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三巨頭博弈中同跳火坑(1 / 3)

四川諮議局何以反對國有化?理由很簡單,他們正對載灃推出皇族內閣感到憤怒,反對與皇族內閣如孿生兄弟的鐵路國有化政策,成為發泄不滿的方式。他們對執政當局已經失去信任,所以對其推出的政策自然充滿敵意。

川漢鐵路公司董事局負責人接受了諮議局頭麵人物的意見,於5月16日以川漢鐵路公司董事局名義致電郵傳部,提出不應將四川鐵路公司承建的川漢鐵路宜(昌)萬(縣)段國有化,要求繼續維持商辦地位。與此同時,董事局還請求護理總督王人文暫緩“謄黃”——把朝廷的上諭抄寫後公之於眾,即暫緩向全省民眾公布川漢鐵路國有化的消息。

王人文將這些意見如實地電奏郵傳部和奕劻內閣,同時請求明確國有化具體政策,即到底是怎麼個國有化法。

四川諮議局反對國有化是出於政治目的,川漢鐵路公司董事局出麵反對,與其說是抵製國有化,不如說是討價還價的手段,比如在給郵傳部的呈文就有“川民艱苦無過於川路股本,未見朝廷宣示明白辦法,川民抵死不能甘心”,倘若國有化政策維護了股民的利益,他們完全有可能轉變態度;而隻要董事局和股東轉變態度,諮議局也不會逆民意而動;至於四川督撫,隻要民眾不鬧事,不增加地方財政負擔,自然願意配合中央實施政策,國有化仍然可以順利推進。

但是,國有化的具體實施辦法遲遲沒有出台,盛宜懷在回複四川方麵的電報中,不同意其要求,堅持要將川漢鐵路在湖北境內的宜萬段國有化,而且要求四川立即停止征收租股,卻對川漢鐵路國有化具體辦法諱莫如深。與此同時,盛宣懷以兩湖厘金、稅捐為抵押,與四國銀行團簽訂了《湖廣鐵路借款合同》,由四國銀行團貸款六百萬英鎊修築粵漢、川漢鐵路。

護督王人文對盛宣懷的回複仍然一頭霧水,遂再次上奏,提出了幾個問題:川漢鐵路宜萬段國有化,那四川境內的鐵路怎麼辦?不讓四川繼續征收“租股”籌資,省裏就沒有資金來源去修鐵路,而郵傳部這次借款隻用於幹線國有化,四川境內修鐵路無緣使用,路還怎麼修?

這時,四川諮議局也正式出麵了,5月22日谘請護督王人文向朝廷代奏,要求暫緩川漢鐵路國有化。奏折中,他們自然不便說因為反感皇族內閣所以反對川漢鐵路收歸國有,而是說國有化政策製定不符合法律程序,按預備立憲精神,國有化方案在中央應通過資政院討論批準;涉及地方事務的,應先由地方諮議局討論通過,這樣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諮議局所關心的不是川漢鐵路“國有”還是“商辦”,他們是從政治上表達反對意見的。

盛宣懷對川督的態度很不滿,他一方麵回電說,四川省內的鐵路也可以參照鄂省境內的宜萬路當作國家幹線對待,但要重新向外國人借款,就是將川漢鐵路分為兩段,宜萬段屬於此次國有化範圍,進入四川境內的,可以參照國有化執行,但四國借款不包括這段鐵路國有化費用;另一方麵,通過載澤請載灃出麵,發布上諭,下令湘、川兩省馬上停止征收用於鐵路建設的“租股”。

四川諮議局何以反對國有化?理由很簡單,他們正對載灃推出皇族內閣感到憤怒,反對與皇族內閣如孿生兄弟的鐵路國有化政策,成為發泄不滿的方式。他們對執政當局已經失去信任,所以對其推出的政策自然充滿敵意。

川漢鐵路公司董事局負責人接受了諮議局頭麵人物的意見,於5月16日以川漢鐵路公司董事局名義致電郵傳部,提出不應將四川鐵路公司承建的川漢鐵路宜(昌)萬(縣)段國有化,要求繼續維持商辦地位。與此同時,董事局還請求護理總督王人文暫緩“謄黃”——把朝廷的上諭抄寫後公之於眾,即暫緩向全省民眾公布川漢鐵路國有化的消息。

王人文將這些意見如實地電奏郵傳部和奕劻內閣,同時請求明確國有化具體政策,即到底是怎麼個國有化法。

四川諮議局反對國有化是出於政治目的,川漢鐵路公司董事局出麵反對,與其說是抵製國有化,不如說是討價還價的手段,比如在給郵傳部的呈文就有“川民艱苦無過於川路股本,未見朝廷宣示明白辦法,川民抵死不能甘心”,倘若國有化政策維護了股民的利益,他們完全有可能轉變態度;而隻要董事局和股東轉變態度,諮議局也不會逆民意而動;至於四川督撫,隻要民眾不鬧事,不增加地方財政負擔,自然願意配合中央實施政策,國有化仍然可以順利推進。

但是,國有化的具體實施辦法遲遲沒有出台,盛宜懷在回複四川方麵的電報中,不同意其要求,堅持要將川漢鐵路在湖北境內的宜萬段國有化,而且要求四川立即停止征收租股,卻對川漢鐵路國有化具體辦法諱莫如深。與此同時,盛宣懷以兩湖厘金、稅捐為抵押,與四國銀行團簽訂了《湖廣鐵路借款合同》,由四國銀行團貸款六百萬英鎊修築粵漢、川漢鐵路。

護督王人文對盛宣懷的回複仍然一頭霧水,遂再次上奏,提出了幾個問題:川漢鐵路宜萬段國有化,那四川境內的鐵路怎麼辦?不讓四川繼續征收“租股”籌資,省裏就沒有資金來源去修鐵路,而郵傳部這次借款隻用於幹線國有化,四川境內修鐵路無緣使用,路還怎麼修?

這時,四川諮議局也正式出麵了,5月22日谘請護督王人文向朝廷代奏,要求暫緩川漢鐵路國有化。奏折中,他們自然不便說因為反感皇族內閣所以反對川漢鐵路收歸國有,而是說國有化政策製定不符合法律程序,按預備立憲精神,國有化方案在中央應通過資政院討論批準;涉及地方事務的,應先由地方諮議局討論通過,這樣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諮議局所關心的不是川漢鐵路“國有”還是“商辦”,他們是從政治上表達反對意見的。

盛宣懷對川督的態度很不滿,他一方麵回電說,四川省內的鐵路也可以參照鄂省境內的宜萬路當作國家幹線對待,但要重新向外國人借款,就是將川漢鐵路分為兩段,宜萬段屬於此次國有化範圍,進入四川境內的,可以參照國有化執行,但四國借款不包括這段鐵路國有化費用;另一方麵,通過載澤請載灃出麵,發布上諭,下令湘、川兩省馬上停止征收用於鐵路建設的“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