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5)(1 / 3)

第二十六章 (5)

“簡,你等等。你看看你走後我過的可怕的生活吧。幸福被你帶走了,快樂也隨你而去了。我還有什麼呢?樓上那個發了瘋的人做我的妻子,你不如給我找來那墓地裏的死屍呢。簡,我該怎麼辦?去哪兒找我的愛,找我的希望?”“先生,如我所做的:相信自己,相信主。我們會在那兒又找到希望。”“你是說你不會讓步?”“是的。”“那你是要我活著受罪死後被詛咒了?”他抬高了嗓門。“我建議你活著不受罪,希望你死時心安理得。”“你是要把愛和希望無辜地從這兒殺死,把我推到那隻有肉欲沒有愛情的生活麼?”“我並沒有把這種命運強加於你,羅切斯特先生,就像我從來不曾給自己強加這種命運一樣。我們一出生就注定是要受苦受難的,你是如此,我也一樣,在我忘記你之前,你就會把我忘記的。”“你把我看成什麼樣的人了,簡,你玷汙了我的名譽。我已聲明我的一心一意,你卻麵對麵指出我會變心的。你這樣做,隻能說明你的判斷是錯誤的,不切實際的,你連判斷是非的能力都沒有了。把一個人逼入絕境,會比違反僅僅是人為的法律製度好些麼?這種觸犯傷害不了一個人,你無親無故,而根本用不著擔心跟我在一起生活而得罪了誰。”

他這麼一說,倒實在是正確的,連我的理智和良心也開始攻擊我,指出我拒絕他是一種罪過。它們氣勢實在蓋過了感情。此時感情卻也正在喊道,“噢,答應他吧!”它喊到,“想想他的苦難,他的狀況,再想想離開他他會變成什麼狀況。他那麼的性急,那麼容易做出絕望的舉動。救救他吧,給他安慰,愛他吧。去告訴他你愛他,願意成為他的。是的,這個世界上還有誰在乎你,你做了些什麼又會傷害到誰?”可是我心的回答卻是如此堅決,“我自己在乎我自己。”我孤單,我無依無靠,我無親無友,我就越應該自重。我必須遵從上帝頒發的世人承認的法律條文。我要守住我清醒的而不是現在糊塗的原則。法律和原則是在誘惑中才起作用的,是在像現在這樣靈魂和肉體都動搖了的時候發揮效用的。既然它們是不可違抗的,那我就應該服從它。要是我隻是為了自己舒服就打破它,那它們還會有什麼價值可言?可我從來相信,它們是有價值的。而我現在不相信它們,隻是因為我幾乎瘋了的緣故,我實在是快瘋了,我的血脈著了火似的賁張著,我的心跳的速度都快嚇死我。我現在惟一抱住的東西,便是我那已下的決心。我必須牢牢穩住這個立場。”

我是這樣做的。羅切斯特先生通過我的臉已明白了我是怎樣做的了。他被瘋狂地激怒了,他這下是會不顧後果地發泄了。他迅速從房間那邊走過來,狠狠抓住我的胳膊,摟緊了我的腰。他那冒火的目光似乎就要把我吞掉。我在那一刹那感到軟弱無力,就如是爐火邊被熱氣熏焦了的小草一樣,但是精神上,我卻是出奇地清醒,同時也明白自己是安全的。欣慰的是,那從眼神裏不知不覺流露出的心靈總是最真實的。我抬起了頭正視著他的眼神。我不由自主地歎息了一聲,當我觸到他那因為著急而惡狠狠的臉時。他的手抓得如此用力,以致我都快痛得叫出來了。可我那超度揮霍的精力也快要用盡了。

“從來沒見過,”他咬著牙狠狠地說道,“從來沒見過還有比這更脆弱卻又頑固的東西,她在我手中就如一根弱不經風的蘆葦!”他邊看邊搖撼著我的手。“我隻需一個大拇指,外加一個指頭就可以把她捏碎,可我折斷了她,又如何?瞧瞧那眼神裏流出的堅定、大膽,那不隻是勇氣,更多的是一種公然藐視我的勝利。即使我用外形的籠子籠住了她,我也得不到她——那驁傲不馴的東西!即使我拆毀、搗爛那空虛的牢房,我的行為也隻會是給囚徒放行。我可以占有那房子,但那裏麵的人在我自稱為房子的主人之前就逃開了。我需要的卻隻是你心靈的,那有著意誌和力量,有著美德和純潔的心靈,而不是你那脆弱的外在的軀體。要是你真願意,你就會悄悄投到我的懷中;你不願意,我卻一味強迫你的意願,你隻會像香氣似的消失得無影無蹤,可我還沒來得及聞到那芬芳的香味。哦,簡,過來吧。”他這樣說著,放開我。但用他的眼睛盯著我的眼睛。這比剛才的瘋狂更難以拒絕。但是,剛才如此大的火氣,我都挫敗了它,現在隻有傻瓜才會屈服。我於是向門口退去。“你真的要走麼,簡?”“先生,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