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3 / 3)

應該有二十年了吧,——但怎麼同這個焦灼好奇的年青人說呢?//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二十年前,念中五的林秀菊,與同班的黃誌輝因是街坊,相愛起來。那時社會風氣還沒今天開放,林秀菊當醫生的爸爸見女兒偷偷摸摸沉迷戀愛,成績一落千丈,不準二人交往。逼她轉校又逼他倆分手。

“後來我才知道,她寄了一封絕交信給他。”

手持信,投進郵筒,但仍緊捏不放。取出來,又硬著心腸寄出去……

某一夜,黃誌輝割腕放血自殺了。

他絕望地,把傷口割得很深,血冒湧而出,他一點也不知道疼,在同一處,又再狠狠割下去。血如浪,把那封絕交信浸得濕透,整張紙也沐浴在紅潮中,幾乎軟爛,手一拈,馬上溶散。——雖是鐵案如山,男孩心中它已化成恨海。

這封信,又怎能退呢?

兩天後,林秀菊知道了,偷了爸爸醫務所的安眠藥,兩瓶,全吞進肚子中。

她一定非常非常非常後悔,寄出那封絕交信……她一廂情願地要用盡一切努力,把它毀滅,——隻要他收不到,曆史就改寫了?

安眠藥吃多了,她變成一隻迷惘、遲鈍、天真而不甘心的鬼。

當然,“校服大王”爸爸一聽顏色和款式,便可以告訴他,這間光明書院,十多年前已經關閉了。市麵上,再沒有人,穿這種校服了。

隻是,施展遠間中還見到這個心願未了的模糊身影,在郵筒旁邊,默默徘徊……

《湟魚的眼睛》李碧華

女人出院之後,周遭的人都發覺她變了。

她很冷靜,若無其事——把心情收拾得太整齊了。

準時回到工作崗位,精神奕奕,眼神銳利,永不言累。

幾乎忘記了三個月前的一場意外。

那天是男人的生日。同事們都知他倆交往多年,感情密切。秘書因為女人要同男人慶祝,還可提早下班。

二人到中環的“憶江南”好好吃一頓,紀念他們第一回旅行是到蘇杭。男人說:“我是逃出來同你過生日的,現在要回去趕工,也許得通宵。”

他是廣告設計。這行業沒有下班時間,而且忙起來六親不認。女人開車子送他回辦公室,然後自己兜風去。

前麵有一點交通事故,她隻好往回駛,在轉換東行的道路——就在他辦公室的樓下,她見到這個男人,也是“逃出來”的:他同另一個女人過生日。

想不到自己是第一輪。若論逍遙快活,當然是第二輪。因為不必“趕時間”。

他匆匆地應付了自己,在“憶江南”的那會兒,心中一定是憶記起“她”,而不是什麼已成過去的“江南”。

女人見他倆十指緊扣地過馬路,旁若無人,臉上淨是從沒見過的甜蜜表情。和自己在一起時,他從沒這樣開心果。男人無後顧之憂,以為已把女人“打發”掉,於是接著下來的便是不需要交差的自由時段,甚至可以通宵!

女人恨自己眼睛那麼好,一直沒近視,遠視,散光,老花。什麼毛病也沒有,它就壞在太清晰。

為什麼自己不是他的“最後節目”或餐後甜點,而變成了一杯可有可無的開胃酒。

女人更恨自己的手不聽使喚,竟然用力地按喇叭——

男人聽到車子哀鳴,回過頭來,當然四目相投。七年了。他們隔著半條馬路,一輛車子,一個新歡。真失策,女人恨,怎麼會讓他發覺自己“發覺”了?

是的,隻會把事情弄得更糟,因為被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