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當眾講話的基本準則及注意要點(2)(3 / 3)

六、當眾講話要有概括性

當眾講話,應該具備概括性,要時刻把握概括的要領。講話者要把自己的講話意圖,用十分凝練的語言,提綱挈領地把問題的本質特征表達出來。也就是要把自己的觀點、看法用準確恰當的語言概括的表達出來。

(一)事理概括

事理概括是指講話者在講話中常常要列舉一些典型事例。從這些事例中選取盡量能說明觀點的有用部分,摒棄其他非本質部分,並沿著這些典型事例進行分析、論證、推理,得出一個具有指導意義的結論。他起到“篩選”的作用,也就是丟掉事物中的無關部分,選取具有本質屬性的內容。

(二)濃縮概括

濃縮概括,是指講話者,對一些具有結論性或者能獨立存在的內容,通過集中提煉,濃縮成為極簡單的句子、詞或整齊的短語,在聽眾記憶中打下深刻的烙印。他起到“歸結”作用,即是將事物的共同點歸結在一起,減少“水分”和避免繁複例如,某公司在經驗交流會上的講話:我們公司是創建於1955年的“老字號”國有特大型企業,公司黨委一班人十分重視政治理論的學習與運用,帶頭講學習、講政治,帶頭用科學理論教育幹部職工,並能結合企業實際,學以致用,為企業的改革、發展提供思想武器和精神動力。我們的主要做法和體會是做到“四堅持”、“五牢記”。

一、堅持嚴格的學習製度……

二、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學習主線……

三、堅持求真務實的學習態度……

四、堅持發揚理論聯係實際的學風……這裏就是運用了歸結法把主要做法和體會濃縮概括為“四堅持”、“五牢記”。

(三)擴大概括

擴大概括,是指把某一單獨事物的本質屬性,推廣到它所屬的全體上去,從而把屬性概括在一起的推理方法。即從認識個別事物進而擴大到認識一般事物,有利於逐步接近真理和掌握真理。

七、當眾講話要遵循語言的邏輯性

語言學家呂叔湘、朱德熙在《語法修辭講話》中指出:“要把我們的意思正確表達出來,第一件事情就是要講邏輯,一般人所說的‘這句話不通’,多半不是語法上有毛病,而是邏輯上有問題。”顯然,邏輯是正確表達思想的首要條件。講話者要使自己的演講概念準確,判斷恰當,推理合理,論證有力,同樣要依靠邏輯,使之符合邏輯要求。

1919年3月,列寧在烏裏茨基宮發表演講。當時聽眾中別有用心的人叫喊:“自由在哪裏?”列寧便用無可辯駁的邏輯痛斥叫喊者:“自由是個好的字眼,到處都可碰到‘自由’,貿易自由,買賣自由等等。孟什維克和社會革命黨人這些無賴在每一種報紙上,每一次演講中,都要這樣或那樣地引用‘自由’這個美麗的字眼,但所有這些人都是把人民拉向後退的資本主義的騙子和奴才。”革命導師用簡明而有條理的邏輯判斷和論證,有力地批駁了敵人的攻擊。語言的邏輯性就是要使語言嚴謹、有條有理,無懈可擊、令人信服,要做到前後呼應,因果聯係緊密,這樣就能緊扣聽眾的心弦;否則,就會顯得嗦,冗長,言之無物,東扯西拉,令人乏味。因此當眾講話必須要遵循語言的邏輯性,一個人語言能力的高低往往從他說話的邏輯性就能體現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