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語錄:
有錢大家賺,利潤大家分享,這樣才有人願意合作。假如拿10%的股份是公正的,拿11%也可以,但是如果隻拿9%的股份,就會財源滾滾來。
智慧闡述:
在李嘉誠的一生中,他始終堅持“利益共沾”原則,這使得他做事總能贏得眾人的支持,給自己事業的發展增添源源不斷的動力。
從1984年起,李嘉誠先後進行過三次私有化。具體說來就是改變原有上市公司的公眾性質,使之成為私有公司。
1985年10月,李嘉誠宣布將國際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出價較市價高出一成,小股東大喜過望,紛紛接受收購。
李嘉誠放棄了在股市熊市時的低價收購,以求對小股東公平。對此,李嘉誠解釋說:“我們不是沒想過,但趁淡市以太低的價錢收購,對小股東來說‘抵數’。”
李嘉誠在股市中的形象一向極佳,原因是他時刻不忘照顧小股東的利益。由於得到股東擁戴,李嘉誠在股市中時常可以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縱橫股海,如魚得水。
李嘉誠第二次私有化,是收購青洲水泥。同收購國際城市一樣,這次的收購也非常順利。
1988年10月,長江實業宣布將青洲水泥私有化。長江控有它的44?6%股權,以20港元一股的價格進行全麵收購,收購價比市價高出13%,涉及金額11?23億港元。到當年12月30日收購截止期,長實已購得九成股權,可以完成強行收購,完全私有化。全資控股後的青洲水泥成為該係全資附屬上市公司,申請摘牌後就變成了長實旗下的私有公司。
李嘉誠對長實旗下公司進行私有化後,避免了業務重疊,使機構更為精簡。私有化之後,李嘉誠不必再使長實係所有公司的經營和實績都暴露在公眾麵前。這樣就可以使他在許多商業活動中,擁有更多的主動權。
而李嘉誠的第三次私有化,卻不如前兩次那麼順利。
嘉宏是長實係四大上市公司之一,於1987年將港燈集團非電力業務分拆另組嘉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而上市。上市時,嘉宏綜合資產淨值為44?57億港元。和黃控有嘉宏53?8%的股權,嘉宏則控有港燈23%的股權。到1992年6月底全麵完成收購時,市值達到155?09億港元。
1991年2月,控股母公司和黃宣布私有化嘉宏的建議,以每股4?1港元價格將嘉宏收歸私有,涉及資金118億港元,被稱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私有化計劃。收購價比市價溢價7?2%,和黃當時擁有嘉宏65?28%的股權,實際隻需動用資金41億港元便可完成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