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4章 切忌犯眾怒(1 / 1)

作為上司,有時候你必須顯得“大公無私”、“義正辭嚴”,但其實,在你最“大公無私”、“義正辭嚴”的時候,你始終都掌握一定的分寸。你對結果早就心裏有數。不犯眾怒是你的原則,但是,殺雞給猴看的成份不是沒有。

有許多自命很“公正”很“原則”的人,在為公司“效力”時,不惜為此得罪大多數人。這是愚蠢的,同時也是無效的。雖然說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裏,但少數人為了維護真理需以生命為代價,你能嗎?何況,在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如果這個製度不適合大多數人,或處理“犯眾怒”,那管理本身就有問題。“在摸著石頭過河”的過程中,執行管理的人無疑成了製度的殉葬品。而“犯眾怒”的人,老板也不會久用。他可能一時認為你很“原則”,為他得罪人,但當他發現你已經引起“眾怒”,給他帶來無盡無休的麻煩時,他不得不考慮是維護你一個,還是向眾人讓步。很可能把你推出當“替罪羊”。

抱著“死教條”的人連最基本的社會常識和管理方法都不懂,連真理是什麼都不知道,還奢談什麼維護原則。我們曆來就反對教條主義!

是否“犯眾怒”雖不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但犯了眾怒,沒有好下場卻是一條真理。

另外一些人“犯眾怒”則完全是出於一種有恃無恐的心理。他們平時與老板關係密切,也經常得到老板的賞識和支持,便錯誤地認為老板會在任何情況下都站在他那一邊。

他們或為了炫耀自己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特殊身份,不把眾人放在眼裏;或為了“拍馬屁”,表示對老板的“忠心”有意苛刻大家,可是,這些同樣也犯了常識性的錯誤。

皇帝都懂得“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唐朝的一個皇上為了安撫大眾、平撫民心都能忍痛割愛給了愛妃一條上吊的白綾。老板難道就不懂得他的發展是依靠大家的力量嗎?

有位老板身邊曾有過一個漂亮秘書,自以為老板很依賴她。今天對這個頤指氣使,明天對那個吆三喝五,還打著各類加強管理的旗號,對員工百般苛刻,最後還不是被老板勸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