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使隋文帝深得人心。
中國政治道統,曆來分兩大體係:一是儒家的以德化天下,一是法家的以刑格天下。
隋文帝對待政治道統的態度,是兼容並蓄,他強調以儒家提倡的德來治國,不僅身為表率,且要求臣下、民眾均得培養謙讓節儉的美德;然與此同時,他卻厭惡儒家的詩書,廢除學校,實行愚民政治。
他相當偏愛法家法、術、勢三位一體的理論,以勢立自己的權威,以術駕馭群臣,以法對違法現象矯枉過正。從而,他是喜怒無常的、隨心所欲的、變幻莫測的,以此不讓朝臣熟悉他、窺破他。為明察群臣,派左右心腹到處打探,官員即使犯有小過失,他也必不輕饒,量以重罪。為考察官吏是否貪汙受賄,他暗地派人送去錢帛,一旦有受者,即處以死刑。他常當殿杖責他所不滿之人,有時一日竟達四次之多,怒氣特盛時,便不顧青紅皂白地推出斬首。他明令:盜軍糧一升以上者,處死,家屬沒官;盜一錢以上者,處死,知情不報者連坐,同樣處死。武庫髒亂,他親自臨決,將有關人員處死數十人。
隋文帝用嚴刑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官場發生腐敗,防止官吏不盡職守,防止犯罪現象在民間蔓延。然他棄法律而不顧,僅憑自己的好惡主觀來草菅人命,從而製造了恐怖氣氛。
用刑過濫,不遵法律準繩的隋文帝有暴君之嫌。
隋文帝未能汲取秦始皇暴政導致二世而亡的教訓,他濫用刑法為隋煬帝的胡作非為提供了基礎。隋朝的再次二世而亡,隋文帝不能逃脫其咎。
《隋書·文帝紀》的末後有這樣一段話,說隋文帝“天性沉猜,素無學術,好為小數,不達大體,故忠臣義士莫得盡心竭辭。其草創元勳及有功諸將,誅夷罪退,罕有存者”。是的,隋文帝與曹操等一些雄才大略的君主一樣,都有好猜忌的毛病,他們奪人政權,待自己獲得政權,又怕他人仿效他們。故而,對追隨他們謀取天下的功臣與將領,始終放心不下,一有風吹草動,不管是否事出有因,還是空穴來風,或解除他們的權位,或將他們打人囹圄,或把他們置於死地,情願錯置錯關錯殺,而決不姑息。
隋文帝隻能同患難、不能共富貴的行為,使許多正直有良知的元老重臣被逐出了中央權力核心,以致在他身後缺乏一種製約隋煬帝奢欲的有效力量。他像後來的朱元璋一樣,為兒子拔去了他認為的權杖,卜所謂的棘刺。但他自以為是的做法,不僅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反而南轅北轍,使隋朝成了曆史上最短命的王朝之一。
中國的王朝是家天下,家天下是按宗法製度父子相傳,因而,一個君主是否能選擇到能付以大任的接班人,是保證基業綿延長久的關鍵。隋文帝在這方麵,鑄下了不可彌補的大錯,強行拋棄嫡長製的傳統繼承製,舍棄生性較為仁厚、不會作假的長子楊勇,而被巧言令色、善於偽裝自己的次子楊廣所迷惑,立了後者為太子,結果,社稷的繼承人成了社稷的掘墓人。
最早對隋文帝做出整體評價的,根據《舊唐書·太宗紀》的記載,是在唐貞觀初期。當時麵對唐太宗的詢問:“隋文帝何等主?”大臣房玄齡、蕭璃的回答是:“克己複禮,勤勞思政,每二坐朝,或至日仄。五品已上,引之論事,宿衛之人,傳飧而食。雖非性體仁明,亦勵精之主也。”
瑕不掩瑜,總而言之,隋文帝還是功大於過。
隋文帝駕崩於仁壽四年(公元604年)。有關他的死,許多人認為是楊廣的謀弑,並舉出了事實加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