覺?
那麼,載灃為什麼要推出皇族內閣?麵對各界的激烈抗議,他為什麼置若罔聞?
這是載灃從反麵吸取教訓的表現。這個時期,革命黨和輿論界排滿言論日盛一日,而這樣的論調越是甚囂塵上,載灃和皇族親貴越是對漢人不放心。保中國不保大清,這一直是他們的心頭之憂。對政權最忠誠的,還是自己人,權力必須掌握在自己人手裏。所以,在內閣中,軍權、財權、警權都由皇族把持,要害部門隻有外務部由漢人擔任,但又特發上諭,明確奕劻仍像此前軍機處時代那樣管理外務部,相當於兼任外務大臣,而外務大臣隻相當於該部的常務副部長或者秘書長。這些安排清楚地表明,載灃確實對漢人不放心,不相信他們對大清政權會絕對忠誠。在保國家利益還是保政權利益問題上,載灃堅定地把保政權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在他看來,漢大臣的選擇一定是相反的。當把保政權放在第一位的時候,選擇絕對忠誠的自己人就是順理成章的了。
這和載灃對憲政的理解有關,或者說,載灃認為,自己的做法符合憲法。1908年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規定的“君上大權”共有十四項,其中第五項是“設官製祿及黜陟百司之權”,明確規定“用人之權,操之君上,而大臣輔弼之,議院不得幹預”。如果聯係到“君上大權”第十一項發布命令之權中“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議院協讚奏經欽定時,不以命令更改廢止”的規定,皇帝的“用人權”是全權,除輔弼大臣可以建言外,不受其他方麵的幹預。根據這個規定,任命內閣成員,確實是代行皇權的攝政王的權力,他解釋說即使實行憲政議院也不得幹預皇帝的用人權,也不是沒有根據的。或許,在載灃看來,憲政大綱中規定“臣民於法律範圍以內,所有言論、著作、出版及集會、結社等事,均準其自由”,所以他不便幹預報紙上那些激烈攻擊朝廷的言論;那麼,按照憲法大綱規定的用人權,為什麼輿論要幹預?幹預是言論自由的體現,你有批評的自由,我有不受幹預——對此置若罔聞的自由。
這和載灃對改革派訴求的理解有關。所謂責任內閣,嚴格說應該是在國會成立後才可能出現的,即內閣代皇帝向國會承擔責任的意思。沒有國會,何來責任內閣?在載灃看來,議員們之所以要求成立內閣,是因為對軍機處不滿,謂之地位不明、權責不清。資政院彈劾軍機大臣,也是以此逼迫明確軍機大臣責任的,並不是因為皇族擔任軍機大臣和各部尚書,現在突破慈禧太後生前規定的“軍機處不議”的規矩,下決心撤銷了軍機處,以內閣代之,明確規定內閣承擔責任,這已經是很大讓步了,也就滿足了議員們的訴求了。既然皇族可以擔任軍機大臣、各部尚書,為什麼不能擔任總理大臣?各部大臣?況且,現在還處於籌備憲政時期,內閣也隻是過渡,到兩年後的宣統五年,進入憲政時期,再成立嚴格意義上的責任內閣,所以沒有重組內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