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我方將草案文本交給了常鬆茂。一個小時後,傳來台灣方麵的回話。陳長文說,我們可以此作為討論的協議文本。雙方代表又坐下來進行最後的商談。討論時,我方代表強調了兩點:一是在大陸也有一些違反大陸規定的台灣居民長期滯留,有的還是台灣通緝的刑事犯。這些人在大陸尚未犯罪,但也應考慮遣返。二是重申正常捕魚的漁民進入對方地區是經常發生的。台灣漁民經常來大陸捕魚、避風、加油、修船,大陸沿海各地都給予很好的接待。因此,兩岸漁民的正常往來不能隨意抓扣遣返。對雙方漁民的小額貿易,建議不寫進去,因為說不清楚。樂美真說,備忘錄可以更簡練,雙方有默契,條文可以簡化。既然都有共識,建議用協議書。陳長文回答說,“協議書”和“備忘錄”,後者更低一層,協議更為正式。如果從互諒考慮,用“備忘錄”更好。
樂美真說,雙方對文本中核查時間、船隻等問題及個別地方交換了意見,進行了修改。在大體條文取得共識後,我們又討論排印、簽字、新聞發布等技術性問題。陳長文開玩笑地說,你們大陸的簽字習慣是不是左派簽左邊,右派簽右邊。此語一出,我們也笑了。原來台灣方麵給我們文本簽字處他們在左,我們在右。我們早上給台灣方麵的文本是我們在左,他們在右。我們明白,台灣方麵在計較前後之分。這時,徐祖安說可以豎排。樂美真說,我說豎排也有上下之分。大家研究後認為,簽兩份協議,一份你在前,一份我在前,就可以解決了。陳長文問道:“簽字後樂美真們用什麼年號?”樂美真說,“當然用公元年號。”陳長文說,“我平常習慣簽字後用我們的年號。”樂美真堅持說;“這是我們絕對不能同意的。道理很簡單,公元年號是世界上通用的,並不是我們大陸方麵獨有的。”一時間雙方出現僵持。這時徐祖安靈機一動說,“我們可以用農曆年號,今年是庚午年,這是我們中國人獨有的。”計克良說,“一甲子60年,轉一圈以後不知道是哪一年了。”張希林也插話說,“這有點不倫不類。”樂美真想,如果用農曆年號,月、日用什麼呢?
年、月、日都用農曆,世界上其他人可看不懂,還要換算;如果年用農曆,月、日用公曆,確實有點不倫不類。樂美真把想法說出來後,陳長文也表示同意。但又重提他習慣用的年號,為簡化,隻寫“七十九年”,並說是他最後的堅持。雙方相持不下,隻好各寫各的。樂美真重申,在對外的新聞稿上,我們必須寫公元年號,台灣也在用,這是回避不了的。常鬆茂說,新聞稿可用“本年”某月某日。至於雙方的稱謂,由於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大家都同意用“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至此,經過唇槍舌戰,發揮了中國人智慧又照顧各方立場,終於達成共識,簽訂了兩岸第一個協議一一一“金門協議”。
第二天清晨,我方將草案文本交給了常鬆茂。一個小時後,傳來台灣方麵的回話。陳長文說,我們可以此作為討論的協議文本。雙方代表又坐下來進行最後的商談。討論時,我方代表強調了兩點:一是在大陸也有一些違反大陸規定的台灣居民長期滯留,有的還是台灣通緝的刑事犯。這些人在大陸尚未犯罪,但也應考慮遣返。二是重申正常捕魚的漁民進入對方地區是經常發生的。台灣漁民經常來大陸捕魚、避風、加油、修船,大陸沿海各地都給予很好的接待。因此,兩岸漁民的正常往來不能隨意抓扣遣返。對雙方漁民的小額貿易,建議不寫進去,因為說不清楚。樂美真說,備忘錄可以更簡練,雙方有默契,條文可以簡化。既然都有共識,建議用協議書。陳長文回答說,“協議書”和“備忘錄”,後者更低一層,協議更為正式。如果從互諒考慮,用“備忘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