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2 / 3)

齊心一直冷冷地聽,聽完問道,這套話你和多少人說過?

你別不相信。

當然不相信。很明顯,我比你大六歲。再說就算你有戀母情結,喜歡大齡女人……

電話鈴聲驟響,驚得兩個人都一抖。

好吧,就談到這兒,你走吧。

不,你先接電話。

她無可奈何抓起話筒,是龐大夫。他說他要來。齊心不容反駁地說,不行不行,以後再說吧。她扣下話機。

我不是戀母情結,也不是專找大齡女人,我真的,真的喜歡你。

我有什麼好?又瘦又老又凶……

別!我不讓你這樣說自己。

好了,你走吧。你永遠是小弟弟,我不會對任何人說的。

齊心,你會後悔的,今後不會再有人這麼真心愛你了。

從來也沒有人真心愛我。

我就是。

大元,你聽我說,即使是真的,我也不會……

我想,能理解你的別人並不多……

是的,不過我也根本不需要。

你說的不是真心話。

你走吧。

他終於走了。聽著他咚咚咚下樓的聲音,心垮下來,變得多孔而鬆脆,像膨化的糕餅,大而不實。躺上床,電話鈴聲又響了。齊心猶豫再三才抓起電話。又是龐大夫。

齊心兒,剛才那個男人是誰?

男人?

對,剛從你家出來的那個男人?

是司機。

那邊欲言又止。齊心有氣無力地說,我累極了,有話明天說吧。

入夢前的一刻,她有氣無力地想,他監視我。

十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二個月。

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判決或者駁回申請的判決。

高吉英望著對麵喘息未定的二兒子平南,一時沒了主意。這天是星期日,一早姚爭來電話告訴平南:說是齊心已經找了法院,說平東失蹤好幾年了,要求宣告失蹤人死亡,法院要求齊心備足各項證明,即可辦理。

高吉英眼前水霧一片。她問平南,她齊心有什麼權利宣告我兒子死亡?平東是我們家的人,我們不承認他死亡,誰也別想說他死就死了!

平南說,媽媽你看這樣好不好,咱們今天把齊心和小村都叫來,開誠布公談一談,讓小村也說說。

小村太小了。

他都六年級了,該懂事了。

很久沒有來自婆婆家的消息了。人們一旦因為某種親屬關係被聯結在一起,即使不是血親也會有血緣的交流。盡管平東離開好久好久,盡管音訊全無,齊心仍能感到賀家的血液還在自己身上流淌。如今婆婆提出要見她,她並不吃驚。齊心非常明白,自己和婆婆在很多方麵是極相像的。當初平東帶著她第一次見婆婆,婆婆就拿出好幾本家庭像冊給她看。看平東年幼時在解放區照的像片,看他在一個又一個笑嘻嘻的穿著淺色軍裝的叔叔阿姨懷裏,其中有一張簡直就像齊心在抱著小時的他。她問,這是誰?平東說,是媽媽呀!齊心吃一驚,左看右看看了半天。如果她也把頭發塞在軍帽裏,至少可以說她是照片上這位女兵的妹妹。其他那些照片上的婆婆都不如這一張像。隻有這張,光線角度恰恰造成這樣一種效果。不過這種感覺她沒有對平東說。為什麼不說?細想究竟,可能還是因為她怕他不高興。他對母親的崇拜和愛護是非常認真的。後來知道了些弗洛依德,她偶爾也想到過,是不是因為某種相像才使他看上了她。

齊心麵對著婆婆,心中驚訝,兩年不見,六十多歲的婆婆竟然枯瘦得令人聯想到樹根了。小村乖乖地靠在奶奶身邊,胳膊圍住奶奶的肩膀。平南先開口。

大嫂好久沒來了,很多事情都來不及商量,現在請大嫂來,交換一些情況,通通信息。他說完看看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