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權責原則。
督查必須根據對象的特點,將督查係統劃分為若幹子部分,使之形成一套有係統的規範和標準。根據不同的層次,劃分出相應的範圍,授予相應的權責,明確後,從而建立與動態相對應的權責體係。從根本上克服各督查層次或子係統缺乏主動性、靈活性及權責分離的弊端。
(3)激勵原則。
就是要給予相關督查人員精神上和物質上的激勵,促使其釋放出巨大的能量。
(4)效率原則。
督查要堅持效率原則,要把握時機,節約成本,發揮督查的最佳效果。
(5)靈活性原則。
督查計劃的製定、督查方案的實施和督查結論畢竟都是規定方麵的事務,所以還都應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和留有充分的餘地。
2.督查工作的作用
(1)督查工作的開展,能夠促進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貫徹落實,對於政策實施具有明顯的推動作用。
(2)督查工作的開展,可以對決策的運行起到實時監控的作用,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被正確執行。
(3)督促檢查是決策的一項補充性工作,貫穿於實施後的全過程,不僅可以推動決策的落實……而且可以及時反饋,為修正、更新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督促檢查,也是對各級領導工作狀態的考驗。針對當前一些機關存在官僚作風嚴重的現狀,有必要通過督促手段,促使各級領導機關轉變工作作風。
3.督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1)端正工作態度
督促檢查工作,是對工作態度的監督和檢查。決策主要靠各級組織和領導去貫徹落實。辦公室的督促檢查不是包辦代替他們進行具體的落實工作,主要是促進他們改進工作態度,推動他們更深入紮實地抓落實、見成效。
(2)負責到底
各級辦公室的督查工作是根據領導的授權進行的,必須盡職盡責地協助領導抓落實,做到有查必果,有果必報。其中需要督查和報送結果的,務必抓緊落實、催辦。對於一些難度較大的督查事項,要下大力氣,經常催辦,並幫助承辦單位排除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力爭取得實效。
(3)分清輕重緩急
凡事都有輕重緩急的安排,督查工作也不例外。督查部門在認真完成批辦督查任務的同時,要把工作重點放在決策督查上來,以推動黨委決策的貫徹落實。
(4)優質高效
督查工作主要是針對我們工作中存在的效率問題提出來的,這一性質決定了督查工作必須十分注重效率和質量。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把注重實效作為督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腳踏實地、紮紮實實地工作。
(5)統籌兼顧
辦公室有條件應當充分發揮協調作用。辦公室要按照領導的要求積極進行督促檢查,還要努力協調好下級各個職能部門的督查工作,以便使整個督促檢查形成合力,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9.5.2督查工作程序
督查工作的程序包括:交辦、立項、登記轉辦與承辦、辦理(含辦理過程中的步驟、方法、環節、階段、組織協調等)、催辦、檢查、辦理結果的審核評估、辦結回告呈閱、辦法登記……立卷歸檔等。可分為具體交辦事項的督查工作程序與中心工作督查程序兩種。按上級督查部門和有關督查人員口語式說法,即為“小督辦程序”和“大督辦程序”。
1.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程序
領導交辦事項督查的程序為:交辦→轉辦→承辦→催辦→檢查→辦結→辦結回告→審核→立卷→歸檔。
交辦:領導者向有關督查人員授權轉承催辦。交辦的方式有批示交辦、口頭交辦、文書和文件式的交辦、會議交辦;集體交辦、個別交辦;向督查部門交辦、向督查人員個人交辦;公開交辦、單獨交辦。
轉辦:交辦事項並不是件件、事事都由督查人員親自辦理,很大一部分是轉交各有關職能部門、單位或下屬人員具體承辦。在這種情況下,督查人員的職責是負責催辦、督查與檢查,有的還需下去協助承辦單位或承辦人員辦理落實。凡屬轉辦的事項一般應有正式的轉辦通知單,並注明交辦的事項、交辦的意見要求,以及辦結回告的時限等。
承辦:有些交辦事項是由上級領導督查人員親自承辦的。這亦稱為“自辦”。這類事項多係領導人個別口頭交辦、單獨交辦的,往往帶有一定保密性質的。或者是領導者個人的某些需要辦理的一般事項,由於領導者工作太忙,顧及不過來,或者是不宜出麵等,就委托某個督查人員去直接協助辦理。有的是因為保密關係,無需他人知曉,而單獨交某個督查人員去辦理。督查人員在直接承辦這類交辦事項時,除了包含有領導與被領導之間上下級關係因素外……更多的是帶來同事、同誌之間相互支持幫助的感情色彩。督查人員在承辦這類交辦事項時……一是要積極認真去辦;二是要按領導要求去辦;三是要按有關規定政策去辦,切不可給領導幫“倒忙”;四是遵守辦事紀律、尊重領導的感情和信任,不應讓他人知道的絕不可外傳……辦完了隻給交辦領導者回告即可。
催辦:是對那些領導交辦後又轉交他人、他單位承辦的事項而言的。催辦的方式方法有發正式催辦通知單、電話催辦、口頭催辦、下到承辦單位當麵催辦等。催辦事項應在轉交辦之後的一段時間,即按辦理時限要求辦結之前進行,或已到辦結時限未報辦結回告的,要及時催辦。
檢查:督辦人員對轉交辦事項,要深入下去對承辦單位、承辦人辦理的情況、辦理的結果和實際效果進行檢查。不僅要聽取承辦人員的口頭彙報和文字回告,還要查看實際效果。督查人員對轉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在時間上一是在承辦單位或承辦人辦理過程中,二是在辦理完畢之後進行。前者是檢查其辦理的行動,進展狀況,後者是檢查評估其辦理結果的實際效果。
辦結:是指領導交辦事項辦理完畢。凡辦結的事項必須向交辦領導報告辦畢的結果,呈報辦結彙報。
辦結回告:承辦單位或承辦人在辦理領導交辦事項完畢後,向交辦領導人回報反饋辦理結果的報告。辦結回告的方式,有書麵的,也有口頭的,應視交辦領導者的要求而定。
辦結回告的內容一般應有:領導交辦的時間,交辦的問題或事項內容,辦理的過程以及辦理過程所采取的方法與措施,辦理的結果與實際效果,辦理過程中和辦理完畢後存在的問題,今後或下一步改進的建議、意見或措施等。辦結回告一定要真實地報告辦理結果,切不可弄虛作假,也不能回避存在的問題和矛盾,還要對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提出積極的建議和意見。
審核:對辦結回告進行審查評估。如果是轉交承辦,那麼督查人員應先行初步審核,並簽署意見,然後再呈送交辦的領導審核。
對承辦者呈報辦結回告的審核,一是要認真審核其辦結回告的內容;二是聽取承辦者的口頭彙報情況;三是下去查看辦結的實際效果;四是對辦結的結果作出評估;五是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
立卷:辦結回告經交辦領導者審核認可之後,將領導交辦事項的原則和辦結回告,按有關規定規範裝訂在一起,裝入有關卷宗。以保證領導交辦事項,從交辦到辦理完畢過程的全貌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
歸檔:立卷完畢,按有關規定及時存人檔案或移交有關檔案室或檔案館,以便備查。
2.中心工作督查程序
中心工作的督查,程序主要有:分解→立項→送審→批辦→轉交辦→督辦催辦→檢查→綜合分析→專題回告→審核→再批辦→再督辦催辦→再辦結回告→再審核→立卷→歸檔等。
分解:將重大的、內容比較複雜的督查課題逐步分解為若幹個具體的子項,然後分別進行督辦落實。分解應做到:
第一,抓住重點,重要文件、會議、中心工作部署、工作計劃等,必須選擇其最主要的和重點的問題。
第二,分解出的子項目必須單一具體。
第三,子項目一定要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第四,要將子項目列出具體單子,並形成交辦與督查的要點。對子項目還要注明,什麼問題……哪個部門承辦,誰負責組織落實,什麼時間內完成,辦結回告以什麼方式,報到哪裏等。
如果承辦單位或承辦者為兩個以上的,必須注明誰為主,誰協助。
立項:有三個順序的環節。
第一,督查課題立項;
第二,將分解出的子項目先行初步立項;
第三,待初步分解立項的文字報告呈送領導人審核同意或認可後,再正式立項登記。
送審:將初步的分解立項呈報給領導人審定。
批辦:領導人對秘書送審的分解立項批示意見。
轉交辦:大督辦的轉交辦同小督辦的轉交辦的含義是一樣的,但大督辦的轉交辦一般都是采用印發督辦工作要點等正式文件轉交辦的方式。
督辦與催辦:與小督辦的督辦催辦的方法基本一樣。
檢查:組織方式上與小督辦往往不同。大督辦工作中的檢查多采用組織若幹個檢查小組,分片或分係統、分行業進行;亦可分若幹個小組分別進行抽樣檢查或重點檢查。各檢查小組實施組織檢查的時間基本一樣。每個檢查小組一般由各有關方麵領導負責同誌參加,小組成員多為三至五人,並配有一二名督查工作人員作為小組秘書。每個檢查小組設組長一名,副組長一至兩人。
綜合分析:督查部門對大督辦事項中各個承辦單位的辦結回告,要及時進行綜合與分析研究……寫出綜合報告(回告)。
專題回告:重大督查課題貫徹落實情況的綜合性的督查報告,由主要領導督查部門撰寫。
審核:大督辦的回告一般均是呈送給領導集團的每一位領導成員審核,或由領導集團成員集體審核。不像小督辦的回告往往隻呈報給具體交辦的某個領導人審核即可,不必呈報其他領導者審核。
再批辦、再督辦催辦、再辦結回告、再審核:這些程序是大督辦中特有的。這是由於重大督查課題的貫徹落實,因涉及單位較多,麵較廣,各單位在貫徹執行中難免會有差別和各類突出的矛盾或突出的問題。對於這些較為突出的矛盾、問題,督查人員在綜合分析撰寫專題回告的報告中,歸納為若幹項,並提出進一步解決落實的建議意見,待領導審核同意後,再行深入督辦解決,然後再將其解決落實的結果再回告領導審核。如領導審核同意,方可進入下一步程序——立卷、歸檔。
立卷、歸檔:同小督辦的立卷、歸檔的內容、要求一樣。大督辦的工作時間周期往往較長,因此,其督辦與執行落實又往往要劃分為不同的階段進行。而每個階段的督查工作又相應地要經過從立項到辦結回告的程序。因為每個階段從開始到辦結也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完整過程……
9.5.3督查工作方法
督查工作的方法很多,是督查部門行使職能的途徑,主要有直接督查與間接督查、普遍督查與重點督查;發文督查、簡報督查、會議督查、電話督查;分級督查和歸口督查、分期督查……跟蹤督查、專項督查、聯合督查。
1.直接督查與間接督查
直接督查指督查人員或交辦領導者親自下到落實決策的基層,實施督查。直接督查是提高督查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尤其那些急事、突發事件、重大事項、重大決策等,更應該采取直接督查的方法。直接督查應注意以下問題:
(1)虛心聽取承辦單位的彙報和建議;
(2)切忌下去指手畫腳,主觀臆斷;
(3)對承辦單位的困難和要求,要積極向領導請示彙報,並積極協助解決這些實際困難。
(4)對承辦單位在情緒上存在的問題應采取積極善意的態度,誠懇地予以指導。
間接督查是通過承辦單位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或有關職能部門進行督促辦理。
有些督查事項需要基層單位辦理落實的,比較高層的督查部門隻能通過下一層部門來實施督查。 比如督查工作中的分級督查就屬於間接督查的類型。
間接督查的具體做法和特點是:
(1)不直接督促承辦部門;
(2)對於領導批示交辦事項指明辦理部門的,不采取越級直接轉交給承辦單位;
(3)承辦單位的辦結回告必須經由其直接主管部門的審核並簽署認可的意見後,方可受理。
一般情況下,辦結回告以承辦單位的直接主管部門的名義呈報。
2.普遍督查
在執行領導的某項重大決策,督查部門全麵地進行督促檢查。
對於普遍性的、所統轄的多級組織單位、各個地區與部門,必須貫徹執行的有關事項、問題……決策指令等普遍進行督促檢查。具體做法大體有:
(1)發文件要求相關單位進行自我檢查,並考察自我檢查的結果(回告),再由上級督查部門小組分別對下屬所有單位進行督促檢查,最後由督查工作組將了解的執行情況彙總呈報給領導。
(2)分級督查與歸口督查相互結合,然後再將各地區、各條戰線、各個行業檢查的情況彙總回告給領導,如果用整體樣本的問卷調查配合使用,就可能取得更佳的效果。
3.重點督查
在普遍的基礎上,對某些重點、典型單位或某項重點內容進行督促檢查。要注意選取那些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的單位或事項作為樣本。
4.發文督查
發文督查就是運用正式或專用督查文件,向各有關承辦單位交辦或催辦有關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或需要執行實施的決策。運用文件開展督查工作的具體做法主要有:
(1)以督查要點的形式,用正式文件印發到各承辦單位或部門。
(2)可利用在督查時所了解的情況進行彙總,並用正式文件印發各單位貫徹落實的情況通報……
(3)當某些文件基本辦結時,也可將其辦結情況及效果彙總,用正式文件形式製發其辦結的情況通報與小結。
(4)還可將一些重要會議的紀要作為正式文件印發下去,然後進行督辦檢查。
發文督查,其文件處理的各項環節,均應嚴格按照領導機關的相關程序進行,要嚴格。正式文件下發後的一定時間內,要用電話或直接下去進行督查。
5.簡報督查
督查簡報的運用較督查文件靈活,其內容主要是反映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的進度狀況、推廣好的做法與經驗,宣傳好的典型,反映下級承辦單位的建議、意見或要求等。
6.會議督查
運用召開會議的方法開展督查。主要用途在於:
(1)當某些事宜需要多方人員共同參加討論的,就有必要采取會議督查。實際上督查工作中召開的各類協調會均為會議督查方法的運用。
(2)當落實決議時發生了某些矛盾糾紛,往往也是采用召開會議的形式進行協調督辦。
(3)對於某些督查事項沒有明確的承辦職能部門,也需召開一定的會議(經領導批準同意),委托、指定或責成有關部門單位承辦落實,同樣屬會議督查之列。
(4)對某些老大難問題、急情要事、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也都采取會議督查的方法。在使用會議督查方法時,一定要事先做好充分準備,要提供自己的參考意見或建議。同時還須注意參加會議的單位、人員範圍不宜過多過大。
7.電話督查
電話督查。應注意的事項是:督辦催辦人員在通話後應將對方在電話中所述的辦理情況記錄下來,並注明電話催辦的日期,受話者的姓名等;督查人員可將電話催辦了解的情況口頭或整理成文字向交辦領導反饋,如果領導同誌對該事項辦理有新的意見要求,督查人員應及時將電話轉告承辦人;督查人員應及時打電話催辦的日期、了解的情況等,當日記入督查事項的立項登記簿內該項的辦理情況、處理結果的欄目。
8.分級和歸口督查
分級督查的方法是依據組織設置的層級原則開展督查。分級督查能夠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增強各級組織的工作責任感,同時直屬上級督促直屬下級的效果好、行動快。其中要避免越級交辦、越級督辦,就是某些涉及最基層督辦的事項,也應會同它的直接上級一同下去督辦檢查。
歸口督查是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職能而采用的一種橫向督查的方法。歸口督查要依據督查事項內容的性質而定,還要依據各職能部門(機構)的職責及專業分工範圍而定。對那些專業性比較強的督查事項采用歸口督查往往比采用分級督查的方法更加有效。
9.分期督查
督查工作還可以分期。這種督查方法多運用於那些執行周期較長的督查課題。分期督查方法的運用必須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1)按照客觀事物發展的邏輯順序來確定督查工作任務;
(2)不同階段應該有不同的督查目標;
(3)分期督查工作關鍵反映的是進度;
(4)辦結立卷歸檔時,要將其各個階段執行實施的情況及督查反饋的信息資料一並立卷歸檔……不能隻將最終辦結回告存入檔案了事。
10.跟蹤督查
因為督查工作是連續進行,所以還可采用跟蹤督查。運用跟蹤督查的方法,應注意這樣幾點……
(1)首先確定跟蹤督查的課題;
(2)以每個督查人員承擔一項課題為佳;
(3)跟蹤督查通常不是獨立進行的,所以有的就需要同日常的督查工作事項有機結合起來進行;
(4)對於跟蹤督查事項的有關信息資料應建立專項案卷,平時了解或收集的有關信息資料隨時隨手歸於專項案卷,並定期綜合進行分析研究。
11.單項、專項督查
專項督查是最常用的方法。其內容大致有兩類:
(1)領導批辦交辦的一些日常具體事項。
(2)一些較重要的專門性問題。
常常是督查人員將領導批辦交辦的事項在立項登記簿上登記後,向承辦單位發一督辦通知單,不過,如果某單位。在一段時間內承辦的單項督辦事項過多,且均未辦結,督查人員應將其未辦結的進行集中督辦。
對於上級領導機關或批示轉來的交辦事項,應由主任領導督查人員深入到具體承辦單位協助辦理落實,並將辦結回告按規定時限要求正式呈報上級交辦領導機關。做好日常、專項督查工作,應建立通報製度,定期用正式文件方式印發各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情況通報,采用表格形式統計列出。
12.聯合督查
聯合督查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督查部門聯合對某一督查事項共同進行督辦檢查落實。
一個督查事項如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者是涉及多方卷入,或是某些重大問題,采用聯合督查的方法:
(1)考察是否需要聯合督查,提出建議意見,以及參加聯合督查的,組成方式、工作方案等……報呈領導審查同意。
(2)初步方案經領導同意後即可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開會,具體研究實施聯合督查的工作方案和人員分工、工作日程安排等。
(3)組成聯合督查工作組的形式,如果聯合督查組的人員較多時,可設置組長、副組長,組員人數不多的設組長一人即可。
(4)其中正副組長人選的確定,由交辦領導人指定,還可以由參加聯合督查的人員按其職務的大小推薦。此外,如果聯合督查組是自行組成的,則必須明確指出其牽頭(召集)單位……上級領導機關督查部門給予協助。
(5)在執行過程中,督查組成員應有具體明確的分工,各負其責。
(6)在實施督查任務完畢後,應以聯合督查組的名義向交辦領導呈報聯合督查回告的報告。
聯合督查應注意的事項:一是明確;二是要著力搞好組織協調,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三是凡聯合督查應集中力量,高效進行,一氣嗬成,不能鬆鬆垮垮,因為參加聯合督查的單位及人員一般都是臨時組成的;四是凡參加聯合督查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到底,不可隨隨便便退出。
9.6外事工作
9.6.1外事工作概述
1.外事工作的性質
(1)外事管理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
外事工作屬於上層建築,為經濟基礎服務。
它是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是隨國家對外關係的發展而發展,和內事相對應。一般來說,一項外事活動需具備以下五個要素:
[1]有兩國或兩國以上人員作為賓客參加,並代表各自的國家;
[2]有實質性的活動內容,有明確的目的;
[3]活動采取一定的方式或形式;
[4]遵循一定的國際禮儀、禮節;
[5]產生一定的影響和效果。
(2)外事工作涉外的屬性
外事工作的對象主要是外國人,主要協調我國政府機關與外國人或其所屬國家之間的關係。
因此,這項工作搞好了,可以促進我國與各國人民之間的友好往來,促進各項事業的交流和發展;而若工作中出現偏差或失誤,輕則導致雙方的不愉快、合作的中斷,重則可能影響國與國之間的關係,甚至釀成外交事件,造成極不好的國際影響。
(3)外事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國家通過行使對外事務和對外國人的管轄權完成必要的涉外工作,是國家行政管理的組成部分。國家行政機關為貫徹執行憲法和法律,組織經濟文化建設,必須進行廣泛的行政管理。
2.外事工作的特點
(1)政治的敏感性
外事工作雖然授權有限,但卻責任重大。它不同於一般的政治、經濟、文化方麵的活動,是跨國界的,牽涉到國家關係,又直接影響國家利益、民族榮譽的工作,極具政治性。因此,外事工作中的談判、交涉、協議、簽約以至各種友好交往活動都是政治與政策的體現,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注意。
(2)複雜性
外事工作涉及多方麵,大到政治、經濟、文化,小到交通、生活起居等等,每個方麵又都情況不同,非常複雜。
(3)紀律性
外事工作事先要有充分準備,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以免貽誤時機,鑄成大錯。外事部門尤其要防範官僚作風,特別是在當前經濟建設的形勢下,外事部門要為國內建設部門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提倡高效的工作作風。
3.外事工作人員守則
(1)忠於祖國,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堅決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堅決維護民族尊嚴,不做任何不利於祖國的事,不說任何不利於祖國的話。
(2)在一切對外活動中要嚴格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辦事。
(3)堅持無產階級國際主義,不搞大國沙文主義。
(4)站穩立場,堅持原則,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5)分清內外,提高警惕,嚴守國家機密,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6)不許背著組織同外國機構和外國人私自交往;不允許利用職權和工作關係營私牟利;不許同外國人私下受授禮品,反對各種不良傾向和不正之風。
(7)謙虛謹慎,不卑不亢,講究文明禮貌,注意服飾儀容。
(8)嚴禁酗酒。在對外活動中飲酒不得超過本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9)堅持勤儉辦事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
(10)加強組織觀念,自覺遵守紀律,如實反映情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顧全大局,協同對外。
9.6.2外事工作的基本原則
1.口徑一致原則
外事活動必須對外表態時口徑要統一,服從國家的統一領導。外事工作始終都是國家外交事務的一個組成部分,都是國家外交政策、外交關係的體現。所以,各單位處理外事工作時,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統一的標準,在地方外事部門的統一管理下,辦理有關外事業務,並配合外事部門完成各項外事任務。絕不允許各行其是,各搞一套。對沒有把握的事,要及時向外事部門請示、報告,以免出現差錯。
此外,根據我國的外交政策、社會經濟特點和外事工作的需要,進行禮賓安排,使禮賓工作與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相適應。
2.平等相待的原則
在外事接待和外事工作中,應體現我國待人接物一律平等的原則,尊重各國的風俗習慣,不強加於人。既要反對喪失國格,又要反對任何欺強淩弱的表現。
3.遵守紀律的原則
在外事活動中,既要做到熱情友好、文明禮貌,又要特別注意內外有別。凡屬機密事項或不宜對外公開的問題,未經批準,任何人都不得在對外交往中泄露。
4.經濟實用的原則
外事活動中,禮儀和生活照料在熱情周到的基礎上,也不要過分講排場,鋪張浪費。要充分做好調查研究,做到禮賓安排有針對性,重禮儀,重實效。
9.6.3外事出訪程序
這裏的外事出訪是指受單位組織的派遣,到國外從事各種活動。
1.出國派遣程序
從外事工作來說,因為出國是納入工作計劃的一項常規工作,因而要經過以下三個過程。
(1)擬定計劃
指決定派遣的組織機構,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經濟、科技、文化發展與對外交流的需要,或按與外國簽訂的合作協議,各種國際會議的日程安排,國外有關部門的邀請,以及商貿業務往來的需要,擬派遣有關人員出國時,事先製定出國計劃,寫明出國目的、前往國家、出國人數、旅行路線,往返時間及所需經費等,按照出國事項和派遣人員的級別,分別經各級政府部門審查批準,經批準的,發給出國任務批準證明(即出國批文)。
(2)確定出國人選
派遣計劃經批準後,派遣部門要根據派遣計劃的需要,確定出國人眩通常,公派出國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條件。政治可靠,熱愛祖國,作風正派,遵守紀律。
[2]業務條件。熟悉本職業務,能夠完成出國任務,具有本行業的專業知識,了解國內外同類專業發展的概況,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出國的領導人員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組織能力。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工作和管理。
選定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後,再由派遣單位報送規定的主管部門審查批準。5年內曾經出國的,如無特殊情況,可不必辦理報批手續。
(3)申領出國護照
按出人境管理辦法規定,中國公民因公務出境,由派遣部門向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境證件。派遣部門在取得主管部門批準後,即可憑出國任務批準證明和出國人員政治審查批準證明向外交部或地方外事部門申領護照,發照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簽證條例》的規定,發給相應的護照;然後,由外交部或國務院專管部門或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事部門負責向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辦理簽證。應注意的是,公務人員出國返回後,要及時將護照交還派遣單位,個人不得保存。
此外,還有更多的企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而經常派人出國。因此,大多數情況下,許多出國人員是通過一般途徑辦理出國手續的,大致須經以下過程:
[1]體檢。凡出國前都要在國內進行體格檢查,因為許多國家明文規定,患有某種疾病的外國人不得入境。體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出國手續。
[2]領取護照。護照是一個主權國家發給其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旅行、居留的身份證明,凡出國人員均應持有護照,以便有關當局檢驗時出示,證明其國籍和身份。護照通常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又可分為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因公普通護照即頒發給因公出國、訪問、學習的人員。因私護照頒發給本國僑民和辦理私事出國的人員……有時,企事業單位人員因工作急需,也往往持私人護照出國辦理公務。
護照的內容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性別、職業、發照日期、有效期等,護照上均應貼有持照人的照片。拿到護照後,應檢查上述內容填寫是否正確,照片上有無鋼印,核對無誤後在簽字欄內簽上自己的名字。護照的有效期一般為5年,期滿後需再次出國的,要辦理延長手續。出國前憑護照辦理所去國和途經國的簽證,憑護照購買國際航班、船、車票等,在國外憑護照旅行,辦理居留手續等。護照務必妥善保管,不得汙損、塗改,嚴防遺失。如出國前不慎丟失,要即刻向有關部門重新申領並登報聲明原護照作廢;若在國外時遺失護照,則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重新申領。
頒照部門在發給普通護照的同時,發給出境登記卡。出境卡的作用是證明持照人此次出國已得到批準。持照人從口岸出境時,邊防檢查站要查對所持護照上前往國簽證與出境登記卡上注明的前往國名稱是否一致,兩者相符才能放行。
[3]辦理簽證手續。取得護照後,還須取得前往國的入境許可,即簽證。簽證是一個主權國家官方機構對本國和外國公民出入國境或在本國停留居住的許可證明。簽證一般直接簽在護照上,也有的簽在其他身份證件上。如前往未建交國,往往另紙簽證,與護照同時使用。簽證分為外交、公務和普通簽證三個等級。出入國境的簽證分為入境、入出境、出入境、過境簽證或居留、禮遇、旅遊、非移民簽證等。按國際慣例,一般持何種護照發給何種簽證。但也有的國家發給高於或低於護照種類的簽證。不論何種簽證,都有一定的格式和內容,主要包括簽證有效期、有效次數、停留期、入出境口岸和偕行人等。
[4]辦理“黃皮書”。“黃皮書”即“預防接種證書”。這是各國為防止國際間的某些傳染病的流行而對入境者作出需要進行某種預防接種的規定。有時某一地區發現疫情,則凡出入該地區者都必須注射疫苗。近年來,各國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攜帶者加強了監控,並根據疫情的分布,不同地區、不同時期對於預防接種提出不同要求,因此辦理接種手續前都要對有效期有所了解。出國人員須到指定的盛市級衛生防疫站辦理接種手續,並領勸黃皮書”。
[5]置裝。公派出國人員出國前,國家按規定發給一定數量的服裝補助費,以便在國外穿著大方、整潔、得體,不失國家尊嚴。應按規定置裝,不要用置裝費在國外購買衣物。置裝前要多了解前往國家的氣候,適宜穿何種服裝,尊重東道主的要求和當地習慣,置辦舒適、美觀……適宜的服裝。
[6]購買機(船、車)票。這是出國前的最後一道手續。購票時須交驗護照並在中國民航所屬售票處辦理。飛機票買定後,首先應檢查班次、日期、途經城市、到達城市是否正確,然後檢查班機座位是否得到確認(“OK”),隻有得到確認,才能搭乘飛機。機票上須有姓名,不可轉讓。購買船票由中國外輪代理單位所屬分單位辦理,出國人員需憑本人護照和有效旅行證件、出入境簽證購買船票。船票隻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或塗改,否則船票無效。旅客憑有效船票乘船,無論什麼原因,一旦誤船,船票即作廢,不能退款。乘坐國際列車,需憑本人護照到北京中國國際旅行社辦理購票手續。票買定後,按票上指定日期、事項、車廂號在北京站上車。坐火車過邊境的手續較簡單,一切手續均在火車上辦理。當火車到達邊境車站停下後,旅客留在座位上等候檢驗護照。先上車檢查護照的是所在國家的人員,再是前往國家的護照檢查人員。兩個國家的人員檢查護照完畢,火車便由一國駛入另一國家。
2.出入境手續
出入境手續包括以下幾項:
(1)安全檢查
為防止劫機事件的發生,對登機的旅客必須進行一定的安全檢查。檢查方法有:過安全門、用磁性探測器近身檢查、物品檢查、紅外線透視儀檢查等。主要檢查有無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等。特別是美國發生“9·11”事件之後,這類檢查更加嚴格了。
(2)衛生檢疫
即交驗“黃皮書”。旅客出入境時,國境衛生檢疫部門要檢查預防接種證書(黃皮書)。有些國家有時免驗,但對某些流行病檢查特別嚴格,如發現未進行必要的接種,則采取隔離、強製接種等措施。
(3)海關檢查
一般僅詢問一下是否有需申報的物品,或填寫旅客攜帶物品入境申報單。 必要時海關有權開箱檢查所帶物品。各國對入出境物品,管理規定不一。煙、酒、香水等限額放行,文物、當地貨幣、動植物等違禁物品,非經特許不能攜帶出入國境。
(4)邊防檢查
很多國家由移民局(或外僑警察局)負責邊防檢查,主要是要求填寫入出境登記卡片(有時在飛機、火車、輪船上填寫)、交驗護照、檢查簽證等。有些國家免辦過境簽證,並允許旅客出機場到市內遊覽,但要將護照留在邊防檢查站領取過境卡片,返回時再換回。出人境卡須填寫的項目有:航班(次)號、姓名、出生日期和地點、性別、職業(或填工作單位)、國籍、逗留國家的地址、家庭地址、護照號碼、誰提供生活費用、簽字。
3.注意事項
(1)出訪前後
[1]講究禮貌。因公出國要注意在國外的代表形象。出外最好集體行動,這樣可以降低語言不通的風險。可以簡單學些日常生活用語則會帶來方便。出訪之前需要全麵了解一下當地風俗文化,以便在正式場合運用。
[2]因公出國是辦事,因此,要有周密的計劃。相關文件資料要及早準備妥當,盡量在有限的時間內圓滿完成任務。
[3]節約經費。出訪事先要做好經費預算,出訪期間要考慮實際情況消費。許多出國人員常常把自己的生活費用節省下來購買工作中需要的資料、設備,這是值得學習的。
[4]認真總結。出訪結束後,要及時向領導彙報工作情況、出訪收獲,並以書麵形式作出工作總結。
(2)入出境時
[1]飛機選擇。為避免發生意外事端,盡量選擇建交國家的航班,這樣可直接過境,不下飛機……不用簽證。在飛機上填寫好海關申報單(由航空單位代發),飛機經過中間站休息1小時,在飛機內或在候機室內等候。中間必須換乘飛機,要選好中轉地點,並安排好銜接航班。合適的銜接時間以2小時~4小時為宜,以便有足夠時間辦理中轉手續或誤機後辦理改換航班手續。
[2]行李托運。乘飛機旅行所帶行李物品要盡量減少,能托運的物品,隨機或分開托運。一般規定手提物品不超過5公斤,隨機托運行李,頭等艙30公斤、二等艙20公斤內免費,超出部分付超重費。個人行李應有明顯標記,寫上中文名及目的地等。集體的行李用統一標記,以便識別。辦完人境手續即可憑行李證領取托運的行李。下機後如行李一時找不到,可通過機場行李管理人員或有關航空單位查尋,並填寫申報單交航空單位。如行李遺失,由航空單位照章賠償。
[3]出關手續。飛機到達目的地,旅客下機後按禮賓次序進入機場檢查處。每人手持護照、黃皮書到邊防檢查站辦理入境手續,填寫卡片。如通過對方國家接待單位(或主人)聯係,可將有關證件集中交驗。 邊防檢查手續辦完,即可提取自己的行李。然後,再到海關檢查站辦理手續。
9.6.4外事工作內容
包括迎送、宴請、陪同人員的禮賓安排;確定出麵主人、迎送人數和名單;主持和參加宴會的人數和名單以及陪同活動人員名單;宴請形式、規格標準、時間和地點;出入境手續、新聞報道;貴賓下榻、用車的具體要求和生活標準等。製定計劃時要特別注意尊重外賓的風俗習慣,如清真、忌食等。重要的外事活動的接待計劃要履行報批手續。
(1)迎送事宜
在外事活動中,在迎送外賓的時候,也應當精心予以安排。
[1]準確掌握到達和離開時間,及早通知有關迎送人員及有關單位做好接送準備。
[2]安排好迎送、陪同人員及譯員。外賓抵離,都要安排相應身份人員前往機場(車站、碼頭)迎送,特別是主要迎送者的身份應與客人身份相當、對口、對等。
[3]迎送身份高的客人,應事先在機場(車站、碼頭)安排貴賓休息室,準備飲料。
(2)宴請
國際上通用的宴請形式有宴會、招待會、茶會、工作進餐等。
宴會為正餐,坐下進食,由招待員順次上菜。宴會有國宴、正式宴會、便宴之分。按舉行時間的不同,又分為早宴、午宴、晚宴。其隆重程度、出席規格以及菜肴的品種與質量等均有區別。一般來說,晚上舉行的宴會較之白天舉行的隆重。
招待會是指各種不備正餐、較為靈活的宴請形式,備有食品、酒水飲料,通常不排座位,可自由活動。常見的有冷餐會(自助餐)和酒會(又稱雞尾酒會)。近年來,在國際交往活動中采用酒會形式較為普遍。
茶會是一種簡便的招待形式。舉行的時間一般在下午4時左右(亦有在上午10時舉行的)。茶會通常設在客廳,不用餐廳。以喝茶為主,略備點心和地方風味小吃。
工作進餐是國際交往中經常采用的一種非正式宴請形式。它利用進餐時間,邊吃邊談工作。
工作進餐按用餐時間又可分為工作早餐、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雙邊工作進餐往往排席位,多用長桌,便於談話。
涉外工作中舉辦宴請活動采用何種形式,應根據活動目的、邀請對象和經費開支等各種因素而定。辦公室應輔助領導做好以下工作:
[1]確定宴請目的、名義、對象、範圍及形式。宴請的目的是多種多樣的,可以為某件事,也可以為某些人。如招待來訪者、貴賓,為展覽會開幕、閉幕,為某項工程奠基、竣工,為某個工廠開業、周年慶典等。
確定邀請名義和對象的主要依據是主、客雙方的身份,即主客身份要對等。
邀請範圍應根據工作需要、宴請性質、主賓的身份、國際慣例、對方對我的態度和做法等多種因素而定。
[2]確定宴請時間、地點。宴請的時間,應以對主、客雙方都合適為宜。宴請的地點,官方正式隆重的活動,一般安排在政府、議會大廈或賓館內舉行,其餘則依活動性質、規模大協…形式、主人意願和實際可能而定。
[3]發出請柬。各種宴請活動,一般均發請柬。這既是禮儀,亦對客人起提醒、備忘之用。
請柬一般應提前一周發出,以便被邀人及早安排。請柬內容包括活動形式,舉行的時間、地點、主人的姓名(如以單位名義,則用單位名稱)。請柬提及的人名、單位名、節日名稱均用全稱。請柬可印刷,也可手寫,但手寫字跡要美觀、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