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甭管什麼方言什麼話,隻要說得好,說得漂亮,說得有趣,就有藝術性。藝高人膽大。北京人手藝(也許得叫“嘴藝”)好,就特別敢說。比如說一個人精,北京的說法是“要是長毛,就成猴了”;說一個人壞,是“拍拍腦袋,那膿水兒就能從腳底下流出來”;說一個人為了巴結別人東奔西跑地獻殷勤,就叫“狗顛屁股三兒”;說一個人笨,則叫“人家偷驢,他拔橛子”。是不是很有趣?

方言為什麼比較有趣呢?因為方言是民間話語,不像官話那樣有許多講究。官話的講究是很多的,比如要求統一、規範、標準。不統一,不規範,不標準,就沒法讓盡可能多的人聽懂,也就不成其為官話了。方言則不同。它原本就是“一方之言”。隻要一個地方的人聽得懂,就能成立。所以各地方言中都有一些外地人聽不懂的詞兒,就連北京話也不例外。比如不忿(不服氣)、不吝(不在乎)、抽立(輸光戰敗)、搓火(著急上火)、底兒潮(有犯罪前科),都是正在流行的當代方言,外地人聽得懂的也不多。

然而多樣也帶來了豐富。比如“打”,在粵語中就有十幾種說法。除了一般的打,還有舂(用拳頭從上往下打)、撻(用手背打)、摑(用手掌打)、鑿(屈著指節從上往下敲腦袋)、做(悄悄地打)、砌(狠狠地打)等等(其他一些用粵語方言字表示的說法恕不一一列舉),正所謂“怎一個‘打’字了得?”

這是古風。古人說話,其實比今人講究。比如肌肉皮膚,在古代就不是一個概念。人曰肌,獸曰肉;人曰膚,獸曰皮。皮是和毛聯係在一起的。毛長在皮上,所以說皮毛皮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人身上沒有毛,因此不能叫“皮”,隻能叫“膚”。同樣,肉是可以吃的(肉食或食肉)。人不能吃,因此不能叫“肉”,隻能叫“肌”。“肌膚受之父母”,不能說成“皮肉受之父母”;而大老爺在堂上恐嚇人犯,說“從實招來,以免皮肉受苦”,實際上就有點不把人當人了。

後來就沒有那麼多講究了。肌肉皮膚,混為一談。因為語言要統一,許多地方都得馬虎一點,隻好含糊其詞。簡單、含混、粗線條,才易於流通。所以普通話往往粗疏,方言反倒過細。比如“沒有”,閩南話就分“無”和“未”。無是不存在,未是還沒有,一個立足於空間,一個立足於時間。但到了普通話那裏,統統都是“沒有”。

難怪方言的表現力比較強了。

其實,甭管什麼方言什麼話,隻要說得好,說得漂亮,說得有趣,就有藝術性。藝高人膽大。北京人手藝(也許得叫“嘴藝”)好,就特別敢說。比如說一個人精,北京的說法是“要是長毛,就成猴了”;說一個人壞,是“拍拍腦袋,那膿水兒就能從腳底下流出來”;說一個人為了巴結別人東奔西跑地獻殷勤,就叫“狗顛屁股三兒”;說一個人笨,則叫“人家偷驢,他拔橛子”。是不是很有趣?

方言為什麼比較有趣呢?因為方言是民間話語,不像官話那樣有許多講究。官話的講究是很多的,比如要求統一、規範、標準。不統一,不規範,不標準,就沒法讓盡可能多的人聽懂,也就不成其為官話了。方言則不同。它原本就是“一方之言”。隻要一個地方的人聽得懂,就能成立。所以各地方言中都有一些外地人聽不懂的詞兒,就連北京話也不例外。比如不忿(不服氣)、不吝(不在乎)、抽立(輸光戰敗)、搓火(著急上火)、底兒潮(有犯罪前科),都是正在流行的當代方言,外地人聽得懂的也不多。

然而多樣也帶來了豐富。比如“打”,在粵語中就有十幾種說法。除了一般的打,還有舂(用拳頭從上往下打)、撻(用手背打)、摑(用手掌打)、鑿(屈著指節從上往下敲腦袋)、做(悄悄地打)、砌(狠狠地打)等等(其他一些用粵語方言字表示的說法恕不一一列舉),正所謂“怎一個‘打’字了得?”

這是古風。古人說話,其實比今人講究。比如肌肉皮膚,在古代就不是一個概念。人曰肌,獸曰肉;人曰膚,獸曰皮。皮是和毛聯係在一起的。毛長在皮上,所以說皮毛皮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人身上沒有毛,因此不能叫“皮”,隻能叫“膚”。同樣,肉是可以吃的(肉食或食肉)。人不能吃,因此不能叫“肉”,隻能叫“肌”。“肌膚受之父母”,不能說成“皮肉受之父母”;而大老爺在堂上恐嚇人犯,說“從實招來,以免皮肉受苦”,實際上就有點不把人當人了。

後來就沒有那麼多講究了。肌肉皮膚,混為一談。因為語言要統一,許多地方都得馬虎一點,隻好含糊其詞。簡單、含混、粗線條,才易於流通。所以普通話往往粗疏,方言反倒過細。比如“沒有”,閩南話就分“無”和“未”。無是不存在,未是還沒有,一個立足於空間,一個立足於時間。但到了普通話那裏,統統都是“沒有”。

難怪方言的表現力比較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