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國請中國訂立邦交(1 / 2)

中國那時對於法權並不看重。在中國境內,外國人與外國人的民刑案件,我國官吏不願過問,那就是說,自動地放棄境內的法權。譬如乾隆十九年(1754年),一個法國人在廣州殺了一個英國人,廣州的府縣最初勸他們自己調解,後因英國堅決要求,官廳始理問。中國與外國人的民事案件總是由雙方設法和解,因為雙方都怕打官司之苦。倘若中國人殺了外國人,官廳絕不偏袒,總是殺人者抵死,所以外國人很滿意。隻有外國人殺中國人的案子麻煩,中國要求外人交凶抵死,在18世紀中葉以前,外人遵命者多,以後則拒絕交凶,拒絕接受中國官廳的審理,因為他們覺得中國刑罰太重,審判手續太不高明。

外國人最初對於我們的通商製度雖不滿意,然而覺得既是中國的定章,隻好容忍。到了18世紀末年(乾隆末年,嘉慶初年),外國人的態度就慢慢地變了。這時中國的海外貿易大部分在英國的東印度公司手裏,在廣州的外國人之中,英國已占領了領袖地位。英國此時的工業革命已經起始,昔日的手工業都慢慢地變為機械製造。海外市場在英國的國計民生上一天比一天緊要,中國對通商的限製,英國認為最不利於英國的商業發展。同時英國在印度已戰勝了法國,印度半島全入了英國的掌握,以後再往亞東發展也就更容易了,因為有了印度做發展的根據地。

當時歐洲人把乾隆皇帝作為一個模範的開明君主看,英國人以為在華通商所遇著的困難都是廣州地方官吏做出來的。倘若有法能使乾隆知道,他必願意改革。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正是乾隆帝滿八十歲的那年,如果英國趁機派使來賀壽,那就能得著一個交涉和促進中、英友誼的機會。廣州官吏知道乾隆的虛榮心,竭力慫恿英國派使祝壽。於是英國乃派馬戛爾尼(Lord Maey)為全權特使於1792年來華。

馬戛爾尼使節的預備是很費苦心的,特使乘坐頭等兵船,並帶衛隊,送乾隆的禮物都是英國上等的出品,用意不外要中國知道英國是個富強而且文明的國家。英政府給馬戛爾尼的訓令要他竭力遷就中國的禮俗,唯必須表示中、英的平等。交涉的目的有好幾個:第一,英國願派全權大使常駐北京,如中國願派大使到倫敦去,英廷必以最優之禮款待之。第二,英國希望中國加開通商口岸。第三,英國希望中國有固定的、公開的海關稅則。第四,英國希望中國給他一個小島,可以供英國商人居住及貯貨,如同葡萄牙人在澳門一樣。

在乾隆帝方麵,他也十分高興迎接英國的特使,但是乾隆把他當作一個藩屬的貢使看待,要他行跪拜禮。馬戛爾尼最初不答應,後來有條件地答應。他的條件是:將來中國派使到倫敦去的時候,也必須向英王行跪拜禮,或是中國派員向他所帶來的英王的畫像行跪拜答禮,他的目的不外要表示中、英的平等。中國不接受他的條件,也就拒絕行跪拜禮。乾隆帝很不快樂,接見以後,就要他離京回國。至於馬戛爾尼所提出的要求,中國都拒絕了,那次英國和平的交涉要算完全失敗了。

中國那時對於法權並不看重。在中國境內,外國人與外國人的民刑案件,我國官吏不願過問,那就是說,自動地放棄境內的法權。譬如乾隆十九年(1754年),一個法國人在廣州殺了一個英國人,廣州的府縣最初勸他們自己調解,後因英國堅決要求,官廳始理問。中國與外國人的民事案件總是由雙方設法和解,因為雙方都怕打官司之苦。倘若中國人殺了外國人,官廳絕不偏袒,總是殺人者抵死,所以外國人很滿意。隻有外國人殺中國人的案子麻煩,中國要求外人交凶抵死,在18世紀中葉以前,外人遵命者多,以後則拒絕交凶,拒絕接受中國官廳的審理,因為他們覺得中國刑罰太重,審判手續太不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