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稅收籌劃的理論與方法(2)(1 / 3)

1.合法性原則

偷逃稅收也可以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但是違背了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原則。稅收是政府憑借國家政治權力,按照稅收法律規定,強製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稅收法律是國家以征稅方式取得財政收入的法律規範,稅法調整稅收征納雙方的征納關係,形成征納雙方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征納雙方都必須遵守。嚴格地按照稅法規定盡其義務,才享有其權利,才符合法律規定。稅收籌劃隻有在遵循合法性原則的條件下,才可以考慮各種減輕稅收負擔的方法。

2.合理性原則

在稅收籌劃中,還要遵循籌劃的合理性原則,注意稅收籌劃要符合包括稅收政策在內的各項國家政策精神。那些不符合國家政策精神的行為,如鑽稅法漏洞的行為等,不符合稅收籌劃的合理性原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把稅收作為調控經濟的一個重要手段,稅收政策調控涉及的麵非常廣泛,從宏觀經濟發展戰略到微觀經濟發展戰略,從財政、經濟領域到社會領域,從地區到行業等,麵對方方麵麵的差異和區別待遇,納稅人順勢而為,才能體現合理性原則。

稅收優惠是國家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符合國家政策的某些行為可能享受到稅收優惠。納稅人取得的稅收優惠被稱為“稅收利益”(Tax Benefit)。稅收利益是指少繳納的稅款,稅收利益通常被認為是納稅人的正當受益。稅收利益的另一麵是政府的“稅式支出”(Tax Expenditure),稅式支出也稱為稅收支出,是指因政府實施稅收優惠項目而造成的政府財政收入減少。納稅人取得稅收利益的行為,是合理的行為。

3.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時,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負擔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保證稅收籌劃目標實現。

任何一項籌劃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的損失。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於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適的,當費用或損失大於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不可取的。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籌劃方案的優化選擇,不能認為稅負最輕的方案就是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一味追求稅收負擔的降低往往會導致納稅人總體利益的下降。

4.財務利益最大化原則

稅收籌劃歸根結底是要使納稅人的可支配財務利益最大化,即稅後財務利益最大化。對於個人,要使個人稅後收入最大化;對於企業,要使企業稅後財務利益最大化。企業財務利益最大化也稱為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所有者權益最大化。當企業是股份製公司時,也可稱為股東財富最大化。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除了要考慮節減稅收外,還要考慮納稅人的綜合經濟利益最大化,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現在的財務利益,還要考慮納稅人未來的財務利益,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短期利益,還要考慮納稅人的長期利益,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所得增加,還要考慮納稅人的資本增值。

5.穩健性原則

一般來說,收益越大,風險也越大。各種節減稅收的方式和方法都有一定的風險,籌劃收益與稅製變化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債務風險、彙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是緊密聯係在一起的。稅收籌劃要盡量使風險最小化,要在籌劃收益與籌劃風險之間進行必要的權衡,以保證能夠真正取得財務利益。

6.節約和便利原則

在選擇各種籌劃方案時,方案應以容易操作、簡單實用為好,這就是稅收籌劃的便利性原則。比如,凡是能夠用簡單方法的,不要用複雜方法;能夠就近解決的,不要舍近求遠等。稅收籌劃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比如,企業稅收籌劃,不論是在企業內設立專門部門,還是聘請外部專業稅收籌劃顧問,都要發生費用。稅收籌劃要節約費用,盡量降低籌劃成本費用,使籌劃效益增大。

8.3 稅收籌劃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稅收籌劃可以劃分為以下不同的類別。

1.按稅收籌劃服務對象分類

按稅收籌劃服務對象是企業還是個人分類,稅收籌劃可以分為企業稅收籌劃與個人稅收籌劃兩類。

企業稅收籌劃是把經濟運行的主體―企業作為稅收籌劃的對象,通過對企業組建、籌資、經營各方麵的稅務運作,達到最小稅收負擔的目的。以企業作為征稅對象的稅收籌劃是稅收籌劃研究和實施的主要內容。

個人稅收籌劃是把自然人作為稅收籌劃的對象,通過對個人的投資、經營、收入分配的稅收籌劃,最終使得個人繳納的稅金最少。由於個人繳納的稅收占各國稅收收入總量的比重越來越大,個人稅收籌劃的業務內容也在增加。

在本書中,主要對個人稅收籌劃進行分析和介紹。

2.稅收籌劃地區是否跨國分類

按稅收籌劃地區是否跨越國境分類,稅收籌劃可以分為國內稅收籌劃與國際稅收籌劃。

國內稅收籌劃是指製定可以盡量少繳納稅收的納稅人境內投資、經營或其他境內活動的籌劃,即凡一國範國之內稅收的稅收籌劃或對不從事跨國業務的納稅人實施的納稅籌劃為國內納稅籌劃。