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膽識——有勇氣做別人不敢做的事(1 / 3)

主管跟大多數人不一樣,他是上司。在不友好的、有時是敵對的情況下,他仍達到了目的。因為他有勇氣去——

提出要求;

采取行動;

堅持下去;

忍住冷淡:

抓住機會;

冒失敗的風險;

反複嚐試或者當所做的事已被證明不成功時嚐試別的。

什麼是膽識

膽識是信心、勇氣、說服力、堅強的個性、鬥爭性、堅定性和毅力的綜合。任何想要升到並保持在領導崗位上的人都必須具備這些品質。

不具備這些品質的人就要被歸人“唯唯諾諾”這類角色。他們要過安穩的人生,限製自己潛力的發揮,在職業生涯中總是把自己排在“追隨者”的行列。正如俗話所說:沒有勇氣,就沒有成功。

從事一項事業,每天都會有10數次需要鼓起勇氣的時候,你需要膽識去——

告訴某人你的事業遇到麻煩;

向你的上司、同僚或顧客表示不同意見:

大膽地說出做得不正確的事情;

向那些你相信是不公正和不安全的規章質疑並對其做法挑戰;

承認自己不是萬事通並請求忠告;

懲戒或辭退雇員:

做出有力而非常的決策:

走進會議室、交易會或演講大廳,即使存在著“達不到預期效果而丟臉”的可能性也要鎮定自若。

領導者有勇氣做上述事情,還有其他的。“我打破那些沒有道理的規則。要麼解聘我,要麼去掉那些規則。”像做這樣宣告的這位主管那樣,許多上司顯然具有這種膽識。他們‘‘隨時迎接任何挑戰”的自信氣概,甚至在他們進入辦公室以前都表現出來了。但他們無論在態度和行動上是絕少驕傲自大、輕率、魯莽、令人反感甚至是與“魔鬼為伍”的人。相反,他們總以平靜的、令人放心而欣慰的態度表現他們內在的力量和敢做敢當的精神。

勇敢的人們並不是隻追求刺激的人,雖然他們甘冒失敗的風險以換取成功的機會,卻不會為了一時的衝動而去冒險。同樣他們既不爭勇鬥狠也不心懷敵意。他們有勇氣說出自己的想法並善於處理對抗。他們不會去尋找打鬥的機會,把對手逼到死角而加以攻擊,也不會對別人的錯誤“幸災樂禍”,更不至於利用每個有利的機會與他人對抗。

他們不是一時衝動也不頭腦發熱,他們腳踏實地去思考而不會魯莽從事。當需要自發性,他們也有勇氣自發的行動。但是如果沒有先查清水深(甚至可能包括水溫),你絕對不會看到他們貿然跳到水池中去。

勇敢的人們並不是一點恐懼也沒有。區別勇敢與怯懦不在於是否有恐懼感,而在於是否願意麵對它並采取必要的相應措施去克服它。

有勇氣做出決定

《幸福》雜誌主編馬歇爾·洛布說:“第一把手與第二把手有天淵之別。第一把手是做決定者”。

做第一把手要有下列的勇氣去行動——

收集所有的事實,從而作出英明的決定;

聽取別人的意見,甚至那些使你更難做出決定的意見;

仔細審察所有可行的方案,除了你現在覺得最好的方案外,亦應考慮那些非常規的、非大眾化的方案。

整理分析、保存你收集到的資料,這樣萬一計劃A失敗時,你不得不轉到計劃B;

做出決定、采取行動並處理隨後的一切問題。

因為任何決定都有一半的可能是錯的,因此需要有做決定的勇氣。大多數人都怕犯錯誤,他們腦海裏總浮現出過去考試時在不正確答案旁打的紅“×”,試卷頭上最劣等成績的30分,煮牛奶溢出時父母高聲的叫罵聲,或在做錯其他事時父母表示的極大失望,同事的譏笑,他們認為少做少錯(可以避免挫折感、困窘、羞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